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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村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2019-3-20 16:55| 发布者: gecccn| 查看: 294| 评论: 0

摘要: 颜波 胡文国 王娟 周竹君(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颜波系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的基础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必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当前正值乡村发展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粮食产村融合发展作为乡村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将为我国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保驾护航。

一、粮食产村融合发展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产业兴旺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基础和前提。推动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实现“以产带村,以村促产”的良性互动,对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粮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粮食产村融合为切入点,提高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处理好粮食产业兴旺与粮食安全的关系,是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关键一招,有助于减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支持粮食可持续发展。

二是保障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落实新粮食安全观,要确保种粮农民基本收益不受损、种粮积极性不减弱、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放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农业农村人口集中区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区域。粮食的产村融合发展必须依靠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通过创新产业发展方式,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实施乡村振兴,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道。一方面,拓展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农民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经济支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价值所在。另一方面,充分挖掘乡村价值,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均衡配置,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有助于提升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支持粮食产村融合,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和工商资本带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激发乡村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良性互动,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补齐城乡发展差距短板。

二、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几种模式

为更好地服务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笔者一行赴吉林省吉林市、湖北省荆州市、贵州省黔西南州调研粮食产村融合发展情况,发现三种典型发展模式,具体如下:

(一)东福集团-大荒地村的“村企合一”模式

吉林市东福集团成立于2000年,地处吉林市孤店子镇大荒地村,是一家集科技研发、水稻种植、农机服务、稻米加工、仓储销售、杂粮生产、土特产加工、玉米烘干、畜禽养殖、生物肥研制、秸秆燃料加工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0年,东福集团将粮食产业发展与大荒地村的乡村建设发展融为一体,创建了“村企合一、村企共建”的产村融合发展模式。

1.东福集团-大荒地村“村企合一”融合发展方式

1)村企合作,实现“村企共建”经营方式。20103月,大荒地村与东福集团实行村企合作,由村企领导的统一,实现村企发展的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一方面,企业参与该村村庄建设,如出资修建村民新居、完善基础设施、成立卫生清扫队,对村环境进行常态化整治等。另一方面,村集体为企业发展提供条件,如成立种植公司与东福集团开展粮食加工等业务合作。

2)土地集中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大荒地村新一届村党委成立后,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在保证农民自愿和土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全村780公顷土地全部进行流转。村委会成立水稻种植公司,对流转后的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村种植公司与东福米业公司签订水稻生产订单,共同着手兴修水利设施、打造高标准农田、启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目前,已建成水稻品种繁育基地、工厂化育秧日光温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等现代农业设施,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配套机械化农机具500多台套。流转后的土地实行工厂化管理、机械化耕种、集约化经营,土地规模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

3)村民变员工,实现“农民上楼、就地就业”。2011年起,为配合土地流转工作,村党委委托东福集团建设农民新居,实现农民集中居住,现已建设农民新居30栋住宅楼,9.6万平方米,容纳908户村民入住。同时配套建设老年公寓住宅、社区医疗中心、文化休闲中心、自来水厂、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等设施,提供优质服务。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民可自愿加入东福集团就业,目前该村已有近千名村民在东福集团就业。东福集团对于村里一些“种田能手”实行高薪聘用,专门指导企业粮食生产。对于未加入东福集团就业的农民,公司支持他们围绕东福集团相关业务需求自主创业,发展相关服务业,目前一些农民成功创业,实现了“上楼不失地、离土不离乡”的新型身份转变。

4)地方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大力支持村企融合发展。吉林市农业和粮食部门大力支持东福集团和大荒地村的融合发展,一是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带动、服务对接等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促进土地集中流转,加快水稻由农户分散种植转向集中规模种植。三是将发展稻米产业提升至全市发展的战略高度,在全力打造农业现代化新引擎过程中,推进全市稻米产业向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品牌高端化、营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四是独创1+4+N品牌营销模式,在一张“中国粳稻贡米之乡·吉林市”的白金名片大旗下,“大荒地”作为中国驰名商标,与“万昌大米” “舒兰大米”等品牌一起成为吉林市重要的品牌代表。

