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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入总结和推广地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典型经验,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在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逐一实地核查、专家审核复评和网上公示,决定命名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7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命名河北省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45个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总结宣传示范创建经验和典型做法,持续有效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以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为榜样,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名单(第一批)
2.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附件:1.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第一批).docx
2.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第一批).docx
农法发1.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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