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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生(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外交学院日本研究中心副主任) 01、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历史演进
1、东盟框架内的中日韩非正式首脑会晤机制
1999年11月28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本首相小渊惠三、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出席“10+3”东盟与中日韩会议期间举行了第1次三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开启了三国领导人合作机制。这也标志着中日韩三国意识到了自身在东北亚地缘中需要经常沟通与合作的角色,从此,三国进行东北亚地区合作的意识日趋浓厚。
2、东盟框架外中日韩单独首脑会晤机制
2004年,韩国率先提出脱离东盟框架单独举行中日韩三国首脑会的建议。2008年12月13日,三国首次脱离“10+3”框架,在日本福冈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三国决定在保留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期间会晤的同时,将三国领导人单独会晤机制化,每年在三国轮流举行。此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从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共连续举行五次会议,此后间断举行会议。2015年11月1日,第6次中日韩国领导人会议于当地时间11月1日下午在韩国首尔举行。2018年5月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东京迎宾馆同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韩国总统文在寅共同出席第7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2019年12月24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峰会在中国四川成都举行。
3、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13年以后,因为钓鱼岛问题,中日两国关系依然比较紧张。但中日双方领导人都能够认识到,推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对于中日韩三国都比较有利,不应该因为中日两国领土争端而使其停滞,再加上韩国方面的积极努力和斡旋,2013年2月,中日韩三国召开了三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准备会议。2013年3月,中日韩自贸区第一轮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
2019年11月28至29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十六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三方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重要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积极进展。三方一致认为,建设中日韩自贸区符合三国共同利益,特别是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应该按照三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 加快谈判进程, 积极打造一份全面、高质量、互惠且具有自身价值的自贸协定,进一步挖掘三国经贸合作的潜力,为世界经济增添新动能。
02、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面临的阻碍
1、政治障碍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之所以拖这么长时间,一个最大的障碍在于三国政治上缺乏互信。日本担心中国作为一个和自身异质的国家,又有快速增长的国力,让日本有芒刺在背的感觉。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考虑上,日本更多的想法是如何制约中国,而不要让自由贸易区建立成为中国得利的一个平台。毫无疑问,这样的想法源自于日本对中国深刻的不信任,甚至其内心的某种恐惧。
日韩两国因为历史问题长期纠缠不清,包括慰安妇问题和劳工问题。朴槿惠担任韩国总统时期,在日本不承认强征慰安妇属于国家行为、不道歉、声称没有国家赔偿的前提下,日韩都达成了两国解决慰安妇问题的协议。但是在文在寅总统执政以后,基本上推翻了原协定与可能达成进一步协定的倾向,再加上韩国法院判处可以强制日本企业对韩国战前受害劳工及其家属进行赔偿,致使日韩两国关系恶化。日本不仅对韩国存在深刻的政治不信任,甚至带有某种蔑视的心态,认为韩国不遵守两国国际协定是一种背信的政策行为。2019年7月1日开始,日本通过限制半导体材料向韩国出口,取消对韩国优惠贸易措施,对韩国进行经济报复,致使日韩两国政治关系进一步恶化。
中韩两国政治关系并没有特别突出的矛盾,但由于2016年至2017年美军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的事件,而导致两国政治关系陷入僵化状态。直到2018年至2019年才有所好转。