2.东福集团-大荒地村“村企合一”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1)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自东福集团和大荒地村开展“村企共建”以来,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指数逐年递增。大荒地村农民收入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土地流转收入。自2010年开始,东福集团以每公顷13500/公顷的价格对该村土地进行集中流转,而当地土地流转平均价格仅为8000/公顷,产村融合直接为农民增收5500/公顷。截至目前,东福集团在集中流转该村及周边村庄土地方面,累计直接增加农民收入3150万元。二是公司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就业收入。在开展“村企共建”过程中,东福集团为大荒地村的村民全方位提供就业岗位,人均工资在30000/年,村民年就业收入达1950万元。截至20186月,各项已累计直接增加农民收入1.52亿元。三是粮食直补收入。东福集团将粮食直补留给农民,以此增加农民收入。

2)基于产研结合,以米企品牌带动区域优质粮食发展。东福集团的大米加工企业与吉林市农业科研院等科研院所共同创建了集生产、科研密切结合的品种研发、科学种植、精细田间管理的产研合作模式。创新实践了“6+6”生产经营模式,抓住“种子选育、测土施肥、生物防治、农机作业、精深加工、品牌销售”6个关键环节,凝聚“土地流转、社会服务、基础建设、溯源管理、农村电商、金融服务”6个支撑要素,东福米业率先建立了GS1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了全过程绿色可控生产、全产业链发展,创建了东福优质大米品牌,带动粮食产业的发展。

3)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东福集团现已建成节水、节能、防旱防涝的排灌系统,建成工厂化育秧温室10万平方米,建成年产20万吨精米加工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东福集团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深加工、肥业、电商销售、旅游服务业得到大幅发展,现代农业发展迅速。

4)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走多元化发展之路。投资创建神农温泉和农产品采摘园,以温泉文化、满族风情、农业博物馆、特色农产品采摘为主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神农温泉已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全国十佳休闲农庄”等荣誉称号。

(二)福娃集团-新沟镇“产镇融合”模式

福娃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6月成立于湖北省荆州市新沟镇。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福娃集团与新沟镇逐渐形成“产促镇,镇推产”的融合发展模式。

1.福娃集团-新沟镇“产镇融合”发展方式

1)依托当地丰富粮源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福娃集团通过订单合同、土地流转等方式在监利县全境23个乡镇以及周边潜江、仙桃、洪湖等地区已建设了120万亩原料生产基地。成立福昌农资公司,为基地农户统一提供优质、放心、低价的农资。

2)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优价流转土地。福娃集团在监利县新沟镇、周老嘴镇等地以780/亩的高价格进行土地流转,集中土地自建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3万亩,同时集团还采取“反租倒包”、加盟及合作社自建基地等方式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实现企业、农户、合作社共赢局面。

3)建立“福娃打工社”。在福娃集团与各村委会的协商下,各村组建了“福娃打工社”,组织农民到福娃基地做农业工人。各“打工社”农民接受福娃集团的免费培训后上岗就业,获取100200/天的劳务收入。近3年来,基地所在村村民从福娃集团领取的短期劳务收入,每年少则50006000元,多则上万元。

4)利用金融支农政策发展农合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合作社。福娃集团牵头组建福娃三丰专业合作联社,在监利县完成了新沟、朱河、汪桥等28个育秧工厂分社的建设工作,并选择三丰农机、嘉润农机等10家分社直接入股840万元,采取入股不分股,各分社自主经营的思路发展。

5)推动生态农业发展。按照“稻虾共育”健康养殖技术规范,建设“生态、优质、特色、高效”的小龙虾、泥鳅、藕带及其他名贵水产品种养殖基地。为实现“建成全国小龙虾养殖面积最大的基地”目标,福娃集团与华中农大、中科院水生所、省农科院、武汉市水生蔬菜研究所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战略合作关系,并得到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挂牌支持,推广现代种养技术。

6)大力实施品牌拓展。福娃集团在拥有全国稻米精深加工的知名品牌、全国稻米全产业链的领军企业的基础上,进入水产行业,注册“福娃龙庆湖”商标,专营小龙虾活体销售,并注资成立了福娃“龙庆湖”生态农业公司和龙庆湖小龙虾交易中心,年经营小龙虾1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6

