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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策略] 李红艳:经验(史)视野下的乡村文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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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09: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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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艳(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0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乡村文化作为一种在乡土上生长的传统文化,是乡民在长期生产与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道德情感、社会心理、风俗习惯、是非标准、行为方式、理想追求等,表现为民俗民风、物质生活与行动章法等,是农民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其赖以生存的精神依托和意义所在。乡村文化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满足和丰富了农民的日常生活,也构建起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形成了抹不去、忘不掉的文化记忆。
  然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镇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要变革,乡村社会的传统面貌与空间特征也随之发生改变。不同村庄的村民之间出现了杂居的趋势,村庄自然边界逐渐模糊甚至消失,传统意义上的村庄正在消失。
  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社区化是农民参与城镇化进程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以各种方式离开了熟悉的社会关系网络,在陌生的场景中展开新的生命体验。这种生命体验既是乡村振兴的潜在动力,也是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的基础。但在这种新的生命体验展开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诸多属性也被遗弃、撕裂、转换或融合。
  同时,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再完全直接或间接从事传统农业劳动,农民与土地之间的诸多联系被切断了,乡村文化生活对农民个体而言便显得格外重要。本研究试图讨论的问题是:随着农民逐渐与土地分离、与村落的居住空间分离、与村落中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分离,农民参与乡村文化的形式、渠道与动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为从人的视角反思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城镇化、反思当下的城乡关系提供何种借鉴?
  这里的乡村文化是指以村民为主体、以村落为场所,在乡村社会的经验世界正在发生的文化实践形式,主要是指狭义的文化实践形式,包括村民认知系统中的文化形式,比如传统戏曲、节日的文化仪式,以及其他一些正在实践的文化形式,如唱歌、跳舞、诗歌朗诵和其他民间的社会文化活动等。
