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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薄”战线 ,谁最出彩。
自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我省“消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都达到“年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标准,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并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激励“消薄”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近日,省“消薄”办决定组织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将评选出成绩突出集体100个、个人200名。
农宝
“农宝”带你解读评选规则!
一、评选范围
成绩突出集体评选范围
省、市、县(市、区)各级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消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市、县(市、区)各级“千企结千村”、扶贫结对、“飞地抱团”等帮扶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成绩突出个人评选范围
在上述单位直接参与“消薄”工作的干部职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委会成员。已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成绩突出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消薄”工作组织健全、机制完善。
2.在工作中措施扎实、方法得当,针对性、创造性落实“消薄”举措、实施“消薄”项目,“消薄”政策保障有力。
3.出色完成“消薄”任务,集体经济薄弱村经济明显提升,“消薄”工作走在前列。
4.没有发生与“消薄”有关的违纪、违法问题,在省级“消薄”审计和绩效评估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成绩突出个人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决策部署,对农业、农村、农民怀有深厚感情,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心强。
2.履职尽责、深入“消薄”一线,倾心用力指导和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完成“消薄”各项任务。原则上全程参与“消薄”工作 。
3.出色完成“消薄”任务,在“消薄”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政法、信访部门的意见。
2.各市负责审核本辖区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主要事迹等,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市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材料报送省“消薄”办。
3.省“消薄”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市。
4.各市在本地区范围内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省“消薄”办报送推荐材料。
5.省“消薄”办对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研究确定表扬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省“消薄”办根据公示情况,将正式名单报省委、省政府审定,由省委、省政府进行通报表扬。(来源:浙江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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