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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宇 陈达飞(邵宇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总裁助理,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陈达飞为东方证券宏观研究员、财富研究中心总经理。) 经济增长核算一般是宏观经济学的“第一课”。比较而言,经济学家们在该领域形成的共识比其他领域更多——创新是长期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创新具体贡献了多少?
GDP恒等于总人口乘以人均GDP,或劳动数量乘以劳动生产率,还可以从生产函数的角度将其拆分为TFP、劳动和投资三个来源。人均GDP的增长只能通过劳动生产率(labor productivity,LP)的增长来实现。GDP增长率可被拆解为劳动力增长率、投资增长率和TFP增长率三者之和,后两者之和为LP增长率。
TFP和LP都是衡量生产率(productivity)的常用指标,后者的范围更广,增长率一般高于前者,两者的差异主要来自于资本深化(capital deepening)。资本的供给取决于资本边际生产率和融资成本的对比,还受到债务杠杆的压制和资金可得性的约束。所以,只有TFP才是生产率和人均GDP增长不竭的源泉。创新(及其它未能量化的因素,如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对经济增长的定量影响就集中体现在TFP上——标准回归模型中的“索洛残差”。
索洛开创了经济增长核算方法,发现资本只能解释美国20世纪上半叶人均GDP(每小时人工总产出)增长的12.5%,余下的87.5%归功于TFP(或创新)。此后,经济学家们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方法的科学性,在经济增长的来源上已经取得了共识:生产率的增长以及创新是人均GDP长期增长的最主要的来源,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测算的贡献率大致分布在40%-60%之间。二战前后西方主要经济体的人均GDP的走势和生产率的走势整体上是一致的,二战之后的斜率明显高于之前(图1)。
图1:生产率的国际比较(1890-2020)
数据来源:longterm productivitydatabase,笔者绘制。
说明:“欧元区”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和芬兰(下同)。
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不同国家人均GDP、LP和TFP的累积增长不尽相同(图2)。以二战为分界,此前的趋势较为同步,此后出现了分岔。三者周期(或波动)上则没有这样分明的阶段性特征,涨跌的时间分布和幅度较为一致。可以更清晰地确认,二战后的非凡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生产率的大幅提升带来的。
近130年来,LP累积增长的排名为:日本(47倍)、法国(24倍)、德国(15倍)、美国(15倍)和英国(10倍);TFP累积增长的排名为:法国(11倍)、美国(8倍)、日本(7.8倍)、德国(6倍)和英国(4倍);人均GDP累积增长的排名为:日本(25倍)、美国(13倍)、法国(11倍)、德国(9倍)和英国(7倍);20世纪60年代以前,所有国家人均GDP与TFP的增长轨迹都高度重叠,法国则一直持续至今,欧元区作为一个整体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曲线之间的分岔主要体现为LP和TFP的分岔,而人均GDP作为结果则居于中间位置。从标准增长核算出发可知,LP和人均GDP涨幅高于TFP的可归因于资本深化或人力资本的提升(菲尔普斯,2021,p.57)。此外,增长核算方法本身也存在缺陷,结果可能因为计量方法或数据口径而不同。
图2:人均GDP、LP和TFP走势的国际比较(1890年=100)
数据来源:longterm productivity database,笔者绘制。
理论上,可以将劳动与资本两种生产要素的质量从LP中分离出来,进而核算创新对增长的实际影响。Bergeau et al.(2016)选取17个OECD国家为样本,以1890-2013年为考察期,以劳动年龄力人口的受教育年限衡量劳动的质量,以资本物品的使用年限衡量资本的质量,发现二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是显著的,但劳动质量的贡献率显著资本质量。整体而言,除日本以外的16个OECD大国中,劳动和资本质量要素对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率合计低于50%。