2.福娃集团-新沟镇“产镇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1)带动乡镇农户收入大幅提高。福娃集团通过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每年带动监利及周边55万农户年增收约1.4亿元。一是通过签订订单合同等方式按每公斤比周边市县高0.10.2元的价格收购基地粮食,年带动农户增收约12000万元。二是直接按780/亩的标准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租金,2017年实际支付租金约2340万元,相比农户间的土地流转价格高出480/亩,实际带动农户增收1440万元,同时增加村集体组织协调费经费约60万元。三是通过项目合作入股的监利县金涛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隆翔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的150位农户,每年从项目经营中获得分红39.9万元,年回报率高达19%。四是2016年公司免费提供厂房屋顶为村民建设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为新沟镇雷河、新兰等11个村每个村每年创收5万元。

2)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现“一企带多企、一业带多业”。在福娃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下,监利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多达103家,就业人员15000多人,年产值达到230.19亿元,财政总收入9.78亿元。福娃集团创建的粮食产业园区已成为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全省粮食深加工产业园主园区,直接带动监利县玻铝建材、交通物流、餐饮住宿、电子商务以及房地产等行业发展,每年可拉动三产产值达3亿元。

3)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打造“虾”“米”产业。监利县现已开发稻田养虾38万亩,虾蟹混养40万亩,年产小龙虾10万吨,打造了南方小龙虾生产基地。福娃集团大力开拓小龙虾市场,使监利县成为武汉、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小龙虾消费的主要来源地。福娃集团作为全国稻米加工“三强”企业,大力推行“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实现“左手米,右手虾”。该集团每年缴纳税收占所在镇财政税收的约80%,是当地财税重要来源。

4)抓住新型城镇化机遇,推进城镇发展。充分利用新沟镇成为全省首批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镇、福娃粮食深加工产业园扩容、迁村腾地、农民进城等有利条件和时机,福娃集团积极参与到新沟镇城镇建设。2014年,福娃集团承建的新沟镇福娃休闲广场,现已成为新沟人民休闲、锻炼、娱乐的好去处。

(三)泛亚集团-兴仁县“特色小镇+薏仁米产业”模式

贵州泛亚实业集团成立于2013年,位于“中国长寿之乡”“中国薏仁米之乡”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兴仁县已有1000多年的薏仁种植历史,是薏仁米种植核心区,亦是全球薏仁米加工、贸易集散地。泛亚集团主营以薏仁米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和生态旅游业。

1.“特色小镇+薏仁米产业”融合发展方式

1)政企合作,共筑特色小镇。20139月,泛亚实业集团与兴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兴仁县生态经济区综合开发战略协议,策划出面积为136平方公里土地建设以生态经济为魂、以兴仁县特色产业——薏仁米产业为媒的“中国薏仁生态经济区”。该项目一共有31个子项目,总投资110亿元,主要包含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泛亚薏仁生态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三个主要板块,采用产城景一体化、一二三产融合的方式运作,实现农户、企业和政府三方共赢。2018年初已完成投资13.5亿元,辐射人口16万人,带动就业人数3000余人。

2)实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一是泛亚集团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方式开展薏仁米产业化经营,实现各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二是采取规范化、区域化、换种法、建立数据库等方式进行田间实验和管理,实现基地机械化耕种,解决了劳动力缺乏和规范化种植等难题。三是泛亚集团在兴仁陆关工业园区建设薏仁米标准库房2栋和年生产能力8万吨的清洁化精薏仁米生产线3条,增强薏仁米加工能力。四是建设集薏仁米仓储物流、产品展销、加工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薏仁米交易中心。

3)构建薏仁米种植、加工、销售、服务各环节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泛亚集团以订单形式与合作社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合作社再与农户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公司和合作社为农户免费提供种子、肥料、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户按照“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农资采购、统一加工、统一品牌销售”,即“五统一”标准化生产白壳优质薏仁米,创建名优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公司按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保护价收购薏仁米,泛亚集团与公司、合作社签订过种植收购合同的农户以每公斤高于市场1元的价格进行收购,其中价差的0.5元归合作社,0.5元归农户,这不仅提高了种植农户的经济收益,还增强了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增强合作社在市场滞销时解决产品烂市和自然灾害带来产业风险的能力,达到确保种植农户利益稳定的目的。

4)抓好电商销售工作。积极应用“互联网+”平台,组建电商机构,引进电商专业人才,开展薏仁米系列产品,特别是薏仁米精深加工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时丰富其他地方农特产品系列,实行线上和线下销售相结合。公司现已在阿里巴巴、京东、天猫等平台上建立了网上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了产品销售范围。

