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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程/武汉市农业局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中央、国务院为乡村振兴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目标,规划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实施路径。对于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和驻村队员,实现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笔者在武汉市黄陂区桥李村驻村两年,近距离观察并亲身参与了桥李村干群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村民致富增收所付出的种种努力和艰辛探索,试以本文粗略总结既往经验,并探究未来发展方向。 一 桥李村基本情况 桥李村毗邻滠水河,占地面积约4000亩,其中耕地面积约1200亩。户籍人口346户1184人,常住人口不到400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为打工和种养殖,村内主要产业为光伏发电和苗圃。桥李村2015年被纳入国家级贫困村,2018年整体脱贫。 二 村庄发展困境 每个国家级脱贫村均享受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每年额度为数十万元。桥李村将之主要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如修路、挖塘、修河边机站、建光伏电站等。2021年,农村地区工作重心由精准扶贫转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资金主要用途也由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扶持产业,强化造血机能。然而实践过程中,在农村地区发展产业举步维艰,很容易陷入政策依赖、市场竞争力不足、不得村民支持等困境,同时也受到各村自然资源禀赋、村干部干事能力和意愿等因素制约。下文将会一一具体说明。 01 (一)光伏电站 2017-2018年,桥李村投入两年国家专项扶贫资金共约100万元,建成了占地2亩多的光伏电站,每年发电量约10万度,为村集体经济贡献收入约11万元,计划运行20年。光伏电站管护费用约为5000元每年,每季度检修一次;土地使用费约为800元每年;若光伏发电板损坏,换新的费用需要村集体承担。光伏电价为每度1.1元,这其中包括国家电网收购价0.41元,省政府补贴0.1元,市区政府补贴0.59元。据公开信息,国家电网对火电、水电、核电、光伏发电的收购价约在0.3元~0.5元间。这就说明,村光伏收益的63%来自政策补贴,且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年收益较少,极难实现盈亏平衡。 02 (二)土地流转 受各村区位因素影响,每亩耕地流转费用不一,如南新村为420元/亩,桥李村为370元/亩。土地流转费和地力保护补贴(每亩84元)归属农户,种粮补贴(每亩30多元)和水稻补贴(每亩70多元)归属流转人,流转费用的5%~8%作为管理费上交村委会。土地流转后,一般用于种植水稻和玉米。各项成本和收入情况见表1。 表1 一亩地种植水稻和玉米费用情况
算上流转费后,每亩地种粮的收益非常有限。一旦遭遇极端天气,极有可能亏本(农户普遍会购买水稻保险,每亩地保费24元,其中国家补贴18.2元,农户自出5.8元;保险公司评估损失达到20%时即可赔付,但仍无法保障收益)。对于一名青壮年劳动力而言,流转200亩地种粮的收入,甚至不如外出打工一年的工资。村里已有共识:“田里长草的是富人,庄稼长得好的是穷人。”鄂东普遍是丘陵地带,只能用小型农机实现部分机械化种植,难以大规模流转耕地,效率非常有限,种粮只能供老年人糊口,难以让青壮年致富。
近年国家力推高标准农田改造,每亩给予3000元补贴,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施工,意图为未来大规模机械化种植打下基础。这一政策在抛荒较多的村尚可推行,但在桥李村难被认可。究其原因,桥李村耕地利用率非常高,土地流转规模不大,分散种植的农户众多。若推行高标准农田改造,“小田改大田”,将原来各家划界的田垦推平,到土地流转结束时,各家丈量田地,势必引起无数纠纷。同时,农田改造施工时,会破坏耕作层土质,将深层不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土翻到上层,几年内作物收成反会降低。等到耕作层土壤肥力上升,配合完善的灌溉渠道,大型农机高效播种收割,土地流转人方能通过种粮获得较好的收入。 03 (三)特色种植与乡村旅游 之所以将特色种植与乡村旅游合并一起探讨,在于一般村难以实现一个关键要素:具备市场竞争力。 先说特色种植。近年来,桥李村尝试发展自身特色农产品:沙地萝卜。此萝卜长于滠水河畔的沙地,营养丰富,甘甜多汁,村民种植传统已逾百年。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积极谋划,开拓了线上销售、农贸市场销售、机关单位供货等渠道,几年下来,依然无法形成稳定的销路。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品质不过硬。虽然村民种植沙地萝卜历史悠久,然而在播种、浇水、除虫等方面缺乏专业指导,全凭自身经验,全村各农户种出的萝卜差异极大。在农贸市场调研、销售时,我们发现,市场上在售的萝卜,形状整齐,表皮光滑干净,批发价格仅为0.8元/斤;而桥李村村民待售的沙地萝卜,个头大小不一,表面泥土未洗干净,常有数道裂痕,定价在1~1.5元/斤。偶有识货的老年人认出这是“黄陂土萝卜”,欣然买下数斤;普通消费者、餐馆食堂采购人员则几乎不买,因其价格太贵,难以处理。黄陂区、罗汉寺街道曾派农业专家来村指导,然其开设的技能培训课程与现实脱节,农户得不到有效帮助,授课往往流于形式。 二是销售成本太高。农户的心理价位是1元/斤,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帮忙销售,定价最高只能到1.5元/斤。每年12月初萝卜丰收,一天可出货5000余斤。洗净的萝卜装袋上车,再到目的地搬运下车,至少需要2个劳动力,按市场价约400元/天。一辆小型货车(如依维柯)足以装下,租车费用约为500元/天。考虑残次萝卜折损、售价打折以及各项杂费后,驻村队员和村干部往往需要自掏腰包填补亏空。只有种植规模达到相当的程度,产出标准统一,良品率高,销量大,销路稳定,销售成本才能有效降低。 三是机关单位采购意愿不强。桥李村农户种植的沙地萝卜未经食品检验,无正规公司和品牌背书,供货质量和数量都不稳定,给机关单位食堂采购带来很多麻烦。若无助农政策要求和驻村队员人脉影响,很难建立起持久的合作关系。 对于个体农户而言,种粮虽然收益低,好在成本低,不费时间精力,销售方便;特色种植虽然收益高,然而技术要求高,种植难度大,前期投入高,工作辛苦,最重要的是难以打开销路,过了上市时间,菜就只能烂在地里。 再说乡村旅游。众所周知,打造旅游景点的前期投入极高,一般村集体绝无资金实力和意愿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桥李村周边有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了“绿意嘉园”、“天成农庄”、“木兰栖塘”等乡村旅游景点,建成至今游客寥寥,投资人亏损严重。若无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贸然开发乡村旅游,必然面临同质化严重、负债累累的窘境。 