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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瑛 吴国干(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权力监督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权力监督研究中心研究员)
新时代十年,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
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的浙江样本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经据典、援古证今,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初心如磐、历久弥坚的自我革命精神。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进入新时代以来,浙江笃学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入把握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新要求,2017年在全国省域层面率先开展全域性的清廉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清廉浙江的战略目标;2018年,浙江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通过《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2022年,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全域深化清廉浙江建设,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近些年来,浙江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不断取得标志性成果和治理效能。
清廉浙江建设,形成了以“三不腐”“‘四清’+”为标志的理论成果、文化成果,回答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出通过事前教育使人不想腐败,通过事后处理使人不能腐败,通过全过程监督使人不敢腐败,并要求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形成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初步构想。浙江依据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针对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紧密结合中央精神和省域实际,持续进行“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为新时代形成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方略做出了浙江贡献。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大任务和目标要求,对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浙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四清”目标要求,深化和拓展了廉洁政治建设的时代内涵。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吸收浙江首创的“四清”理论成果,要求“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浙江高度重视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聘请10位特约研究员每年围绕一个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先后举办了中国廉政研究论坛、“清廉中国与中国式现代化”等理论研讨会,形成了以《清廉中国: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的时代图景》《全面从严治党 建设清廉浙江》等为代表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浙江率先在省域层面探索构建清廉建设的“四梁八柱”,创造了诸如“清廉浙江”“四清”“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单元”等具有政治性意蕴、通识性表达的概念范畴,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话语体系,为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重要话语支撑。浙江创新开展“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和道德定力建设,推动实现从廉政文化到清廉文化再到廉洁文化的发展跃迁,举办有影响力的廉洁文化活动,打造廉洁文化精品阵矩,持续丰富廉洁文化产品供给,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文化成果。这一系列重要的理论成果、文化成果,回答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政治意蕴、理论逻辑、历史嬗变、现实依据、话语表达、文化内核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更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作出了浙江贡献。
清廉浙江建设,原创了以“7+N”为标志的清廉单元模式,深化了对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对自身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腐败的突出表现、重点领域、易发环节,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全力攻坚、务求实效。”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展开了清廉单元建设,紧紧抓住清廉浙江建设系统工程中的关键领域,大力推动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交通等七大清廉单元建设,注重分类推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清廉单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最小颗粒度的清廉细胞建设为基础,层层向下解构,适时将条件具备、需求迫切的N个重点领域(系统)纳入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深化迭代“7+N”清廉单元建设推进体系,推动清廉单元建设与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做到重点突破、单元推进、系统集成,形成各具特色、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原创性经验和标志性成果。制定了清廉建设“5+N+1”指导性评价指标,明确管党治党严实度、行权用权规范度、监督制约严密度、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和廉洁文化浸润度等5类核心指标以及1类反向指标,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N类个性指标,并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的评价细则,形成了一整套适用全省的、具体可操作性的清廉单元建设标准范式、规范模板。打造一批清廉建设标杆,分层分类选树一批清廉单元建设先进典型。目前,省级相关牵头职能部门共培育清廉建设先进典型500余家,并以现场推进会、工作简报、媒体发布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以充分发挥清廉单元的标杆引领作用,深化对清廉建设、腐败治理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抓纲带目、辐射全局,必须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的规律性认识。
清廉浙江建设,构建了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等为标志的监督体系创新成果,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坚持毫不松劲抓、锲而不舍抓”,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浙江勇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重任,以中央赋予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实现对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一体推进、整体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的有效途径,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省域监督体系,为全国面上改革提供样本、贡献经验。浙江围绕“监督有效”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深化运用“后陈经验”,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一体运行,有机整合各种力量,持续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全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2018年,浙江宁海创制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象山的村民说事制度也被写入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浙江在派驻机构改革、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纪法衔接贯通、“室组地”联动等方面创建的一系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浙江风格,为破解权力监督世界难题、创造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浙江经验、浙江方案,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的时代内涵。
清廉浙江建设,打造了以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多跨协同场景等为标志的数字化改革成果,推动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和腐败治理载体手段的迭代升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浙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实现权力数字化、行权留痕化、异常预警化、监督集成化,分阶段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迭代构建“一网一仓一脑一链”功能架构,推进公权力监督理念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率先开路,多跨协同场景在全省上线运行,对村级工程、劳务用工、“三资”管理等6大类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进行动态监督、实时预警,深度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大力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深化应用建设“一本账”管理,统筹协同推进40个重点领域(系统)监督应用场景建设;行政权大数据监督及时跟进覆盖,以派驻监督为切入口,交通工程、国有房产、涉企补助、高校科研经费、拆迁等5个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多跨协同场景成功点亮,探索形成了以预警查实率、主动发现率、整改完成率、问题复发率为核心的评价指数,逐步推动实现所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基层和交通工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多跨协同场景先后获评全省数字化改革第一、二批最佳应用。浙江借力“看不见”的数字化技术消除监督的盲区视角,奋力推进权力监督再跃升,创新升级“两个革命”、清廉浙江、反腐败斗争的载体和手段。