  对上述问题的回答,笔者认为将之放在经验(史)视野中考察最为恰当。在文化变迁中,唯有个体的经验是连续的,是不会断裂的。“经验的丰富具体性遭遇的最大挑战是:经验在形成的同时,几乎面临着被现代一般观念化约的危险。”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一书中指出,“任何变迁过程必定是一种综合体,那就是:他对过去的经验、他对目前形势的了解以及他对未来结果的期望”。因此,经验既是动态的,也是连续的;既包含了个人记忆的选择,也包含了个体对未来生活的设计。透过经验视野分析农民在城镇化中对诸种文化生活的感知、体验、描述与记忆,反思城乡之间的文化勾连在何种意义上是连续的、动态的,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因此,对正在发生巨变的乡村文化,从理论视角进行反思或者从政策层面进行解读,固然各有优势,但从正在经历迁移的村民的经验(横向与纵向)角度考察乡村文化实践在流动的乡村社会中的形式及其变化,能更加丰满地呈现城乡文化勾连的动态特征。从这种动态特征中折射出来的文化实践形式,不仅是乡村文化历史变迁的鲜活佐证,而且可以作为当代中国文化变迁的有力标志。
  基于此,本研究将从乡村文化秩序的维护、传统文化的部分延续、乡村文化组织的传播媒介变迁以及乡村文化活动经费的变动几个方面对上述议题进行观察、描述与分析,以避免经验的碎片化,并将历史性经验赋予当下的实践之中,使对乡村振兴中乡村文化变迁的研究更具动态性与历史感。
  02 资料来源
  笔者从2011年开始参与中国农业大学在北京市A区进行的农民观念培训提升工程。该工程对农民进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其应对即将或正在发生的村落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生活、心理、职业等方面的挑战适应问题。培训的第一年,只有少量村落拆迁,大部分村落处在等待拆迁状态中。在后续几年的培训中,拆迁村落不断增多,等待拆迁的村落也日益变多,未拆迁的村落渐渐成为少数。从2011年到2020年,农民培训工作持续了十年。其间,笔者通过直接授课、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焦点小组、座谈会等形式获取了诸多一手资料。同时,笔者参与了对文化组织员的专项培训(2015~2017年),并针对不同乡镇乡村文化的诸多实践形式,于2018年到2020年进行了实地调研。此外,笔者于2019年到2020年,对其中一些村落进行了乡村文化典型形式的实地调研,选取的村落一部分为拆迁村,一部分为未拆迁村,还有一部分为处在拆迁中的村落。
  这三种类型村落的变迁,以及变迁中的乡村文化实践的形式,可以从经验史角度较为全面地展现中国北方村落的乡村文化变迁态势。本研究基于对这三种村落的考察展开,其中A村为已经完全拆迁的村落,B村为正在拆迁中的村落,C村为还未拆迁的村落。
  A村,是一个700多人的村庄,全部拆迁,村民已全部搬迁到一个集中小区里,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然属于村委会管辖。村里有地,但都已经被集体流转。村民不再耕种土地,收入来源为外出打工、房屋出租和土地流转。
  B村,是一个在拆迁中的村落,有1000多人,村里的房屋已经拆迁,但是村民的回迁房还没有盖好,村民就在周围分散租房,村里的土地集体流转了,村民以外出务工为生。村委会没有拆迁,维持原状。
  C村,是一个只有500多人的村落,没有拆迁,村民依靠土地流转和务工为生,村里还留下三分之一的土地由村民耕种。村民白天外出务工,晚上回村,部分村民还在从事传统农业劳动。
  03 文献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进城的步伐,农民与土地逐渐发生剥离,农民的乡村记忆与城市体验的冲突造成他们在身份认同上的困惑。在这个过程中,乡村文化的发展现状有积极和消极两种研究视角。消极的视角提出乡村文化衰落论,积极的视角则提出乡村文化发展论。
  乡村文化衰落主要有两种归因模式:第一种是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影响。一方面,农民的价值准则趋利化与道德市场化,乡村社会中充斥着消费主义和生存的无意义感;另一方面,随着年长者在乡村文化秩序中被迅速边缘化,乡村文化面临传播主体缺位的困境。第二种是政策导向导致的资金投入不足。在政府主导的文化建设中,以城市本位的城乡统筹政策导向,使得乡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不足,当下的乡村文化实践常常将文化淹没于物质力量和资本逻辑之中。乡村文化所呈现的文化认同危机,与外来力量对于地方性文化活动的直接干预密不可分。在这一研究视角下,乡村文化的边缘化意味着文化传承主体的丧失,“半熟人社会”中的农民与村庄的空间距离不断拉开,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亦随之衰减,乡村及其文化往往被视为落后和需要改造的对象,导致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往往被忽视,乡村文化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文化形式正逐渐消失。
