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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策略] 政协委员杨忠岐:加强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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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1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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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新品种是农林领域的“中国芯”,直接关乎我国农林业生产的水平和效益。“无性繁殖的观赏植物、果树与林木类新品种,技术门槛低、种植繁殖简单,是特别容易被盗种盗卖的品种侵权物。对育种者而言,投入大量金钱和时间培育出的新品种一经上市就被大量地非法扩繁和销售,很多时候育种者连投资都收不回。”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林科院首席专家杨忠岐认为,只有加强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使育种者的利益得到保护,他们才有积极性和财力投入进一步的研发,才会有更多更好的新品种涌现,产业发展才能得以良性循环。
  杨忠岐表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的初衷是鼓励育种者开发植物新品种,造福全社会,育种者对其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依法享有排他独占权。
  他告诉记者,中国自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开始实行新品种保护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有性繁殖的种子类作物保护比较到位,但是在无性繁殖的观赏植物、果树以及林木类新品种保护方面却很薄弱,是侵权的重灾区。
  因此,他提出,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人民法院、人大等多部门联动,在完善制度的前提下,提高侵权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国家应尽快出台《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版,法律层级由法规修订为法律;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授权品种使用的教育和规范,要求其购买合法来源的授权品种;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联动,及时、有效制裁恶意侵权行为,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新品种保护的司法诉讼中,举证责任向侵权方转移,保护育种者权益;将植物新品种侵权主体纳入失信名单。(来源:中央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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