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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彤 一边是如火如荼的线上秒杀、抢免单;一边是实体商业再度恢复人头攒动,跃跃欲试。走到第十二个年头的“双11”早已让线上线下的消费边界越发模糊,却不断为消费者强化着一个约定俗成的信号:“双11”等于全年最低价。
这样的印象不光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对商家的销售心态起到引领作用,这意味着,如果在市场上未能真正拿出有力的优惠力度,注定难以创造销售额的奇迹。十年以来,“双11”在国人心中成型的消费季理念对经济强有力支撑正在成为托举全年经济的有力砝码。
一直以来,线下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主流经济学者的一贯观点,但随着线上消费对线下消费产生迭代冲击和转型升级的双重效果,越来越多的线下消费日益呈现互联网化的趋势。而与此同时,线上拓展线下业务和线下实体开始“触网”形成的合集,正在让我国消费模式快速步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消费时代。
而究竟何为新消费时代?回答这一问题很简单,除了表象上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消费需求更加便利优质地得以对接外,背后深层次的内涵是真正确保国民消费能力的持续增强。这一点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步入新时代的中国经济需要予以重点考量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日出版的第21期《求是》杂志上发表《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中就明确提出,“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等收入群体是消费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约有4亿中等收入人口,绝对规模世界最大。要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重要政策目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要扩大人力资本投入,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可以预料,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势必让更多群体能够有机会增强消费能力,从而实现“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实现这一目标,本质上是需要从消费体制和机制层面着手,比如,常态化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意愿,达到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还需要结合其他诸如收入分配、医疗、养老等社会各领域的综合改革方可最终确保民众的消费意愿不断提升。
比如,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再比如,诸如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改革,看似与消费意愿无关,实则关系密切。除这些领域本身就会带动消费需求外,一旦这些成为个人乃至家庭的主要支出负担,势必影响其在其他消费领域的支出,比如服装、餐饮、汽车、旅游等拉动经济增长的领域。因此,不断完善医疗和社保体系、确保老有所养及保障房体系建设都有其必要性。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近年来我国推进改革的主题词之一,毕竟,利用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得契机,对于推进富民强国意义重大。根据2020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要目标,2020年是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截止年,可以预期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普通劳动者从中低收入者晋升中等收入者,这对未来的消费需求释放将带来极为强大的规模效应。
只有切实提高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巩固各种生活保障政策,才能使收入分配改革真正落到实处,起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作用。
当然,低收入群体的增收对于改变社会结构至关重要,对于改善消费结构同样如此。毕竟,削减贫困人口数量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和稳定的“橄榄型”社会阶层分布模式,正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初衷,相信政府会从政策层面把握这一目标,在全民收入普遍提高的同时,使收入低的人群收入提高速度加快,避免居民收入倍增仅体现在平均值水平上。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释放全体民众的最终消费需求,从而确保最终需求引导供给结构不断优化,不断地释放发展动力,步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消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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