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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典型] 农村建房为什么会成为基层治理的矛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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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09: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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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莆田发生2死3伤的重大刑事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涉事双方是同村村民,都是一个村的老邻居了,有什么深仇大恨能引致当事人采取如此暴力的手段呢?据媒体报道,导火索是邻里之间因建房而引致的积怨与矛盾,且由来已久。
  类似事件近些年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这说明,看似发生在特定地区的偶然性事件,背后有着结构性与惯常性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打工潮催生的打工经济,城市产业梯度转移背景下的城市资本下乡及乡村工业化,以及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进与实施的美丽乡村计划及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农村出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村落环境得到根本提升,产业基础得到明显增强,农民人均收入也有了大幅提升。
  有些人的手头有了钱,怎么办?对于大部分人而言,除了在城里购置房产或投资其他领域外,在农村老家新建或翻新房屋,有条件的人建一幢大房子,恐怕是多数人的选择。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房子一直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大宅子、新房子,不仅意味着居住条件更好,更意味着家境殷实、家族兴旺、光宗耀祖,在乡土社会里的身份与地位高人一等。
  换言之,房子不止于实体性的材料集合与建筑构造,还指涉丰富的社会与文化寓意,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房子成为一种区分乡村阶层分异的指标,房子的大小、区位、装修档次和风格,与家族经济、家族凝聚力、社会声望、祖先崇拜等不无关系。
  可见,对于村里的有钱人而言,建房子尤其建大房子更多是经济实力强大后的文化彰显。房子有人无人住,是否空置,不太要紧。重要的是,我“有钱”了,我在老家就得有个大房子,让众人“看到”。
  在农村,并不是所有人都很有钱。但是,对于那些收入涨幅不大或日子过得依然紧巴的人而言,建房也是必要且紧迫的。因为他们之前的房子经受风吹雨打日晒,年久失修,难免破败不堪,甚至有垮塌乃至危及生命与财产的巨大风险。
  故而,对于中低收入阶层的农户而言,建房子是真正的刚需,他们需要更加安全与宜居的自建房。
  问题就来了,你要建房,我也要建房,这是你的村庄,也是我的村庄,凭什么我就得让着你?
  于是,为了争夺相对良好的区位(所谓“风水宝地”),为了阻止你家的猪圈不正对我家的厨房,为了规避你家的房子太高而遮蔽了我家房子的阳光,为了不让你家房子的一角挡住我家车子的必经之路……种种矛盾、纠纷与冲突就此产生。
  但是,出现冲突或者矛盾并不是最可怕的,真正令人担忧的是事件得不到妥善的处理。一旦一方仗势欺人、以众欺寡,另一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旦缺乏村干部、法律人士或其他中间人进行必要地调解和疏导,相关事件就有可能迅速发酵,进而升级为暴力事件。
  在基层治理层面,目前其实有不少正确应对的方式方法。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广泛宣讲土地管理、宅基地开发、自建房等相关法律与法规,让农民碰到任何纠纷或矛盾时,首先想到的是法律——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第一时间找律师等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同时,有关部门要坚决遏制新增“两违”,严厉制止既有房屋违规加层、野蛮装修与改造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与制度办事,不姑息,不手软。
  其次,基层干部也应下沉到各家各户。目前,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可能比较重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但对大量外出务工尤其举家搬迁的家户各方面情况不太了解或对这项工作不太重视。
  笔者认为,基层干部应该详细了解各家各户的人口状况、建房需求、建房意愿等信息,尤其要注重妥善引导、处理和解决邻里内部的历史遗留问题,把管辖范围内邻里关系的和睦与融洽,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仗着“家族势力”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欺压乡邻的行为,也要及时干预、制止。
  广大基层干部要担当好村民良好关系黏合剂的中介作用,这对于维护转型期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基层治理中要进一步夯实和巩固农村共同富裕的基础与成果。在乡村发展水平与质量得到整体提升的基础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对乡村的“后进户”进行精准帮扶,通过倾斜性的政策制定与制度安排,让他们实现快速脱贫与致富。