04 (四)村干部干事能力和意愿 在农村人口持续向城市流动的背景下,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笔者于2022年下半年粗略统计得,桥李村常住人口392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48人,18~55岁男性46人,女性60人,55岁以上男性121人,女性117人。受疫情影响,一部分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回村休息。疫情结束后,仍留在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屈指可数。如贺雪峰教授所言,普通农村家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家庭结构,也即老年人在家务农,年轻男性在外务工,年轻女性在外务工或在家带孩子。农村多是老弱病残妇幼,有意愿竞选村干部、愿意无私热心为村民服务的合适人选寥寥无几。事实上,桥李村2021年底换届选举时,现任村干部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挑战。在这样的前提下,由村干部牵头发展村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就存在以下两个疑问: 一是村干部眼界、能力、魄力不足。如前所述,若非能人回乡竞选村干部,那么村干部的主要优点在于热心村集体事务,愿意为村民服务,而非其学历、履历、管理能力等素质有过人之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是,如果村干部自己都没有创业成功、发家致富,如何让村民、让领导、让投资人相信他们能够带领大家发展村集体经济呢? 二是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对于村干部而言,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且不说发展产业风险极大,很容易血本无归;单看村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和劳动力素质,就很难找到合适的产业项目;就算做得好,他们也缺乏正规的渠道合理合法地获取与付出相匹配的物质报酬,亦无法获得编制、走上仕途。在五年的任期内,村干部往往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尽可能为村民谋福利,以求获得村民良好口碑,安稳度过任期并争取下一届选举。 三 推动乡村振兴的对策与建议 如上文所述,各村的村情村况各不相同,各类发展模式各有其利弊之处。因此,笔者认为,乡村振兴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实践路径,而是各村因地制宜,实现具有各村自己特色的乡村振兴。对于自然风光秀美的村,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对于水资源丰富、土地平整肥沃的村,可以大力发展农业;对于劳动力充足且素质高的村,可以引入优质企业,大力发展制造业;若无特殊优势,鼓励村民在外打工致富,保障他们无后顾之忧,亦是一条极好的路子。笔者据此提出三条建议,以为抛砖引玉。 01 (一)打通城乡政策堵点,做好全方位的关怀。
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进城打工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谋生致富手段。笔者与村民交流时,村民普遍反映最大的烦恼是城里房价太高。近年来村里“重女轻男”,即是这一烦恼的最直观体现。村民认为,若是生了男孩,得辛苦劳作到六七十岁,为儿子攒首付、还房贷;若是生了女孩,四十多岁就可以悠游自在,女儿还会时不时补贴家用。不在城里买房的话,村民幸福指数其实相当之高。每年两三万元的收入,足以在农村过得很好;但是用这收入在武汉市买房,面对几十万的首付和一两百万的贷款,就显得杯水车薪了。因此,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怀保障,为他们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交通等方面提供便利,让农村人进得了城,留得下来,回得了村,不仅能够温暖“打工人”的心,更可以深深慰藉他们背后的农村大家庭。 02 (二)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有了长足进步,但跟城市比起来,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污、通信、物流等方面仍需加快建设。要在政策和规划上尽量照顾在村村民,保障村民正常需求,提高村民生活质量,通过引进企业、以工代赈、设置公益岗等方式创造邻近就业岗位。桥李村在这一点上做出了优秀示范。村集体每年光伏发电收益约11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这部分收入要全部用于村公益岗位和公共事业。桥李村设置了4个卫生保洁员岗位、5个厕所保洁员岗位、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和1个光伏电站管护岗位,岗位工资根据具体工作量和管理范围确定,详见表2。村里定期召开议事会,由在村党员、村湾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民主投票,根据本人意愿,从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或家庭条件较差的村民中确定岗位人选。议事会亦会商讨村级公益项目,确定结余资金用途。最近一笔结余资金2万元,用于修整5、6队水塘护栏和塘边道路,并为8队水塘清淤。 表2 桥李村公益岗位情况
03 (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实现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受政策制定得不接地气、考核标准过高以及部分官员盲目追求政绩等因素影响,一部分扶贫项目从立项之日起,就被冠以“政治任务”的名头,一举一动都被精心呵护。这样的产业如同温室里弱不禁风的花朵,一旦失去了唾手可得的资源供给,要靠自己去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很容易败下阵来,留下一地鸡毛,严重挫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村民心中的形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拟定扶贫项目时,一定要多方论证,多措并举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注重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和高质量的技术人才,逐步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平等互信的合作关系,实现企业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来源:新乡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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