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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策略] 刘奇:准确把握乡村文化建设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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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16: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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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乡村文化的地位、价值、意义及影响。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工程,需要在理念、走向、方法、路径等方面准确把握,谨防走偏。
  一、不能以工业文化代替农业文化
  在传统落后的农业社会,由于生产力、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制约,人在自然界面前显得力量薄弱,人对自然产生一种不可违抗的崇敬心理和神圣感,努力地寻求与自然的和谐,这是朴素的“天人合一”观。
  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极大地彰显人的力量。工业文化以科技进步为核心,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把“人是世界的主宰”作为其哲学理念,人可以改造世界,征服自然。人类正是依靠这一哲学,冲破了“天命论”的束缚,建立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这也是工业文化的价值所在。但是“人定胜天”的思想是一把双刃剑,这一思想的单向发展和走向极端,必然会加剧人与自然的冲突和对立,导致世界性的生态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我们在享受“人定胜天”思维带来的成果时,也在品尝着各种“苦果”,包括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过度、生态平衡破坏等。
  农业文化的价值体现需要遵循三个规律:一是遵从自然规律。农业文化崇尚与自然和谐相处,遵从自然规律,春种秋收,人类生活与自然融为一体;认可与自然的平等地位,既不对自然盲目迷信、顶礼膜拜,也不将其视为野蛮征服和改造的对象。人类可以认识规律、遵从规律,但是不能打破规律,要保护和善待自然,这是解决“人类困境”的希望所在,这与工业文化的“技术崇拜论”差异巨大。二是遵从市场规律。农业已经走出了自给自足的范畴,需要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才能富裕农民,振兴乡村,找到自我发展之路。但是,农业文化面向市场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只有绿水青山才能最终实现金山银山。工业文化以追求利润为终极目标,会产生诸多“只顾目的、不择手段”的负面后果。三是遵从社会需求规律。农业虽然以市场为导向,但是,农业文化又不完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农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是人类的刚性需求和社会的必需品,即使无利可图,也不能荒废农业。
  乡村文化建设应合理吸收工业文化中先进的科技手段,但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上必须摒弃以效益为中心的工业文化单一思维。只有以农业文化的价值观为引领,才能使乡村文化长盛不衰,从而继续引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薪火相传,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使这一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文明形态永驻史册、永放光芒。这是乡村文化的历史担当,责无旁贷。
  二、不能用城市文化改造乡村文化
  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有着很大的异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交往规则的差异。城市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人际交往建立在理性算计的基础之上,时时、事事、处处依靠制度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订上书面合同,是建立在法律条文基础上的他律,出现纠纷就会以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程序正规、成本高昂。城市文化中的个体呈现出原子化的特征,孤独感、异化感强烈。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乡村文化诞生在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传统社会伦理为秩序的乡村社会,并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以乡规民约、生活信仰、传统习俗、社会禁忌等非正式制度为基本内容的文化形态。即使在外出打工、面临深刻转型的当代农村,仍然是一个半熟人社会,村规民约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依然戴着脉脉温情的面纱,是在约定俗成、心理认同、共同遵守基础上的自律。乡村文化讲究诚信,不会轻易撕破脸皮,一个人如果不讲诚信,在熟人社会里,会面临极高的成本和代价,有可能会被熟人社会集体抛弃,丧失发展乃至生存的资格。如果用陌生人社会的城市文化来改造熟人社会的乡村文化,将会极大地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同时也与人的情感性需求相悖。人是感情动物,乡土社会“守望相助”的人情味,正成为城市人的追思与怀念。
  二是文化特性的差异。城市文化是一种杂交文化,五湖四海、南来北往的人汇集在城市这个特定的区域,在互相交往磨合的过程中,原有各具特色的乡土痕迹不断隐退,从而生成一种适应新环境的市民文化。从某种程度上说,城市文化是一个没有个性的文化。乡村是由一个个祖祖辈辈聚族而居长期共同生活的村落组成,从文化上是代代相传、源远流长,与当地的自然环境、人文资源相结合,形成个性独特的村落文化。如果用千篇一律的城市文化去改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就会失去乡村的特点,不符合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律。人类生活的丰富性来源于多样性、差异性和异质性,乡村振兴绝不是仅仅意味着宽广的马路、漂亮的高楼,而是要与当地乡村的地理区位、历史人文、风俗习惯、特定资源等相关联,与有着数千年农耕文明历史的乡村文化相衔接。只有植根于传统乡土社会,才能使乡村文化呈现出差异化、个性化的特征,显示出乡土特色。
  三、不能以现代文化置换传统文化
  在不少人的逻辑思维里,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总是先进的,传统的总是落后的。这一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表现在空间格局上,就形成了城市代表了先进,农村意味着落后,“城市中心论”的观念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心态。把乡村贴上“落后”的标签是从现代城市的主体视角出发,将乡村文化看成是“传统”和“不文明”的形态,因而是需要改造的。将不同于所谓城市现代文明的情形都归结为落后与迷信,以现代文化置换传统文化,这无疑是文化强权的思维模式,会让我们与传统隔绝,与前人脱离,丧失发展根基。
  费孝通先生深刻地指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的根基在乡村。中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也曾经长期是世界上最富强、最文明的国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传统文化确有糟粕成分,但一颗果实坏掉了,不代表这棵树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在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美好传统的国家,乡村的转型与发展必须立足于传统之根的延续,必须培育出从传统中吸取营养的新的精神世界。如果仅仅是一刀切式地隔断“传统之脐”,带来的灾难与混乱将是长久与深重的。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境地,我们需要“开发传统,服务现代”,要把传统中一切精华的、对今日有用的东西发掘出来,加以继承、弘扬,为中国社会顺利转型服务,为中国早日实现现代化服务。一个伟大的民族总是善于与时俱进地认识传统、评价传统、解释传统、重塑传统,从传统中寻找智慧和力量。中华民族正是依靠代代相传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推陈出新,成就了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明。否定传统,抛弃传统,以现代文化置换传统文化,看似新潮,实为斩断了文化的根脉,使文化的发展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化的枯萎,无疑是迟早的事情。
  四、不能以注入式参与取代融入式参与
  站在城市中心主义的优越立场上,会对农村采取一种单向度的输入和给予。送法下乡、送图书下乡、送电影下乡、送项目下乡,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做法,这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分割式思维。对农村采取改造和社会救济的方式,以便能让农村更好地赶上城市的步伐,在这种模式下,农民是被动接受,是注入式参与。任何自认为先进与优秀的外在力量,都永远无法完全替代乡村社会的内部动力,也不可能代替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简单地把农民贴上落后和传统的标签,从外来者的立场和价值上对农民加以改造,农民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起来,就会出现“政府拼命干,村民一边看”的非正常现象。不尊重农民的意愿,没有农民的积极主动参与,即使是最完美的发展方案,也是外部强加的,是没有生命力的。
  所谓农民主体性,就是农民自身在创造和建设活动过程中能够担当主角,主动地发挥自身的智慧和创造力,并能成为创造和建设成果的所有人和享有者。乡村建设运动的开创者梁漱溟很早就意识到农民主体性的重要性,把启发农民自觉性作为乡村建设的万事之首。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由于方方面面条件的制约,外部文明的传导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注入,但更需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调动和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走内源式的发展道路。应充分认识到农民既是乡村文化的消费者,又是乡村文化的参与者、建设者,更是乡村文化的创造者、拥有者。农民投身其中,乡村文化就有了源头活水;只有让农民融入式参与,农民的创造性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乡村文化的活力才能得以激发,文化的生命力才能得以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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