5)地方政府不断加大薏仁米产业扶持力度,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兴仁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薏仁米产业发展办公室,把薏仁米产业当作第一产业重点发展。一是为薏仁米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薏仁米产业发展的意见》《兴仁县创建国家级出口薏仁米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兴仁县出口薏仁米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薏仁米生产企业贷款贴息和奖补。2013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共投入信贷资金10亿元以上支持薏仁产业发展。三是不断加大产品研发的支持。目前申报产品发明专利15项,包装外观设计专利8项,产品发明专利10项。

2.“特色小镇+薏仁米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1)以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增收。一是农民土地流转增收。在薏仁生态经济区现已流转土地1580亩,每亩流转费为950元,且流转费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递增。流转的土地主要种植薏仁米等特色产品,种植过程中聘任当地经验丰富的农户进行田间管理,为农户带来二次收入。二是培训农户成为产业工人。公司提供统一的培训,增强农民技能,提高工资收入,目前在泛亚集团入职并留任的职工平均工资在2500/月以上。三是打造旅游景区。通过规划旅游景区,打造集田园风光、生态河道、回归田园慢行系统于一体的生态公园,带动土地增值,带动农民增收与农村发展。

2)特色小镇配套设施逐步完善。特色小镇保留了黔西南州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外观,在配套建设上,规划并建设了一系列综合设施。既完善了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又为原住民、移民搬迁户提供了良好的商业环境,是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特色小镇。其中,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采用景区标准建设,总占地1017亩,已安置移民4000人,已建成省级扶贫生态移民示范点。

3)建设泛亚薏仁生态产业园,为生态移民提供了就业和创业渠道。

4)构建乡村旅游区,带动农民致富。薏品田园小镇2015年初步建立,周边逐渐出现了景田村等一系列农家乐,其中方家古院利用老房子四合院的特色就地改造,成为兴仁第一家具有丽江风格的农家乐。旅游业发展为当地居民带来商机,带动老百姓致富。

三、粮食产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国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在粮食产村融合中对粮食安全重视不够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一些地方在推动产业兴旺过程中,对粮食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度把握不准,在推动粮食产村融合发展过程中为追求高利益,偏离粮食产业发展轨道,有削弱粮食生产的现象,农户“种虾不种稻”“重粮不种粮”趋势较为明显,对保障粮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二)乡村粮食产业发展不旺

一方面,粮食产业发展链条较短,附加值不高,收益较低,影响农民种粮和企业粮食经营的积极性。就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在乡村,粮食产业链条大多集中在生产与加工环节,且粗加工较多,精深加工少,附加值有限,加之目前原粮收购价格降低,影响种粮户、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粮食产业链条拓展不足,同质性发展较为严重。不难发现,在融合发展中,存在着缺乏差异性、多样性与特色性的问题,粮食产品的同质性严重,粮食产品有待深度开发。

(三)粮食产村融合中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

粮食经营主体之间合作方式较为单一,利益联结松散。目前粮食经营主体之间主要是以企业为主的订单和股份合作形式。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着产品品质、标准的不同,加之企业的强势与农户的弱势易导致合同违约,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四)粮食产村融合动力不足

一是土地供应不足。粮食企业发展需要扩大土地规模,但限于目前土地限制政策,使得土地规模再扩大、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在现实操作上出现了一些瓶颈。二是融资瓶颈。目前来看,涉粮企业竞争力较弱,融资渠道窄,急需政府部门和企业探索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转换成本。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指导的缺乏。粮食企业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直接影响涉粮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粮食产村融合动力的增强。另外,在粮食种植中,农民对于新型机械设备的使用缺乏系统的培训,对互联网+农业现代化的新经营模式也缺乏深层次的认识,难以发挥现代化农业耕作和经营方式的优势。

(五)粮食产村融合的服务配套滞后

当前我国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存在着支持政策针对性不强、覆盖面偏窄、与融合主体政策需求有偏差等问题。在融合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包括农田水利设施、水、电、气、道路、仓储物流设施,以及农村互联互通网络铺设等。

四、推动粮食产村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助力乡村建设,真正实现“以产带村、以村促产”,推动粮食产业与乡镇、村庄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粮食产村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着眼乡村振兴大局,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在产村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性