创新会降低单位物质资本的价格,提高资本的边际产出和劳动生产率。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推动资本深化,但不一定都体现在TFP上。面对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ICT革命,索洛在1987年说到:“信息技术产业无处不在,而它对生产率(TFP意义上)的推动作用却微乎其微”——“索洛悖论”。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英国和美国的TFP数据中才有温和加速的迹象。
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是,TFP增速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显著放缓,ICT革命只带来了温和的复苏,势能显著弱于三四十年代或五六十年代。两个常见的解释是:
(1)每次科技革命中代表性通用技术的数量和性质不同,应用范围及其所带动的投资规模都有区别。“虽然第三次工业革命(ICT革命)是革命性的,但与改变一切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相比,它的影响只在人们活动的有限范围内被感受到,有些个人消费支出类别几乎感受不到ICT革命的影响,包括购买在家消费的视频和外出就餐、服装和鞋子、汽车和让汽车移动的燃油、家具、家具用品和电器。”(戈登,2018,p.554)从1987-2015年美国分行业的TFP累计增长的情况来看,IT行业涨幅达13倍,但通信、金融、能源、零售行业仅为2-3倍,可见IT革命的“能量圈”是有限的(博吉洛夫,2021a)。笔者认为,在数字化、智能化和万物互联的趋势下,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已经取得共识,ICT革命的影响可能会有所显现。
(2)二战结束后至70年代,西方主要国家(尤其是欧陆国家和日本)经济的高增长主要是由于美国技术的外溢驱动的,经过30多年的追赶,模仿的空间显著收窄,“追赶红利”渐行渐远。实证证据也表明,TFP前沿距离(各国TFP与世界最高水平的TFP之差)与TFP增长率呈正相关关系(菲尔普斯,2021,p.62)。
世界经济能否重新回到二战后的“黄金时代”,关键问题是:“未来能够(出现)媲美过去的伟大发明吗?”“媲美”的标准就是度量创新和技术变革影响的标准经济指标——TFP增长率。对此,技术乐观主义者与悲观主义者各执己见。答案或许还要等到10年后、20年后甚至更久才能揭晓。
或许并非IT创新不够伟大,而是它改造传统产业的能力受制约。创新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除了受技术自身属性影响之外,还依赖于传统部门的市场结构、体制机制变革和政策导向等。仅依赖市场的自发秩序,经济结构很可能会出现所谓的“鲍莫尔病”(Baumol's disease)——进步部门的效率越高,停滞部门的相对成本及其在产出中的份额也越高。某种意义上,国民经济中制造业占比的下滑和服务业占比的提升就是一种“鲍莫尔病”。这与居民消费价格中服务(如教育、医疗等)价格的上升和工业制成品价格的下降相对应。
“鲍莫尔病”的原意是从相对成本的角度来说的,还可从相对价格的角度重新阐述。从成本加成的价格形成机制上而言,这两者是等价的。假设进步部门是高度竞争的,停滞部门是垄断(或寡头垄断)的。进步部门的“常规化创新”(鲍莫尔,2017)和效率的提升会压抑产品价格,导致收入、利润和劳动者报酬持续下降。停滞部门反而可以利用高定价能力获取高利润和高劳动报酬。从而出现劳动力从进步部门向停滞部门转移的现象。进步部门相对价格的下降和人才的流失会进一步导致创新动能的衰竭。这一恶性循环要等到进步部门的创新率下降到与停滞部门相等时才会结束(博吉洛夫,2021a)。这意味着,停滞部门决定了创新和生产率的均衡水平。本质上,这也是一种非完全竞争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鲍莫尔病”和“博吉洛夫循环”并不是普遍现象。动态来说,进步部门与停滞部门会随着创新不断迭代——当下的传统部门是过去的进步部门,当下的进步部门未来也会变为传统部门。当进步部门获得了定价权,收入、利润和劳动报酬的流向可能会出现反转。工资理论认为,劳动报酬等于劳动的边际产出价值。只要生产率的提高幅度大于产品价格的下降幅度,劳动报酬就会随着效率同步上升。这与实证数据是相符的。工资行业分布的全球性特征事实是,制造业工资整体上高于服务业,这符合制造业生产率相对较高的特征。其中,IT行业的工资在制造业当中又处于上游,这与IT行业的高生产率也匹配。
这一匹配现象还体现在区域上,无论是在一国内部,还是在不同国家之间,在创新和新经济活力高的国家或区域,高收入人群的分布往往也比较集中,如美国的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和中国的长三角、珠三角等。道理很容易理解,创新本就是获取市场势力和定价权的有效途径,而传统部门常常利用在位优势排斥创新者,以维护定价权和市场份额。历史经验表明,排斥创新获得的优势是暂时的。“(创新)这种竞争冲击的并不是现存企业的盈利空间和产出能力,而是它们的基础和生命。”(熊彼特,1947,p.84)