  让农民过上有足够尊严的生活,才能减少或平抑乡村社会中可能滋生或蔓延的社会极化与阶层分异现象,从而让乡邻关系更和谐,让矛盾风险消弭于无形。
乡村是发展共同体,也是共同的精神家园。推进广大农村建设的现代化,不只是让村民的腰包鼓了,有钱了,还包括对世世代代和睦邻里关系的维系,这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澎湃特约评论员 姚华松    作者系广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来源:澎湃新闻
  链接——
  莆田在逃嫌犯因盖房与3家邻居有矛盾,村支书:快解决好了,他老婆不同意
  2021年10月10日13时50分许,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伤人致死案,造成2名村民死亡、3名村民受伤。
  据新京报视频报道,10月13日,福建莆田秀屿区政府回应嫌犯欧某中盖房受阻始末。欧某中与邻居欧某发等3人因土地问题产生争议,随后发生纠纷至今。
  记者从莆田警方获悉,该事件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
  据村民讲述,事发当天,欧某中家棚顶被风吹至被害人家菜地,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冲突升级。
  2017年9月欧某中申请在旧房基础上新建150平方米新房获批,建房过程中,嫌疑人欧某中与邻居欧某贵、欧某发、欧某勇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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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地块1:与欧某贵争议面积约100平米
  早年欧某贵哥哥将土地赠予其妻子的妹夫,即嫌疑人欧某中盖房。欧某贵认为哥哥私自将共有土地无偿送给嫌疑人欧某中,曾进行阻拦。
  1995年,欧某中在该地建房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双方轻伤。2017年得知欧某中要在受赠的土地上拆旧建新,欧某贵再次提出土地权归还要求。
  据平海镇上林村村支书欧阳銮介绍:2017年欧某中审批手续出来了,他又想再盖房子,但是欧某贵又出来阻挠,称这个地有他的部分,虽然是哥哥送给欧某中的,但没有经过自己同意。
  随后镇村协调旧宅东侧向西24米归欧某中所有,24米外归欧某贵所有。
  协调过程中,欧某贵无异议,但欧某中妻子拒绝,未能协调成功。
  争议地块2:与欧某勇争议面积约11-12平米
  嫌疑人欧某中在开挖其旧宅一侧山坡,欧某勇认为该部分地块属于他家,村干部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对土地界限做记号。但欧某中未按协议执行,破坏原有界限,双方再起纠纷。
  随后欧某中重新开始建房,欧某勇爷爷在阻止路上意外死亡,欧某勇对嫌疑人欧某中提起民事诉讼,欧某中停止建房。
  争议地块3:与欧某发争议面积约10平米
  2016年欧某中对旧房西南侧进行砌坡,欧某发认为占用了他的土地。
  2016年,欧某中家房子还没有拆的时候,欧某中就围地块,一部分是自己的,南边是欧某发的地方。
  欧某发父母到现场吵架,村干部多次协调,由欧某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杂地归欧某发使用。
  由于欧某中妻子多次不同意协调方案,嫌疑人一家建房一事搁置。
  村支书:欧某中老婆那边过不了关,一直不同意
  村支书欧阳銮表示,欧某中一去建房子,几家人就跑出来,村委都快解决好了,欧某中老婆那边过不了关,一直不同意。
  2017年,欧某中想将批准的建房位置从东侧移到西侧,被镇工作队发现后叫停整改,房屋拖着未建。
  2019年,欧某中准备在审批的位置上建房,3个争议地块的邻居再次出来阻挠施工,要求问题解决后再施工,并阻挠欧某中继续建房。
  平海镇工作人员曾前往协调,但此后又遭邻居阻拦,建房暂停。
  村支书表示工棚是嫌疑人欧某中2019年搭建并独居此处,欧某中妻子住在城区家中,母亲住在其哥哥家。
  嫌疑人多次求助无果?官方:将严肃处理
  九派新闻记者留意到,今年1月以来,疑似欧某中本人曾多次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求助信息,称自己全家五年无处凄身,把原有400多平全部拆掉在原地建150平受黑势力多次打砸阻止,求助无果、个别村干部不作为,受黑势力村霸打砸阻止。
  针对网传嫌疑人多次求助无果,网友质疑当地基层干部不作为,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福建莆田2死3伤重大刑案,官方回应土地纠纷始末
  10月13日,福建莆田秀屿区政府回应嫌犯欧某中盖房受阻始末。欧某中与邻居欧某发等3人因土地问题产生争议地块,随后发生纠纷至今。据村民讲述,因欧某中棚顶被风吹至被害人家菜地导致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冲突升级。新京报记者从莆田警方获悉,该事件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
10月12日,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案件发生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力救治伤员,要求公安机关调集力量,尽快缉拿犯罪嫌疑人。
  针对网友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10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发布协查通报称,2021 年 10 月 10 日13 时许,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平海镇上林村村民欧某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显示,嫌疑人欧某中,男,55 岁,身高约 180cm,体形偏瘦,出逃时身穿白色短袖上衣、黑色五分裤,可能携带凶器。
