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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杂志社评论员 当前种业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领域,7月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会议明确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数千家种业企业只有约一百家拥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商业化育种主体亟需壮大。
研发创新可谓是种企最为“烧钱”的环节之一,需要企业长期稳定投入。而研发资金与企业经营效益直接相关,如果出现“有钱就研发,没钱就停下”的状况,那么会阻碍种业科技进步,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尤其是周期长的育种项目,更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种业企业持续研发、产出成果,助力我国种业振兴。
商业化育种需要公益性科研助力。一方面,要加大与公益性科研单位深度合作,公益性科研单位提供理论成果,由企业“造船出海”,将实验理论变为市场效益。另一方面,企业与公益性科研单位在育种各环节上各有所长,将两者在不同的环节高效分工,同时可以避免科研单位对企业的挤出效应。公益性科研单位将精力集中在种质资源的搜集整理、保存鉴定及对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上,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持;企业主导品种实验和测试等环节,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新品种的创制和推广过程。
商业化育种需要在钱上助力。具体来说,政府可采取多种补贴保障企业持续研发能力。采取“边研发边补助”的项目管理方式,尤其是在紧急或重大攻关环节上,保护创新成果的产出过程“不掉链子”;对企业取得的突破育种成果及时给予奖励,激励企业长期投入的积极性。另外,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种业研发的热情,成为企业长期研发的强力金融后盾。
商业化育种需要制度助力。不仅要完善制度政策,大力营造有利于商业化育种的社会环境,让创新者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认可;更重要的是,加大对种业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为企业集中精力创新攻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来源:中国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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