  乡村文化发展论的学者指出,乡村文化发展有两条主要路径:文化“再生产”和乡村文化主体再造。乡村文化的再生产问题,学界的研究呈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视角。基于自上而下的视角,学者们主要关注国家力量在乡村文化生产中的作用,研究认为国家力量介入并未实现乡村本土文化的繁荣发展,反而形成了包括行政逻辑导向下的价值困境、“发展主义”视角下的功能困境与“他者”视角下的行动困境。基于自下而上的视角,研究发现,农民自发形成的文化大集、节假日自组织的文化活动、村镇文化活动,再造了一种新的公共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此过程中,村落的文化组织员成为农民和政府之间的中介,在一定意义上,多种因素合力正在重塑中国乡村文化的实践逻辑。因此,认同乡村文化“再生产”路径的研究者认为,农村的大量消失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的消亡,因为乡村文化自身的传统并未断裂。在乡村原生稳态的环境被改变后,乡村文化的传承是以“再生产”的模式来重建和更新的,研究者呼吁建立乡村退出制度,重构乡村文化再生产空间、关注文化供给侧方面的问题、乡村文化治理的媒介化转向、乡村文化的外化路径、摒弃乡村基层组织对乡村文化的“选择性漠视”。
  认同乡村文化发展再造主体路径者认为,只有立足于现存社会内在需要和坚持社会文化观念至上的农村社区,才能够改变农民从情感认同但组织上孤立的状态,造就社会凝聚力、社会认同感。
  现有文献主要是侧重于传统—现代二元分立中的乡村文化困境,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背景入手来提出各种观点的。无论是发展论者还是衰落论者,其研究思路基本是一致的。就方法论而言,当下研究主要以质性研究为主,由于经验资料的非连续性、断裂性和片段性,导致现有研究整体呈现一种断裂化与碎片化的趋势。
  本研究从经验史的角度、以城乡变迁中人的迁移为背景,考察乡村文化的处境及其发展,进行系统化的深描,在秩序层面、组织层面、形式层面以及资金层面进行了逐一描述。
  04 秩序层面:行政引导与“新”节日“节奏”
  乡村文化在不同的区域,虽然有不同的形式,还是始终维持了或隐性或显性的秩序,但是快速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在不断解构着传统乡村文化的秩序价值,乡村文化逐渐失去了认同的基础,乡村精英的标杆意义也日渐衰落。原有的一系列庆典活动,如春节、中秋等民俗,本是与农耕社会下的生产与生活相对应的,这些活动同时也是乡土文化的载体。在北京A区,乡村传统文化的活动周期虽然有差异,但依据传统节日组织相关的文化活动,几乎是所有村落的文化活动运作的规律。在这种程序中,村委会或者是依照镇里的布置,或者是村民自发,或者是采取二者结合的形式组织文化活动。
  镇里的文化类比赛活动,是以村为单位组织的,每个村出一个队伍参加比赛。拆迁村、未拆迁村和半拆迁村都一样参加。在所有村落中,首先,各种节假日是乡村文化活动的组织节点。镇里要求逢五一、十一、清明、元旦、春节、正月初十的花会等国家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各个村落都要有文化活动,或者根据节气来临时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比如:七一是举行红歌比赛,由镇里组织各个村参加;武术则是镇里组织展演。每年的一月份还有农民的才艺演出,各个村要给镇里上报节目。每年年终,镇里组织村里举行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相邻村联合的晚会、运动会、歌舞等活动很密集。政府组织培训活动,每个镇也会在年终组织各个村进行汇报演出,村民们的创作有三句半、跳舞、歌曲等形式。总的来说,无论是拆迁还是未拆迁,村落的文化活动秩序的主导者是区、镇政府,具体实施单位为镇里的文体中心。
  对正在处于拆迁中的村落而言,各个村落的文化活动尽管也是以行政组织为主导的,但还是呈现不同的特色。这一方面与各个村的文化传统有关系,另一方面则是村民与原有居住空间之间的分离有直接关联。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镇里按照“新”节日礼仪对于文化活动秩序的设置,一定程度上与乡村社会依据农历安排生产生活的习惯有直接的关联性。行政引导与节日秩序之间的关联是村民日常生活方式的潜在延续。
  比较而言,A村在拆迁之前,村里的文化活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变化不大,村里没有集会和庙会等民俗活动。拆迁后,乡村文化活动主要是按照镇里布置的文化活动任务来组织的。
  A村妇女主任兼文化组织员:“镇里怎么安排,我们就怎么干。一般来说,村妇联只有跳舞唱歌活动。”