  10月11日上午,上林村欧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地点位于自己村子的隔壁,昨天下午3点左右,他在家中看见对面有警车开过去,欧先生听周围人称,死者为一男一女,伤者里最小的孩子才10岁左右。
  据媒体报道,10日晚,被害人亲属林宇(化名)称,欧某中持刀砍伤一家祖孙四代人,致使其中2人死亡、3人受伤。
  这一说法得到上林村村委会主任乌先生的证实,乌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欧某中持刀砍向自己的邻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死者与伤者均为一家人。“两家的距离只有几十米。”乌先生说。
  乌先生表示,死亡的两个人为一男一女,是70多岁的爷爷和他的儿媳,家中另有3人受伤,分别为爷爷的妻子,他30多岁的孙子以及10岁的曾孙,事发后,三人均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情况暂时稳定。
  乌先生说,欧某中家里有自己的母亲,妻子和一个女儿,“欧某中有一个儿子在泉州上大学,两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留下了一个女儿在家。”
  来源:新京报
  莆田2死3伤刑案暴露矛盾化解工作失效,矛盾不出村不能停留在口头
  10月10日13时许,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祖孙四代2死3伤,嫌疑人为死者邻居欧某。
  媒体报道称,欧某的作案动机或是建盖新房遭死者多次阻挠,导致欧某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期间,欧某除向多部门求助外,还通过社交平台给有关领导写信。
  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谴责,欧某以暴力手段残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起重大刑事案件需要深思几个问题:一起邻里矛盾为何六年不决?平海镇的民事矛盾化解工作是否失效?基层组织社会功能是否失灵?是否该有人被追责?
  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日发布通报,针对网友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部分农村地区确实存在土地矛盾、家事矛盾等问题,这类矛盾调解往往难度大、成本高、耗时长。探究原因无外乎:一些基层组织弱化,调解机制不全,部分村民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宁愿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传统观念作祟,争强斗勇;司法机关在处理邻里纠纷时,不注重矛盾的化解,案结事未了。
  要想改变这一现象没有捷径可走,首先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重中之重是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建立互谅、互让、平等的人际关系;构筑县、乡、村、组四道防线把关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其次是建立联调机制,打造党委领导、公安、信访、职能部门参与的专业矛盾调解队伍,一站式解决矛盾。此外,还须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并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辅导。
  做到矛盾不出村,这不是一句口号,必须常抓不懈。
  来源:上游新闻
  农村自建房管理之难
  一位在莆田工作多年的村干部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在当地,因宅基地及自建房问题引发的矛盾并不鲜见,甚至有自家亲戚为此打架,而农村地区对于宅基地的出让和地块的管理不如大城市般透明清晰。最常见的就是邻里因为占地引起的相邻权纠纷,各有各的理,所起争执大多属于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
  该村干部表示,基层干部在调解此类关于自建房的民事纠纷时,存在客观性困难。一般先由村委会主持协调至双方达成一致,若矛盾双方都不愿让步,则需要起诉至法院。村委会并无强制执行或强迫某一方的权力。
  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称,应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在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根据该文件披露,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要对照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在2个月内逐项抓好落实;对建设单位(建房人)和其他参建主体违反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该起由土地纠纷引发的命案,更应引发各地对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的思考——当基层干部调解无效时,有关部门究竟该采取怎样有效的措施平复纷争?又该如何推动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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