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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粮食购销领域不按质论价、压级压价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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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5: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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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郑州市场监管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2023年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现对全市粮食收购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二、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保证所用计量器具及时报检,确保准确有效。在明显位置常态化公示在用计量器具检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器具未检和到期不检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五、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夏粮收购环节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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