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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程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成就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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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09: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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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

  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全球经济社会的重构,网络空间作为人类创新发展的新疆域,逐步成为新时代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网络空间治理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当代世界发展大势和数字化时代特征,围绕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互联网内容建设、网络空间治理等,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成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近年来,我国坚持把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为重点工程推进,坚持全局性谋划、综合性治理,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成效明显
  “无规矩则无方圆,无秩序则无自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网络空间治理进行总体布局谋划,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采取一系列举措,网络空间治理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规制”的转变,治理主体不断发力、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网民表达日趋理性,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成效明显。
  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组织机构层面,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领导体制。2014年2月27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2014年8月28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国发〔2014〕33号),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2018年3月,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与地方网信部门,以及各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构成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的主体。
  在网络空间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等多部法律,对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进行规范和立法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出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有关部委出台《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有关网络治理的部门规章,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网络安全审查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性规定。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以及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等,出台了多项司法解释。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陆续出台,为我国“依法治网”筑牢了坚实根基。
  信息领域核心技术不断突破
  过去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始终处于“跟跑者”的角色,特别是在核心技术方面受制于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战略的提出和重大举措的落实,推动我国在基础资源技术、人工智能、5G、量子计算和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网信核心技术领域实现了从“跟跑者”到“领跑者”的跨越式发展。
  在网络基础资源领域,我国不断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系统,同时探索互联网基础资源前沿技术,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技术实现新突破。2019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WIPO AMC)成为第三家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的国际化水平,充分展现了我国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技术实力与技术优势。而2020年发布的“网域链”,即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体现了域名技术领域的“共治根新型域名解析架构”的突破性实现。此外,我国发布的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大数据平台在互联网基础资源领域实现了全链条大数据技术能力的整合,实现了对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同时,我国一直致力于在反钓鱼、不良域名检测、资源公钥基础设施(RPKI)技术和全联网研究等方面持续跟踪、不断取得技术性突破。
  在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日趋成熟,语音识别、计算机视觉等技术领域均取得长足发展,传感器、智能芯片和算法模型等领域实现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在语音识别方面,科大讯飞语音输入识别、阿里巴巴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声纹购物等实现了语音识别的日常化应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应用场景逐步扩展至智能家居、人脸识别、人体监测、三维分析等领域;人工智能芯片的研发也在持续推进,北斗星通首次在单颗芯片上实现了“基带+射频+高精度算法”一体化,更好地满足智能驾驶、无人机等高端应用需求。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也带动我国医疗、金融、智能零售、智慧司法等领域的市场开拓。
  在5G技术领域,我国技术标准不断取得新突破,专利数量位居全球第一。2019年6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放5G商用牌照,标志着我国5G正式开始商用,我国重点城市5G规模组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5G+4K高清直播、5G+VR人体成像等场景应用,完成了全国首例5G网络远程人体手术,借助5G技术成功搭建“远程医疗系统”。可以说,5G技术的领先发展强有力地支撑了我国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
  在量子计算与区块链领域,我国的技术标准化程度日益提升。我国在量子计算领域起步虽晚,但是发展态势迅猛,在量子处理器和量子计算软件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同时,我国在技术标准化研究方面进展迅速,我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19年1月正式成立。2020年4月,国家组建了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科研创新方面,我国在量子信息技术和区块链领域的论文和专利数量不断增长,跃居全球领先地位。技术落地方面,近年来各地皆涌现了大量区块链和量子技术服务改善民生的成功案例,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身份合约,有效保障了电子合同的数据存证安全。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不断完善
  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指出:“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网络安全产业迅速发展,网络安全防护屏障日益牢固。
  在网络安全的顶层设计层面,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后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为社会全行业、多领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提供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国家为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力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安全标准作为配套性制度,为国家、行业、团体协同推进网络空间安全提供规范性标准,同时也为国际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在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层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揭开了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法治保障的新篇章。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我国互联网和电信行业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强化国家关键信息技术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逐步推进自主可靠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从被动防护转变为主动防护、动态防护和精准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护体系。
  在产业方面,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整体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1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率达15%。国家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式、规模化发展态势初步形成,网络安全企业稳步发展,市场活力不断迸发,全国网络安全产业市场形成深度布局。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取得实效
