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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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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5 10: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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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我部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国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研制插卡式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以下简称“插卡式AIS”),开通渔业无线电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以下简称“九位码”)使用,并在福建省成功试点示范。为巩固试点成果,加快实施“一船一码一设备”管理,我部决定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范围
  前期试点表明,“插卡式AIS”对有效防范故意断电关机、破坏拆卸设备,以及擅自编写、篡改销毁相关数据等违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把推进“插卡式AIS”试点作为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关情况纳入渔业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抓紧制定本地区“插卡式AIS”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抓实抓细相关工作,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二、加大支持力度
  “插卡式AIS”是直接关系渔业生产安全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渔民使用相关功能、性能、技术特性等符合《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详见附件)的“插卡式AIS”设备。同时,鼓励支持渔民选用具有主备双机模式的“插卡式AIS”设备。要进一步强化“插卡式AIS”设备更换实施管理,及时清理拆除渔船上非标准AIS设备,确保每艘渔船只装备一套设备,使用一个九位码。
  三、强化服务监管
  我部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开通了渔业无线电服务平台,负责渔船九位码在线自动核配,具体业务流程为:船舶所有人在申请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船名核准时,服务平台将自动给渔船预核配一个九位码并写入识别卡。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时,由服务平台通过通信网络远程自动核定九位码(核定的九位码原则上与预核配的九位码保持一致,且终身不变),并自动激活识别卡、开启“插卡式AIS”设备功能。船舶发生买卖、改造、拆解、灭失等情况,在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时,服务平台将对识别卡进行远程更新或注销。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要加强对渔民的培训教育,强化政策解读和配套服务。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对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九位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船码不符”,以及关闭、破坏、拆卸渔业无线电设备,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违规行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李奥,电话:010-59192946、13522125696,传真:010-59192994。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 王宇,电话:010-68693720、13810315976,传真:010-68693260。
  附件: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
附件:
[url=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字体:[大 中 小]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我部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国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研制插卡式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以下简称“插卡式AIS”),开通渔业无线电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以下简称“九位码”)使用,并在福建省成功试点示范。为巩固试点成果,加快实施“一船一码一设备”管理,我部决定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渔船“插卡式AIS”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范围  前期试点表明,“插卡式AIS”对有效防范故意断电关机、破坏拆卸设备,以及擅自编写、篡改销毁相关数据等违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把推进“插卡式AIS”试点作为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关情况纳入渔业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抓紧制定本地区“插卡式AIS”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抓实抓细相关工作,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二、加大支持力度  “插卡式AIS”是直接关系渔业生产安全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渔民使用相关功能、性能、技术特性等符合《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详见附件)的“插卡式AIS”设备。同时,鼓励支持渔民选用具有主备双机模式的“插卡式AIS”设备。要进一步强化“插卡式AIS”设备更换实施管理,及时清理拆除渔船上非标准AIS设备,确保每艘渔船只装备一套设备,使用一个九位码。  三、强化服务监管  我部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开通了渔业无线电服务平台,负责渔船九位码在线自动核配,具体业务流程为:船舶所有人在申请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和船名核准时,服务平台将自动给渔船预核配一个九位码并写入识别卡。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时,由服务平台通过通信网络远程自动核定九位码(核定的九位码原则上与预核配的九位码保持一致,且终身不变),并自动激活识别卡、开启“插卡式AIS”设备功能。船舶发生买卖、改造、拆解、灭失等情况,在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时,服务平台将对识别卡进行远程更新或注销。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要加强对渔民的培训教育,强化政策解读和配套服务。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对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九位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船码不符”,以及关闭、破坏、拆卸渔业无线电设备,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违规行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李奥,电话:010-59192946、13522125696,传真:010-59192994。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 王宇,电话:010-68693720、13810315976,传真:010-68693260。     附件: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  附件: 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发布稿).pdf]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技术规范(发布稿).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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