2、安全障碍
中日之间长期存在着钓鱼岛之争和东海划界之争,尤其在2012年日本政府出资购买钓鱼岛私人土地,企图通过建立对钓鱼岛长期管辖和治理的所谓法理案例,树立日本政府对钓鱼岛长期实效管辖的案例。这严重侵害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政府采取坚决反制措施,通过对钓鱼岛12海里内海域进行巡航,宣示中国主权。中日两国关系因此数年处于僵化局面。即使到2020年,中日两国在钓鱼岛地区海域也偶尔发生摩擦。
日本和韩国之间的独岛(韩国称独岛,日本称竹岛)之争始终没有得到缓和,并时而爆发冲突和抗议,损害了日韩两国关系与互信。而且对于朝鲜政策日韩两国也经常存在严重分歧。
中韩两国在朴槿惠总统执政期间的后期,由于允许美国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损害了中国的战略利益,中韩安全战略关系恶化。其实中国并非单纯害怕“萨德”反导系统的部署,而是担忧韩国借此加入美国主导的东北亚小北约,形成美日韩三方联合遏制中国的战略局面。中韩两国之间的战略互信受到损害,也危害到了韩国积极推动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
3、经济障碍
在中日韩协定谈判过程当中,中日韩三国经济利益诉求也产生一定分歧和矛盾。日本和韩国都不太愿意完全开放自己的农产品市场,同时,中国对开放工业产品市场和服务业金融市场也比较谨慎。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如日本与韩国。因此,日本对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经常表现出不屑的态度,认为相互之间的开放标准太低,对日本没有任何吸引力。如果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采取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程度,日本则完全不能接受。日本要求的是大幅度开放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
2019年7月1日开始,日本对韩国采取半导体材料制裁政策措施,接着又取消了对韩国贸易优惠政策,将韩国剔除出日本贸易优惠白名单国家。韩国对日本采取对等反制措施,两国关系一时之间剑拔弩张,韩国民众展开了大规模抵制日货的活动。韩国政府多次积极主动要求日本通过双边谈判取消对韩国的制裁,但并没有得到日本的积极响应。
在经济考量方面,日本并不急于签署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深层次的担忧是,害怕通过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让中国经济继续做大,而使日本成为中国经济圈的一个附庸。
4、外部因素障碍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能够对中日韩东北亚地区发生强烈影响的美国因素,以及其他国际性外在因素。就美国而言,一直想强力主导东亚地区安全与国际政治,如果中日韩三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建成自由贸易区,对于美国在本地区的影响力,显然具有很大冲击,客观上将削弱美国在东北亚地区的主导力量。所以,美国一直是东北亚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达成的隐形杀手。
除了美国对东北亚地区的强力影响以外,朝核问题、香港问题、台湾问题的发酵和相关事件的处理,也对东北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产生影响,中方需对此妥善解决,否则可能会增加日本或韩国的某种对华不信任心态,增加协定达成的难度。
5、文化社会因素障碍
文化社会因素对中日韩三国谈判属于弱影响,因为这类政策毕竟主要由各国政府主导,文化社会因素能够间接影响三国政府领导决策层的心态,或者有利于促进谈判的进程,或者可能成为阻碍谈判的某种因素。显而易见,这种影响属于间接性影响,而不是直接性影响。
6、疫情因素的阻碍
从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和蔓延的状态来看,有出现多次反弹、多次爆发的可能性。这将使中日韩三国不得不抽出更大精力来应对疫情,起码在短时间内没有能力推进中日韩三国协定的谈判和达成。
03、中国的战略考量与应对
1、中日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存在的有利因素
第一,在全球化大潮中,建立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一体化的合作,是世界发展进步的重要方向,也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趋势。这一发展大趋势不会因为当前出现的逆全球化潮流而改变方向,充其量只能是暂时遇到较大的阻碍和挫折而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将来还会出现新的发展高潮。这是由全球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决定的,不以个人集团和国家利益为转移,中日韩都应认清及顺应这一历史大趋势。
第二,签署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符合三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也是中日韩共同的政策安排与政策合作的方向。在这个大方向上,中日韩三国并没有根本分歧。有分歧的地方仅仅是合作领域,各领域开放程度、互惠程度、合作细节等方面。细节问题早晚会被克服,而不可能永远阻碍大方向和大目标的推进与实现。