  网络不良信息、未成年人保护、隐私与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日渐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要关切,由此催生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需求。2020年3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规定》共42条,详细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行业组织以及主管行政部门等不同的主体在共同维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规定》正式施行后,各地网信办积极开展教育宣传,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例如,上海网信办根据互联网行业特点,将网络生态治理重点聚焦于网络直播、音视频、网址导航和聚合类、互动交友平台和自媒体等领域,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出“共建良好网络生态”在线培训测试系统,从事内容采编、审核、运营和技术等业务的互联网从业人员参与答题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网站平台合法合规运营的意识,强化了行业自律。广东网信办引导重点网站平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省内重点网站平台向社会公众做出承诺,将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遏制违法行为,防范抵制不良信息,建立网络生态治理机制,加强本网站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除地方网信机构外,全国范围内的各网站平台依照国家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对照《规定》展开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各平台网站的漏洞,并通过内部建章立制、成立网络生态治理专项小组、不断优化技术手段等多种举措,推动网络内容生态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例如,针对淫秽色情、网络暴力、恐怖惊悚、网络谣言、低俗炒作、赌博诈骗等网络生态多发频发问题,各网站平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各类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拦截恶意营销文章,处置违法违规账号等,采用多种手段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网站平台根据《规定》进行的常态化自查自纠行为,使得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整体好转,保障了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治理效果。
  网络空间治理国际化进程加快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不断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同时,也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种主体作用。”
  2014年首届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成功举办,2015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此后历届大会上,习近平主席都谈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体现中国对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思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表达了中国对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的呼吁与期盼,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国际合作基石。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全球互联网治理四项基本原则”,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以及“四个共同”,这些主张和理念根植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各国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顺应了互联网时代“安全与发展”为“一体双翼”的主潮流,将为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引领下,中国政府在2017年发布了《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这是中国首次就网络空间问题发布国际战略,有力推动了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进程。在国际网络空间合作方面,中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的合作,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深度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变革。在数字经济领域,中国通过自身发展推动世界各国共同搭乘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快车,在更广泛意义上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智慧。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经验提炼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间,中国网络空间治理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构建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经验。
  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理念
  “理念”作为一种抽象的精神原则,产生于实践活动,并引导人们从事相关实践活动。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独特理念,根植于互联网建设、发展、完善的实践沃土,指引着网络空间治理的革新。我国的网络空间治理,始终坚持党对网信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引,为推动我国网络空间的国内国际治理提供了可靠保障。
  坚持党对网信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加强党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首先,坚持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网信工作和网络空间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其次,坚持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必然要求。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世界主要大国都将网络空间作为核心技术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得网络者得天下。”最后,坚持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形成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机制,是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及手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网信事业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贯穿网络空间治理全过程,“发展为了人民”体现在网信事业发展目的是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发展依靠人民”体现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与网络安全维护的过程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在网络空间治理红利的释放,不仅惠及全体中国人民,也致力于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坚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中国历来主张,网络空间的未来应当由世界各国共同开创,网络空间治理的成果由世界人民共享。这一主张凝练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之中,并在互联网发展瞬息万变、国际风云变幻的形势中彰显其强大的生命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也是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全人类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表达出中国加强国际合作、共治网络空间的意愿,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路径
  在努力建设网络强国、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进程中,党和国家不断进行理论与实践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始终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充分激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新动能。
  坚持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随着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数字和网信技术与社会生产生活全面融合,深刻影响和改变着国家的经济社会面貌,甚至在国家、区域和全球竞争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核心技术”则是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石和利器。对于“核心技术”的内涵,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什么是核心技术?我看,可以从3个方面把握。一是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二是非对称技术、‘杀手锏’技术;三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核心技术在国际网络竞争中起到“进可攻,退可守”的关键战略作用,一方面,掌握网信领域前沿科技,助力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弯道超车”,迅速掌握相应领域话语权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掌握网信核心技术,为我国网络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搭建可靠屏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为数字化转型之路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是统筹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以信息化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扎实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道路。伴随着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日趋深入,传统产业网络化、数字化基础不断夯实,不仅传统工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生产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农业数字化转型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也日渐蓬勃发展。信息化技术和网络治理方式在数字化转型道路上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催生了新业态与新模式发展,开创了信息化发展新局面。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为指引,在方法手段和机制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就每一个具体阶段而言,都有其任务重点。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正在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面对新形势、新机遇,网络空间治理也要不断顺应时代变化,动态性识别网络空间治理边界与范畴,精准定位网络空间治理风险与挑战,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实现网络空间治理的不断优化。(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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