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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香港交易所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中国经济学家,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面对疫情,金融部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助力经济发展?
面对疫情冲击,无论是有序组织企业复工或减少消费行业损失等都需要金融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前的政策准备。
从就业政策来看,疫情期间政府鼓励灵活的用工政策及薪酬管理,同时在一定条件下提供专项奖励,缓解疫情造成的就业压力。受当前疫情影响最大的当属中小微企业,而中小微企业吸纳了大部分就业,所以一旦企业经营陷入困难就意味着社会就业面临压力。政府可以鼓励和允许企业根据其自身经营状况采取灵活的用工政策,如果条件允许,也鼓励企业推行在家办公、线上办公。金融部门会对主动增加就业岗位达到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专项奖励,协助企业渡过难关。
从货币政策的角度,保证货币流动性充裕是非常重要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短期冲击之下,调整MLF利率的必要性进一步上升,从而引导LPR下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果本次疫情对于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重,那么对于中小银行提供定向降准也是可行的手段。此外,为了保证实体经济在疫情冲击时期的稳定发展,需要加大力度支持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引导市场利率的稳步下降。
从财政政策来看,政府应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给予企业支持,特别是要明确财政扶持的重点,例如,遭受冲击比较大的行业、企业、区域和特定群体,不明确到具体行业的财政支持就容易形成“撒胡椒面”的效果。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重点基建领域的信贷和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医疗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政府可对受疫情打击的企业采取减免税费、延期缴纳社保、减免租金及提高贴息支持力度等财政政策,短期内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及疫情防控。
此外也可支持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加大对重点基建领域的信贷和投资支持力度,支持恢复第二产业生产,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同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此次疫情为契机,加大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国长期医疗资源紧平衡的状态。
哪些行业应该得到重点金融支持?
从消费来看,食品饮料、旅游、交运、商贸零售、酒店餐饮等行业受疫情的冲击比较大。这些行业需要重点金融支持。
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基于现阶段复工情况逐渐好转,开工期延后幅度不大,固定投资有望保持稳定。针对房地产投资,2019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新冠疫情对房地产投资影响有限。但是对于房地产销售而言,影响或是比较明显,主要受看房意愿减弱、促销活动暂停等原因导致。所以这将会影响房地产行业的资金链条,特别是中小型房企的资金端。因此,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城市或可以给予因城施策的政策灵活操作空间。
对于医疗设备、疫苗研发、疫情防控物资、电商、农贸市场等在抗疫中暴露出来的短板行业以及具有增长前景的行业有必要给予重点金融支持,对相关企业优先落实放贷政策以及信贷优惠政策,并考虑对相关企业给予购置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补贴。此外,在此次疫情中,医疗器械不足是突出问题。而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起步较晚,发展落后于药品产业,高端医疗器械市场长期被国外品牌垄断,已上市企业数量相比于制药企业也较少。未来,这类企业也需要获得重点金融支持。
金融部门应该针对湖北地区采取怎样的重点扶持政策?
首先,为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于涉及疫情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做好资金支付结算服务,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做好预算内财政资金和各类疫情防治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下拨与划转,为政府机构、重点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坚决做到快捷高效办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对社会各界的捐款,防控应急物资采纳的资金清算等业务,不仅需要准确高效,还需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对专款划拨的监督。对于捐款和应急物资清算涉及的相关费用,需进行减免。
其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制定针对湖北省的金融服务政策。受隔离影响,交通运输不畅,有的应急物品可能无法及时送到湖北省。应全力支持湖北省内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信贷需求,保证省内生产的物资及时运送一线。各个金融机构应优先满足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的融资需求,对涉及食品和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小微企业在现行优惠利率下进行进一步下调。开放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湖北省基础设施提供优惠的融资利率,尤其保障隔离性质医院的建设资金充裕。
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需要考虑上下游产业链之间协调问题。产业链环环相扣,上下游中小企业倒闭、复工不同步等将导致部分产业链面临重构风险。各层级执行的复工政策不一样,产业链开工不一致,加上物流等因素,产业链系统性恢复需要时间。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着重解决上下游产业链之间占款较多的问题,保证资金通畅,产业链能顺利运转。下一步需要关注企业全面复工后的协调问题,由于企业之间信息不充分,对于疫情期间紧缺物资的生产可能与需求不一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较多企业,掌握信息较为充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必要时候应为复工企业提供所掌握的市场数据作为参考,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企业如何渡过难关?
目前疫情对部分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现金流回款造成冲击,企业的正常偿债资金筹集活动也将受到影响,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将会遭遇短期资金链紧张问题。
为了帮助企业应对资金链紧张的局面,央行可考虑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适度释放银行间的流动性。同时,央行调整MLF引导LPR下行,从而引导银行降低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地方商业银行需要配合央行加强对从事疫情防控领域业务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将降低困难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定向降息。同时,地方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当地分支机构的贷款规模、存贷比例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限制。特别是对交通、旅游、商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进行阶段性贷款贴息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地方政府需要配合央行保证困难企业正常经营,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资金紧张局面。首先,地方政府可以对当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延迟交税,推迟社保缴费时间,或降低社保交税基数。其次,地方政府需要有序地组织企业复工,可以适当地给与企业员工补贴费用。同时,地方政府对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并考虑对相关企业给予购置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补贴,对于相关企业实行优先放贷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地方政府需要确保当地金融机构对困难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目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部门该实行怎样的金融服务?
首先,发挥金融科技力量,促使银行网点服务线上化。为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客户和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银行等金融部门可以强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自助设备等电子渠道服务。对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渠道的转账交易费用实施减免,对捐款实施免手续费。疫情特殊时期在费用方面的减免激励,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居民在实体网点的聚集防止疫情扩大,对于银行等金融部门来说还可以利用时机普及手机银行等服务,减少居民对网点的依赖。同时,各银行还要做好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全行资金汇划通道。
其次,重视保险产品的作用,尤其是保障类和健康类产品。具体来说,对于投保保障类和健康类产品的投保人来说,在特殊时期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公司应主动理赔,增加线上理赔,减少线下理赔,避免不必要的理赔接触。由于受疫情影响,对于健康类和保障类保险的投保需求可能大幅度增长,保险公司可充分发挥在健康、医疗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协助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保险公司可创新疫情相关产品开发,加快开发针对医护和疾控人员及其家属的专属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其在防控疫情过程中感染病毒或其他意外导致的伤残、身故责任提供保障。
再次,证券基金公司应积极完善线上化业务体系,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特别是要防止因为疫情而出现的短期炒作带来的风险。
从金融角度,如何帮助小微企业?
首先,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受疫情影响较小区域的企业复工进行定向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中小企业复工迟缓同样会拖累大企业生产的恢复。由于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人力和运输成本上涨,中小企业复工成本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复工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上的融资支持,例如提高授信额度,提高资金审批效率,提供最优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
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重点行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信贷传导渠道是我国最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但目前看传导效率有待提高,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推动债券品种创新可以有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发展。
最后,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除了保证市场流动性充足,还需关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畅通。除了下调逆回购利率,央行还需下调MLF利率,从而带动LPR下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轻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地区的中小企业可提供定向降准,通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激发市场微观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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