  A村的就业专干:“有交叉工作的话,比如技能培训,也会联合起来完成。文化活动,主要形式是广场舞和健步走。因为村民不好组织,一旦组织起来,就要多项工作一起完成。”
  上述节假日的文化活动,以歌舞、歌咏比赛为主要形式,而庆红五月、红七月、七一、国庆节等则是由镇里布置的或者村镇联合举办的文化活动,还有一些结合当地的社会生活需求而进行的,比如文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婆婆等评选活动。
  B村处在拆迁过程中,村民们已经搬走了,只有村委会所在地还保留着。因此,文化组织员组织文化活动的时候,地点都设在村委会。这导致村里在拆迁后完成镇里的文化活动任务时,变得更加困难。因为B村村民被分散在不同地方,村里组织统一活动的难度很大。
  B村的文化组织员:“这几年村民居住分散,文化活动还是由村委单位组织,比如我们在组织广场舞,参加者都是五六十岁的,我就开车去拉人集中练习,不考虑钱和往返的问题,只考虑安全问题,练完了我再把她们拉回去,因为村委会还没拆除,我们就在这儿练习。”
  B村分散居住之后,文化活动都是分散进行,每周日都有文化活动,去公园集中,以秧歌、唱歌、交谊舞为主。分散的文化活动主要按兴趣组织、以日常性文化实践为主。比如B村村民分散在几处,有些分散的小区里有十几户村民住在一起,其中,有村里原来的文艺骨干,他们在小区组织广场舞,合资购买一个录音机。这样的文化组织形式,无形中对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形成了冲击,在这个过程中,传统节日举办的周期性文化活动渐渐有衰落趋势。
  C村还未拆迁,村民集中居住,但是村庄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整体规划。村里有一条主街道,横穿南北,村北口有牌楼,写着村庄的名称,村庄的主街道两旁是设计精美的村宣传栏,宣传栏的漫画十分有特色,内容为以民间歌谣的形式宣传传统的乡村伦理观念,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热爱祖国、热心公益等。村里年纪较大的村民,或种地,或从事村里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年轻村民早上外出打工,每天晚上返回村里。与拆迁村和半拆迁村相比,镇里针对未拆迁村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组织形式有所不同,除了根据节日和年终节点组织各种文化活动外,镇里还安排了诸如文艺活动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集中居住的未拆迁村和相邻的村落通常会联合起来,举办一些文化活动。
  从这三个村落的情形来看,村落里的文化活动主要由镇里的文体中心进行协调和组织,因为拆迁和正在拆迁的村落组织起来确实困难。主要原因是村民日常生活秩序发生了改变。未拆迁村的文化活动,组织起来相对容易,因为村民居住集中,尽管如此,村民们并非都有兴趣参加,组织起来就需要动员。比如,镇里每年会为每个村安排10部电影在村委会大院里放映,村民们可以自愿选择去看,未拆迁的村民还有意愿去看看,已拆迁村的村民就很少去了。
  概括而言,村落文化秩序主要是以传统的节日和新法定节假日活动结合来延续和保持的。传统节日中的文化活动,以春节为中心。新法定节假日的活动主要以五一、国庆或者三八妇女节等不定期活动来补充。由于节日仪式在村落的生活中扮演着调节乡村日常生活的功能,根据节日的节奏组织文化活动,符合村民日常生活的规律,组织过程中行政引导和村民自愿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围绕节日仪式的组织和引导形式,恰好呈现了乡村文化在乡村社会城镇化中面临的诸多挑战,这些文化形式的革新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诸多挑战的反应。在新节日仪式之外,镇政府会根据本地的一些活动,比如在集市、庙会等其他形式中,组织村民进行文化创作与比赛活动,这些文化创作活动也通常是围绕节日时间点进行,一般在年终举行。
  从三个村落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乡村文化的主要活动场所是村落空间,随着村落空间的消解、分离与断裂,乡村文化的空间载体也开始碎片化。政府通过新法定节假日和其他一些日常文化活动的行政化组织,对于乡村空间碎片化的趋势是一种挽救。这种挽救是以行政主导、“迎合”村民的生活习惯来进行的,但依然是一种“运作形式”。
  05 组织层面:被动地有计划适应
