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智庫

  版块   政策导航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返回列表
查看: 237|回复: 0
收起左侧

[国家政策]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285万

积分

责任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852615

优秀版主

QQ
发表于 2022-3-29 09: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收藏:0 | 帖子:6141

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