2021年9月26日,刘鹤副总理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称,要“保护公平竞争和推动创新,合理界定数字产权,克服‘鲍莫尔病’和‘数字鸿沟’,实现包容性增长”。正在推行的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政策,正是为了防止出现“鲍莫尔病”,有助于求变的传统产业更快速地拥抱互联网。与此同时,反垄断也不能仅停留在互联网等出经济部门,应该有选择性地、渐进地推广到传统部门,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博吉洛夫循环”。只有当创新成为定价权的最有效途径时,企业家们对创新才会趋之若鹜。
企业家精神和资源在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寻租)行为之间进行配置的方式,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如果制度安排不巧将更多的报酬基于了大胆的寻租活动,或破坏性活动……而将较少的报酬给予了生产性的创新活动,我们可以预料一个经济中的企业家资源将被配置在更具生产性的事业之外。”(鲍莫尔,2016)企业家并不天然具有创新职能,而是市场竞争迫使其创新。在垄断或鼓励寻租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家的创新很可能是非生产性的。
区分创新和创新的外部性(或外溢)是有价值的。一般认为,后者对现代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贡献更大。标准理论认为,有正外部性商品的供给与正外部性的大小负相关,即正外部性越大的商品,其供给越可能低于帕累托最优水平。换句话说,只有当正外部性为零,创的供给才是最优的。这意味着,创新正外部性的福利贡献与创新供给不足导致的福利损失之间存在一种替代关系。基于此,标准理论认为,应该充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将这种外部性降到最小,或者将其内部化。但从全社会福利的角度看,如果外部性的收益足够大,那么很可能存在一个合理的“外溢比例”(社会收益/所有者收益)区间符合帕累托规则。鲍莫尔在《创新:经济增长的奇迹》一书中从理论和历史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认为创新的外溢比率约为80%,也相当于GDP的50%(Wolf E.,1997)。创新的外部性不仅有总量含义,也有分配意义。极端情形下,如果外部性为零,今天的世界将是极端不平等的,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可能与工业革命前后并无两样。
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种正外部性阻碍了创新。举例而言,与美国的专利法相比,日本的专利法对发明者提供的保护比较少,这增加了日本创新的外溢,但这并有影响日本成为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之一,其研发投入和专利申请数量均排在世界前列。这并不是说创新的外部性和保护创新者权益的问题无足轻重,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典型的案例是特斯拉,在马斯克公开特斯拉的技术专利之后,全球电动车生产商的技术能力和电动车的市场渗透率都显著提升,而特斯拉却成了最大的受益者,成为全球最大市值的汽车品牌。再比如微软的办公软件,虽然盗版的盛行侵害了其商业利益,但这却帮助微软确立了垄断地位,将潜在竞争者排除在市场之外。
传统观念认为,创新的所有者会充分利用专利法和保密等手段独占技术信息,防止技术外溢。这正是专利法的初衷。但是,竞争和对利润的追求迫使企业走向对立面:自愿地传播技术,甚至包括竞争对手(鲍莫尔,2016,第6、7章)。首先,通过收取专利费,创新本身就成了“一种卓尔不凡的产品”,一个鲜明的例子是,存在一类企业,专门从事创新和技术许可交易;其次,创新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提升,建立稳定的“技术分享联盟”可内部化技术的外部性,获取一定的垄断优势,提高成员的收益。非成员企业因此被置于不利境地,博弈的理性选择是成为联盟的一员。所以,技术转移也是市场的自发秩序,尤其是当技术是互补而非替代关系的时候。本质上,这就是“公地的悲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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