  变迁中的村落,旁观者的眼光与村民本身的眼光之间,有着一种“不适应”的距离,这种“不适应”的距离便是:计划中的房屋拆迁与个体农民对即将到来或者已经到来的“新”生活之间,出现了主动与被动地适应的差异。这种差异,换一个词语,便是“不适应的距离”。在这种“不适应”的距离中,虽然依然是围绕节日礼仪来组织文化活动,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是乡村传统文化形式正在逐渐走向衰落。一些新的文化形式,诸如唱歌、跳舞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运动会、健步活动等,逐渐成为主导的文化形式。
  村落中有一些传统的文化形式,其延续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家庭延续,一些地方文化的形式通过家庭代代相传,勉强维持着;二是村落维持,行政组织和民间自发联合起来,共同维持着原有的文化形式。这两种形式在拆迁之后,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挑战。
  比如小驴会和小车会,这是北方农村地区比较传统的文化样式。
  B村文化组织员:“小驴会是有俩人抬纸糊的,有一个推车一个拉车的,其实就是走着,但好像是坐车的、骑驴的,有的是弄一小轮或者驴脑袋,挺形象。村子拆迁之后,就没法组织了。还有小车会,与小驴会不一样,大家都可以参加。现在年轻人你让他弄,敲着小鼓都敲不上来。一般都是岁数大的参加。像咱们这年龄段的人还能组织起来,再往后,可能不知道有这个(形式)了。”
  再如C村有一个传统文化形式:文武吵子。这种传统文化形式中有打鼓的、唱曲儿的。
  C村村委会主任:“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村里春节、除夕,大伙联欢,初一给大伙拜年什么的,就打文武吵子,挺热闹的。村里想把这个传统文化形式延续下来。文化组织员把谱印下来了,打印了30多份,谁愿意就去参加。”
  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人群聚集性的文化形式,如庙会、乡村集市等都被取消了。虽然后来恢复了一部分,但是这种“临时中断”的行动改变了农民们的日常行为。
  在这些渐渐消失的文化形式中,逐渐被加入了新的文化要素。比如村里的春节联欢晚会,在很多村落延续。如C村的春节联欢晚会从2000年开始第一届,至今已有20余年了。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的村民基本都回来了,年轻人很多,晚会上人们唱歌、跳舞、诗歌朗诵、表演话剧等,自愿参加,十分热闹。
  C村的妇女主任兼任文化组织员,是一位中年女性,本身十分喜欢文化活动。2018年妇女节时,她组织村民开村里的茶话会,“买点花生瓜籽、橘子,在礼堂把所有妇女集合起来,参加者自愿,想唱歌就上去唱,想跳舞就去跳舞。跳舞的村民上去跳了广场舞。上去唱歌的村民拿着手机连着小音箱就去上台了”。2019年C村继续办了妇女节活动。广场舞形式成为村落的一种普遍文化形式后,C村村民们还根据参加广场舞的场景创作了诗歌。
  通过诗歌可以看出,在没有拆迁的村落中,即便是广场舞这样的文化形式,因为其场所通常都在村委会大院或者村落的中心地带,起到了凝聚村民、重塑村落共同体的作用。而已经拆迁或者正在拆迁的村落,即使同样跳着广场舞,因为其场所的转变,广场舞仅仅成为一种文化形式,脱离了原有的村落空间和生活背景后,在唱歌、跳舞中,村民的诗歌中所蕴含的喜悦渐渐消散了。
  费孝通先生有一段话描述了这种感受:“在人们心目中,停止这些庆祝活动,直接说明了社会生活的下降。由于他们期盼着过去的欢乐日子复而再来,所以他们不会拒绝任何可能采取的改善社会生活的措施。对社会变迁不会发生强大的阻力,上述这种心理至关重要。”
  因此,延续着的乡村文化形式,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都意味着农民可以维持原来的生活状态。一旦脱离了这种文化生活,他们便会有失衡感,这种失衡的感知在“不适应的距离”中,或许是乡村文化在变迁中不断延续的心理根基。
  06 形式层面:新媒体主导与熟人隐形
  研究指出,在乡村文化的传播中,他者视角较为突出,乡村多作为被拯救的对象、被教化的对象出现,要从内生性视角重新审视群众文化活动。所以,应该把乡村文化传播作为乡村传播的一个分支进行关注。但是,随着居住空间的变化,从原来居住在一起,到分散居住,不仅增加了人员组织的难度,也改变了村民之间的交流方式。这种乡村文化活动的组织,仅仅依靠行政引导的话,一个乡镇中部分村落的文化活动会变得十分被动,甚至是处于停滞状态。
  在未拆迁的村落中,村落之间也有较大的差异。传统农业生活保持完整的乡镇,乡村文化活动整体比较丰富,富有层次性。拆迁之前,村落传递信息的主要通讯工具是大喇叭,上门面对面通知在乡村文化活动组织中依然占主导;拆迁之后,以微信群通知为主,面对面通知为辅。拆迁之后居住地太散,每个村都有微信群,村里的喇叭已经成为一种补充的、或者消失的工具。