清廉浙江建设,探索了以“四清”总体要求、“两步走”战略步骤、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等为标志的清廉建设“四梁八柱”,勾勒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美好图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浙江在谋划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省域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四清”总体要求,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的“三个更加”和“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的“三个明显下降”的具体目标,提出了更加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更加突出融入全省发展大局等7项工作要求,明确了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清廉村居建设、清廉学校建设、清廉医院建设等8项重点任务,按照2022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规划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推出了政治监督大护航、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深化、巡视巡察大联动等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构建起清廉浙江建设的“四梁八柱”。2020年11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对清廉浙江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寄予殷切希望,要求“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几年来,清廉浙江建设经验在全国10多个省(市、区)受到借鉴推广,清廉湖南、清廉山西、清廉内蒙古、清廉云南、清廉湖北等陆续布局推进,展现了清廉建设的战略价值、时代共识、普遍意义,勾勒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美好图景。
高水平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进路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浙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清廉浙江建设迭代升级,全域全面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高水平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为建设清廉中国、健全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贡献更多的浙江经验。
目标定位
坚持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更系统的思维谋划清廉浙江建设迭代升级工程,高水平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
其一,高站位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排头兵。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重大部署作为浙江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指路明灯,从讲政治的高度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深刻理解伟大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建立健全学习传承宝贵财富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到时时对标、处处看齐,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走下去。
其二,高水平创建全面从严治党的示范区。推进“两个先行”,关键在党。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完善“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建统领问题管控机制,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根本性转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示范区。
其三,高质量打造清廉中国的“重要窗口”。全面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在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上实现新突破,在打造浙江版亲清政商关系上实现新突破,在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上实现新突破,在推进监督体系系统性重塑上实现新突破,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打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的“重要窗口”。
其四,高标准建设破解世界难题的省域样本。腐败的主要特征是以权谋私,反腐倡廉的核心是权力的监督制约。打造清廉浙江建设升级版,必须始终保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的“气”和“劲”,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健全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深化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突出数字赋能智慧监督,加快“浙里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构建数据高度归集、业务高度集成、监督高度协同、运行高度智能的新型监督机制,健全“大监督”格局,为破解反腐败世界难题提供权力监督的浙江样本。
实施八大升级版举措
实施政治领廉工程,创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落实体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浙江建设,把贯彻落实“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政治纪律,创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论武装机制、政治监督机制、闭环落实机制,坚持全方位对标、全流程对表,定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建台账、督落实、强检查、专报告、严问效”的全链条闭环贯彻落实机制,构建全省上下一体联动、一体实施、一体推进的落实工作体系,推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深深根植于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信仰,把拥戴核心、紧跟核心落实在浙江高质量发展上。
实施学科研廉工程,创新中国特色、浙江风格的理论体系。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纪检监察学科作为法学门类一级学科、列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为契机,加快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逐步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学、国家监察学、廉政学、监督法学等学科方向,加强纪检监察学科人才、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践体系建设。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全省党校、社科院、高校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五路大军”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清廉建设的内涵外延、深层逻辑、学理价值、内在规律与理论创新空间等基础理论研究,打造系统化、理论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分析研究清廉建设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实施全域共廉工程,创新分类科学、评价标准的清廉单元体系。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基本单元建设,优化划分标准,推动清廉单元建设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延伸拓展。深化单元分类,按照区域、行业、身份、功能等完善清廉单元划分标准,从区域上看,可将清廉单元划分为清廉中国、清廉省份、清廉城市(区)、清廉村居、清廉家庭;从行业上看,可将清廉单元划分为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交通、清廉医院、清廉学校等;从身份上看,可将清廉单元划分为清廉干部、清廉职工、清廉市(居)民等,加强分类指导、建强基本单元。打造示范标杆,分类构建清廉单元建设标准,形成一套普遍适用、可操作、可推广的清廉单元建设标准范式、规范模板,培养选树各类清廉单元建设样板,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标杆,推动清廉单元的专业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提升清廉单元整体创建水平。
实施利剑护廉工程,创新遏增清存、震慑常在的惩治体系。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干扰落实“三新一高”腐败新问题新动向,始终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政法、教育、医疗、国企、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地方各类平台公司资本运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性质变更、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等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紧盯“期权腐败”“影子腐败”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实施制度保廉工程,创新系统集成、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建立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真正实现制度管权、管人和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清廉建设、反腐败立法和制度建设,及时将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着力建立健全监测、研判、预警、干预、处置制度,建立健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制度,建立健全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制度,用刚性制度约束用权行为,充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
实施改革促廉工程,创新数智赋能、多跨整合的动力体系。充分发挥好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在推动清廉浙江建设上的乘数效应,推进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向全面深化转变,努力在更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改革创新从“碎片化”到“系统化”“协同化”的转变,以改革活力增强清廉浙江建设动力。切实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工作要求,发挥人民群众在清廉浙江建设中的深厚伟力,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人民群众参与清廉浙江建设的制度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激励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清廉浙江建设的积极性。
实施文化润廉工程,创新分层分类、全面覆盖的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鲜明提出“文化清新”的清廉浙江建设的新目标,全面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公职人员,覆盖社会大众,深入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行业、进家庭,开展分众化、个性化精准传播,分层分类推进廉洁文化教育,构建廉洁文化终身教育体系。
实施责任筑廉工程,创新多责协同、同题共答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清廉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推动责任,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紧抓住清廉建设的“关键人”“关键制”“关键事”,强化“多责协同”联动效应;坚持“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落实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室”“组”“地”责任,打造履责有力的“责任共同体”。(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12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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