粮食产业连接乡村与城市,粮食产村融合覆盖一二三产业。推动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实现“以产带村,以村促产”,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的重要力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落实“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战略部署,要从政府、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层面深刻认识粮食产村融合的必要性,融合过程中势必要调整粮食产业结构,把握粮食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度尤显重要,切忌“重粮不种粮”的倾向,要确保种粮农民基本收益不受损、种粮积极性不减弱、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放松。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粮食产业“新业态”,打造粮食产村融合新载体新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实现以市场需求导向的产村融合。着力于粮食需求,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积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二是发展粮食全产业链,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协同”,推进粮食种植、收储、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协调发展,加速粮食行业产供销一体化建设,调整粮食产业产品结构,突出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的生产,提高粮食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促进产村融合发展。三是积极培育粮食产业“新业态”,发展特色粮食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充分探索与发展推动粮食产村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载体,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先进技术,深度拓展粮食产业链的长度和宽度,拓展粮食产品功能,推进粮食产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形成粮食产品的差异化、多样化与特色化。粮食部门应推动各地粮食企业结合当地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粮食产业链,促进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粮食产业,并形成差异化绿色优质产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时,还要健全粮食产品营销体系,发展“互联网+粮食行业”模式,研发粮食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和云平台技术,促进粮食流通。

(三)完善经营主体间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互惠共赢

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粮食产村融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种粮农户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合理分享粮食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经营主体能力建设。在村镇培育和引入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骨干企业,基于乡村资源发展粮食产业。培育种粮能手、种粮大户,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种粮能手、种粮大户是粮食生产的持续动力,培养新一代爱粮食、懂粮食生产技术、擅长粮食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化粮食从业者结构十分必要。尤其是在企业资本逐利的情况下,培育种粮能手、种粮大户等种粮职业农民,提高种粮职业农民参与程度,有利于推动粮食生产。同时,要不断壮大合作组织,发挥合作组织作用。目前来看,合作社在产村融合中发挥了重要的联结和桥梁作用。应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开展业务对接。二是创新收益分享模式。结合目前粮食产村融合“以企带村”发展经验来看,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具备集聚资源的能力,可以将上中下游产业纳入企业发展之中,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创新企业发展模式。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主力的“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的利益联结方式成为主流,但农民分享粮食产业收益依然有限,要不断创新粮食产业收益分享模式,如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等入股,按股分红。三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集聚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模式,形成规模溢出和品牌效应,让农民可以更多地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积极整合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为粮食产村融合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是支持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并对粮食产村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用地给予倾斜。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粮食企业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对订单粮食生产基地、粮食物流项目、国家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建设、仓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有市场前景和经营效益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探索建立涉粮贷款担保中心,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三是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复合型人才,提升粮食产村融合竞争力。借粮食产村融合发展契机,引入先进技术,培养一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粮食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粮食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培养行业人才。同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另外,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人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粮食产村融合发展。

(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创建粮食产村融合发展示范园

一是积极推动产村融合试点工作,完善产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目前来看,一些地区已根据粮食行业发展特征,结合村情镇情,推动流转土地,发挥地缘优势,发展订单粮食、发展特色产品、构建互联网平台等,形成了合适有效的发展模式,如上述的东福集团-大荒地村的“村企合一”模式、福娃集团-新沟镇的“产镇融合发展”模式、泛亚集团-兴仁县的“特色小镇+薏仁米产业发展”模式等,其他地区可以借鉴,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创新模式,丰富产村融合发展类型。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容错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快粮食产村融合发展。二是统筹建好示范市县、特色园区、骨干企业、优质粮食工程“四大载体”,扶持一批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园区和项目,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形成更多粮食产村融合发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粮食产村融合发展示范园,充分发挥粮食产村融合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质增效,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粮食产业集群,助推乡镇建设和产业发展。

(六)强化粮食产村融合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包括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引导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发展;协调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联合为企业与农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与资金保障;鼓励和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推进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引进;构建相关粮食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化,决策及时化。二是积极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和农户。粮食产村融合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要大力协调各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粮食企业、合作组织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发展,为产村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粮食产村融合示范园政策支持力度。适当放宽示范园用水用电用地标准,给予减税降费政策倾斜,并推动相关设施建设,如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建设。四是推动建立粮食产村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制度,将其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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