  A村拆迁5年了,村民们与居住在一个小区的其他村的村民们就在楼下自娱自乐,“每天上午下午小区都有活动,如果说组织村里边人全都来参加活动,现在也不可能了。只是在微信群里说说,活动没法办了”。(A村文化组织员)
  A村村干部:“我们村里面有个微信群,有时候发点什么信息通知,社保的、招聘、还有其他什么福利待遇,一般都是用村微信群,一家进一个人,就是本村人,做主的人。一般的上边通知的各口有各口的工作群。我现在掌握村里边全村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就打电话。”
  B村的文化组织员说起没有拆迁的时候很激动,“晚上天天这样在村广场乐呵乐。不但要通知大喇叭进行广播,还有发通知到户,就是印个单子,发到各户,确保每个人都能看见。打电话通知的是多数,没有微信群,即便有微信群,也是少部分村民参加,因为不一定所有人都玩儿这个,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就用不了这个微信”。
  不参加微信群的村民,除了年龄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因为村民们现在看重隐私,觉得微信号是隐私,不想公开,但是会留下电话号码。此外,有的村民觉得和其他村民关系不好,不愿意进同一个微信群。
  没有拆迁的C村,充满了一片祥和的气氛。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将村民“牢固地”关联在一个社会网络中。村民之间的粘合度较高,村民外出务工也是在附近,村庄常驻人口长期以来变化不大。在熟人社会中,村民们的行为围绕着人情关系展开,行为准则是人情本身的规则,这种人情取向的行动规律就是“乡土逻辑”。
  总体而言,无论是拆迁与否,各村活动基本上大同小异,因为都是镇里组织的,每个村都要参加。在行政组织之外,也有村民自发的文化活动。自发的文化活动形式就是跳舞和唱传统戏剧,比如评剧、河北梆子等(C村就业专干),村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也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面对面,另一种就是组织微信群。
  概括而言,在乡村文化的组织媒介中,面对面的串门入户、大喇叭和微信群共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拆迁后外来者的共同居住,也会形成新的文化组织形式,这种新的文化组织形式会使得微信群成为主导的组织形式,大喇叭和面对面的传播媒介,渐渐失效了。
  07 资金层面:经费与荣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观念融入乡村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中的经济因素越来越凸显出来。无论是乡镇之间还是村委会与村民之间,付出与报酬之间的天平越来越向经济获益倾斜,农民的经济行为仍然是理性的。对于乡村文化的组织与参与而言也是如此。
  从这个三个村落的调研以及笔者对其他村落文化组织员的访谈发现,首先,无论是拆迁前还是拆迁后,乡村文化的经费使用与村主任和书记对于文化活动的态度有直接关系,这形成了镇与村之间在文化经费上的一种博弈。其次,拆迁后的村落,因为村落本身空间的消失,文化活动经费也被“上移”到镇里了。最后,正在拆迁中的村落和还未拆迁的村落,文化经费依然是由镇里发放到村里,经费使用与该村村委会本身的管理形式直接关联。
  就上述三个村落而言,虽然A村拆迁5年了,但还保留了村集体资产。由于原来村落的文化基础设施都建立在村落空间中,A村没有文化基础设施,相应的经费被“挪移”到镇级层面了。但是A村拆迁后,唱歌跳舞等比赛项目增多了,这些文化活动主要是村委会为了完成镇里布置的文化活动进行的,村民文化活动的积极性降低了很多。
  “参加文化活动,偶尔会发个衣服,发个小奖品,就是没有钱。如果需要演出服,还要自费。村里反正拆完了就没有经费来源了,镇里说发就能发,不能就发不了。村里的章拆迁后都放在镇里。”(A村妇女主任)
  无论是拆迁前还是拆迁后,依靠自愿原则来让村民参加文化活动,原本就十分困难,因为青年村民主要外出务工,只有下班才会回来,没有强烈的动机参加,除非有较大的经济收益。但是,乡村文化活动常常缺乏经费,或者经费为零。比如“组织舞会比赛一类的服装基本自费的,在100元以下,没拆迁之前,组织文化活动的时候,参加的都是有兴趣的人。拆迁之后,也不好组织,年轻人没空,40岁以下的人上班儿,五六十岁的人在家带孩子”。A村文化组织员如是说。A村虽然拆迁了,依然要参加镇里布置的文化活动,但经费短缺、人员分散使得文化组织员常处在有心无力的状态中,因此并没有与其他未拆迁、正在拆迁的村落一起比赛。
