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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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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8 15: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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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北粮南运趋势突出,存在重重隐忧。南方传统的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贡献率逐年下降,东南沿海各省成为全国最大的粮食主销区和流入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指出,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

  福建作为我国经济大省,数据显示,2021年福建粮食总产量为506.4万吨,相较于2010年584.65万吨下降13%。2022年福建省委一号文件主强调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增强省级粮食应急保障和宏观调控能力,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

  《办法》指出,所称的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是指依法在省内注册登记,以大米加工为主,加工、仓储等条件达到规定标准,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定的大米加工企业。

  《办法》规定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每3年认定一次。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管理实行平急结合。平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紧急情况下,承担政府委托的粮食应急加工任务。

  综合考虑各地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和应急保障等因素,福建省认定36家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其中福州市、泉州市各6家,厦门市、漳州市各4家,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各3家,平潭综合实验区1家。各设区市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量不足或暂无的,按符合条件数量推荐。

  申报条件: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守法诚信、信誉良好,无涉及粮食经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二)具备砻谷和成品小包装条件,日处理稻谷能力不少于150吨,厂区内有效仓容不少于1500吨。

  (三)生产经营的粮食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在粮食质量抽样检测中未发现不达标的情况,或不达标的情况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四)按要求向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粮油信息,建立规范的粮食经营台账,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

  (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确保生产商品质量和食用安全所需的工艺设备、检化验仪器、质量内控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上传质量安全溯源信息。  

  (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书,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企业生产环境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排污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近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无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八)按要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九)“中国好粮油”和“福建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优先。

  省级大米应急加工重点企业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必须服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后,必须优先保证完成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应急加工等指令。

  (二)负责做好生产线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磨损设备的更换以及必要的技术改造等工作,保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随时满足应急加工需要。

  (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粮食、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并配合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经营信息。

  (五)依法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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