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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建立品种权保护长效机制 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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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0: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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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以来,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了“双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予以展示。成果展期间,中国网络电视台邀请国务院和地方有关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就双打行动与网民在线交流。
    7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挂靠在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宋敏研究员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参加“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在线访谈活动。
    访谈中,宋敏分析了农业部将“双打”专项行动重点放在植物新品种权和种子方面的原因。
    一是种子对农业生产的特别重要性。首先,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源头,种子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庄稼的收成,寄托着农民一年的希望。种子源头一旦出问题,在后续农业生产环节中付出的辛勤劳动都毫无意义。其次,种子是所有农业生产投入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比如,以前水稻亩产只有100多斤,而现在的杂交水稻亩产达到了700多斤,增加了近7倍。除去施肥、田间管理等的贡献,其中至少有三、四倍的增产效果直接来自于品种改良;此外施肥等要素发挥作用也是以品种为基础的,没有好的品种,多施肥料也不可能取得增产效果。
    二是种子是农业行业知识产权易受侵害的重灾区。相对而言,种业属于农业中的高新技术领域。新品种研发需要大量投入。目前我国大多数种子企业经济和研发实力有限,在8000多家种子企业中,能够进行自主研发的企业只占到1%左右,绝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能力。这些没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一部分通过从科研单位转让品种权进行经营,还有一部分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之下,主要依靠假冒侵权,盗繁、倒卖别人培育的新品种为生。种业假冒侵权现象大量存在。
    三是种子行业的侵权假冒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打击治理的困难性。种子是技术创新的物质载体,大多数创新内核并不能直接通过种子外观予以体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通过肉眼进行真伪辨别,必须要通过专家,借助专业技术手段才能识别,这就使得新品种假冒侵权带有很大的隐蔽性。此外,种子繁育、使用都是在分散的田野进行,不像工业生产有密闭隔离的空间,成果很容易被盗用,同时也给打击治理侵权行为带来很大困难。
    在谈及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时,宋敏指出,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也是世界种子市场大国。随着农业国际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国内种子市场正在融入国际市场,成为国际种子市场的组成部分之一。目前世界主要跨国种业公司都已经进入我国,在我国建立研发基地,开办合资企业。而与这些跨国种业集团相比,我国种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存在很大差距。首先,从专利拥有量来看,以孟山都公司为例,其在全球拥有授权专利3万多件,而国内200多家规模较大的种业企业,多数没有自己的专利,有效的发明专利全部加起来只有几十件;从品种权申请范围来看,我国种业企业主要是在国内申请品种权,在国际上申请品种权的还很少,而跨国种业集团则是在世界范围内部署自己的知识产权,抢占国际市场。
    对于如何激励企业创新、迅速缩小与国外大公司的差距,宋敏认为,关键是机制创新,即突破农业创新主要依靠政府资源的局面,调动广泛的社会资源投入到种业创新中。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证投入的创新资源能够在市场上转化为竞争优势,获取一定的额外收入,回收科技创新投入。当投资人有了稳定、安全的投资预期,就愿意把资金投入到种业创新中。这样,通过迅速集聚创新资源,就有可能在短期内缩小和国际大公司的差距。
    针对如何建立品种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宋敏提出了3点建议:第一,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第二,充分发挥权利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自律和集体维权互助;三是加强农业行业和广大农村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和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增强守法自觉性。(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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