第三,特朗普政府2018年挑起贸易争端,中日韩三国都是美国贸易争端的受害者,美国政府不顾国际自由贸易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规则,对中日韩三国实行单边政策打压,通过随意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方式打压三国,三国都备感切腹之痛。因此,三国都希望和期待,在美国之外能够拓展更大的贸易与经济合作空间,这种外部的压力与损害,实际上有助于促进中日韩三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对三国来说有抱团取暖的意义和效果。
第四,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中日韩三国经济增长大幅度下挫,三国实物贸易出口下降幅度比例更大。疫情未来发展还存在诸多变数,对三国经济打击也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如果三国能够逆势而上,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扩大相互之间的实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的全方位经济合作,对于在疫情结束以后,迅速推动各自经济恢复和发展十分有利。
2、中国应该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战略和对策
第一,韩国和日本同中国相比,都是比较精明、比较重视实际利益的现实主义国家,容易陷入细节利益问题上的争执跳不出来,难以发挥对中日韩谈判进程的引领作用。因此,中国在政治和经济大方向上要强力引领和推动三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可以通过国家、政府领导人电话会谈,视频会议,见面会晤,以及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等形式,强力引领和推动中日韩三边自贸协定的达成。
第二,在谈判的具体问题上,适应于2018年开放,直接引领日韩两国大幅度开放本国市场,给予相互对等优惠,加快谈判协定达成。必要时中国开放的幅度可以超过日韩两国。毕竟两国的经济体量都不如中国,中国有能力承受和吸纳对等开放、或是超越对方的开放。同时,更大幅度的开放政策,很可能会给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促进效果。因为越开放的经济,越能够实现市场资源最有效和最佳的配置,更容易充分发挥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效率。
第三,对于中日韩三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韩国积极性明显高于日本,中国可以通过对韩国投资提供更多优惠,对韩国产品进行更多采购,来提升韩国促进自由贸易协定达成的积极性。这会起到加大对日本吸引的作用,让还比较犹豫的日本看到,任何一个国家,只要加深加强同中国的合作力度,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都能够获得超级红利。
第四,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要追求高水平开放。可以比较此前美国主导的TPP协定的内容。这样基本上能够满足日韩两国的要求,同时也要求日韩两国在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可以给日韩两国足够的过渡时间。这样在谈判细节和技术问题上,日本没有长期拖延该协定签署的理由,等于从技术上清除了日本阻碍协定达成的障碍。
第五,中国要强力团结日本,大幅度缓和中日两国关系。但是,中国能够对日本让步的领域有限,钓鱼岛和南海等涉及到中国主权和安全的领域,都属于中国无法作出让步的核心利益领域。中国能让步的领域主要是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在经济领域,中国可以根据日本高标准的开放要求,和日本对等开放,对等降低或取消关税。在政治领域,中国可以淡化中日两国之间的历史问题,不将其作为中日两国的根本政治原则来考量,这样就减少了中日两国关系恶化的一个爆发点。历史的问题交由教育界和历史学界研究讨论,专业问题由专业人士去解决。当然这么说,绝不是要让国家或政府彻底放弃对日本错误历史认识的应对性反应,该表态的还要代表政府与国家表态,该批判的也要进行必要的批判,只是不要使其成为阻碍中日关系改善与发展的诱因,不建议把历史问题的政治分量无限度扩大。因为在中美矛盾日趋深刻化的今天,团结和拉住日本是中国对美外交的重要平衡力量之一。
第六,在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深化,中美两国走向全面对抗的大趋势之下,中国一方面要努力调整对美政策与中美关系,能缓和则全力使其走向缓和,起码保持中美关系不破局的状态。同时,强力调整同韩国与日本的关系,大力推动中日关系的改善,推动中韩关系的进一步提升,增加中国的外交空间与回旋余地。中国改善同日韩两国的关系,从中日韩三国利益的视角来考虑更加合适,这是一种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关系改善政策,而绝不以反对美国为目标。甚至可以借助同日本与韩国关系的改善,由日韩两国从中发挥作用,缓和同美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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