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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整合农业农村等20个部门执法事项,组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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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2 09: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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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机构改革以来,海南省海口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为目标和任务,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省会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措施
  (一)整合改革智慧,推动改革从“一般推进”向“科学推进”转变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海口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体系、民生工程中一体谋划推进,全方位保证改革效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改革方案。2019年底,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改革前期调研,改革领导小组深入执法队伍主管单位,摸清摸准执法队伍力量、执法事项和执法工作量,厘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多次召开协调会和座谈会,研究分析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讨解决办法。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前往贵州遵义、湖南耒阳等城市考察学习,借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调研考察、摸清实情、学习先进,形成科学的改革思路,保证了改革方向正确,可操作性强。
  (二)整合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从“单一作战”向“系统作战”转变
  通过整合分散的市级、区级、镇(街)级执法机构,组建统一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全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原市级16支执法队伍整合和下沉,组建6支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级执法队伍数量由16支精减为6支,减少62.5%。
  二是组建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分局,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将市级下沉的7支执法队伍和原有的区级执法队伍整合,组建8支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整合镇(街)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43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为镇(街)直属机构。
  四是各园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归属各管委会管理,具体负责开发区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接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指导。
  (三)整合执法资源,推动资源从“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改革推动了执法职责、执法力量、执法装备等执法资源的集中,通过精减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强化基层执法,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执法实力、执法效率和执法协同效应。
  一是全面整合执法职责。将原20个党政部门承担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旅游文化等执法事项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围,划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二是实行一个层级执法。按照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的原则,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在市级或区一级(以区级为主)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文化市场(除旅游外)、节能监察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各区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旅游、农业、林业、水政监察、卫生监督、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殡葬、人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宗教、宣传、电力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三是强化基层执法。将专业要求适宜、发生频率高、执法程序简易、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授权镇(街)行使。整合镇(街)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镇(街)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集约执法事项。市政府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等文件,梳理形成市、区、镇(街)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共2059项,涉及城乡规划管理、农业农村管理、卫生健康管理等多个执法领域,其中市级执法事项777项、区级执法事项885项、镇(街)级执法事项397项。
  (四)整合制度建设,推动制度从“交叉繁冗”向“统一优化”转变
  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海口优化完善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机制,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
  一是建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建立会商制度,协调解决改革后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是出台实施《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和监督机制等,清晰界定市、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边界;印发实施《海口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修订《海口市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取得成效
  目前,海口基本完成了国家、省、市综合行政执法各项改革任务,市、区、镇(街)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已建立并正常运行,改革划转的人员编制已转隶到位,改革划转的2059项执法事项顺利承接并正常开展执法。据统计,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系统共受理12345投诉举报件13.3万宗,办结率99.78%;满意率93.56%,同比增长9.34%。
  (一)解决了“执法缺位”问题,实现执法全覆盖。实行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市级6支行政执法支队、四个分局下设的32支行政执法大队、全市各镇(街)43支行政执法中队可由全市统一调度指挥,破除了行业壁垒,形成“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权限集中”的优势,解决了“执法缺位”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实力和执法协同效应,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升了海口城市形象。
  (二)解决了“执法扯皮”问题,实现执法敢担当。厘清了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边界,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机制;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最大限度的发挥聚合效应,变分散薄弱的执法为集中高效的执法,“执法扯皮”问题得到解决。
  (三)规范了“执法业务”标准,实现执法高效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局及分局、支队、大队、中队的四级执法单位的招牌、标识和办公场所进行统一标准设置,推进执法服装、执法文书、车辆装备、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的统一。大力推进“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实现执法高效率。
  (四)强化了“执法公正”保障,实现执法有约束。从源头上解决了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不分的问题,实现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对分离,切断了固有的人情利益链条,确保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文明。(来源:海南省海口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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