  C村还保留着传统村落的一切元素,村里的活动广场供村民们自发组织娱乐活动,村委提供场地与活动用具。因为C村文化活动经常在镇里和区里获奖,村委会可以给予积极的财政支持。这些资金主要用来买服装道具,要用发票报销。C村村委会有专项文化资金,小型文化活动每次1000元,大型文化活动根据预算进行调整。参加一次活动,镇里会拨点资金,但这个资金是打到村集体的账户里。村里的文化组织员向镇里的文体中心反映,是不是可以将比赛的奖励给文化组织员,这样他们才有支配权,但镇里规定经费必须走村里账户,不能走个人账户,每次活动经费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这种乡镇之间的经费博弈使得乡村文化活动组织更加被动。这对于三个类型的村落是一样的。一个乡镇的文化活动的比赛设置,在村中落实的时候,主要是由村书记兼村主任决定是否参加,村书记认为既然经费已经划拨到村里账户上了,应该就由村里统筹安排。某个乡镇2017年组织的文化活动比赛,有49个村落报名,到2019年就只有13个村落参加了,此后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文化活动基本处在停滞状态。
  镇与乡之间的经费博弈问题,主要是因为镇里的文体中心与村里的书记主任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文化组织员主要由女性担任,承担任务一般都是出于个人兴趣。尽管报酬不多,对她们而言意味着身份被承认。这种被承认的感知,支撑着她们的兴趣与名誉。
  研究指出,当代中国乡村文化生产实践呈现行政性、重新秩序化与自组织性三种特征,乡村文化是乡村秩序的基础,在从传统向现代的演变中,乡村文化的传承变成了一个动态的过程,但其文化的本质会持续存在。“乡民虽然人还在乡村,但其灵魂处于‘飘浮’状态,并没有将祖祖辈辈留传下来的精神根基保留和传承下去。”因此,虽然经费是一个中介因素,但触及了乡村社会变迁的脉搏。原本将乡村文化活动看作生活一部分的年长者,因为有各种羁绊,没有奖励就没有兴趣参加;而年轻人,时间和兴趣都使得他们转换了娱乐的导向,乡村的文化活动无法吸引他们来参加。尽管经费是一个尴尬的因素,但如果经费充足,当下的乡村文化活动组织是否会呈现生机勃勃的景象呢?这一点,还需要继续观察和探讨。
  08 结论
  就本文对上述三个不同村落在空间重组迁移中,从秩序层面、组织层面、形式层面和资金层面对其乡村文化实践秩序的描述,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从秩序层面而言,随着农民与土地之间关系的改变,以及伴随着村民居住空间和生活方式的变迁,作为村落生活主要组成部分之乡村文化的位置,被悬置起来。它不再与村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成为行政导向下、以节假日庆祝活动“运作”的新型文化形态。从文化记忆视角而言,传统节日的文化记忆融汇、交织和凝聚着历史与现实的多元关系,是在各种关系推动下,传统节日以仪式为中心建构的文化记忆得到传承发展。换言之,由于村落空间位置的变化,维系乡村社会根基的人地关系力量正在衰退,使得乡村文化组织与传播的形式发生了改变。其中行政组织的引导与民间习俗的维护是合并在一起的,传统节日与“新”节日共同构成了乡村文化活动组织的秩序。
  第二,就文化活动组织层面而言,村落的文化活动更多是在回应行政的诉求。就农民个体而言,随着日常生活节奏和方式的改变,村民对传统的乡村文化形式的认知出现了“陌生化”困境,乡村文化当下的实践既是外部力量的推动,也是文化自觉的表现,亦是地方力量行动推动的结果。在多重力量的相互作用中,乡村文化不断地选择调适着自身的实践逻辑,表现出了既非完全的“自治”,也非完全的“他治”,而是在代际断裂、空间迁移中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第三,就文化活动的形式层面而言,村落文化的组织者和参加者群体,持续出现代际更替的不在场现象。乡村文化组织者均为年长的女性,且缺乏代际更替的在场延续性。这种因素也会导致乡村文化的根基渐渐被削弱。加之,乡村社会转型中,乡村权力结构发生了从“权力的文化网络”到“权力的利益网络”的转型。乡村社会结构和权力结构的转型促使乡村治理的转型,表现为治理主体多元化和组织基础利益网络化,使得文化活动与文化组织之间张力与冲突时时存在。新的乡村文化形式,日益受到新媒体比如短视频等的影响,参与者出现了代际分离趋势。
  第四,就资金层面而言,文化活动的经费在不同的村落治理中出现了两难局面:一方面受限于村落空间变迁与日常生活方式变迁的影响,出现了经费上移的现象,另一方面受限于乡村治理体系中村书记和主任对于文化活动在村落治理中的认知差异而采取的差异性态度,这两种局面与上述三个要素混合在一起,形成了资金层面文化组织者的困境:他们一方面十分珍惜文化活动带来的职业荣誉感,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缺乏无法吸引村民们参与。
  09 余论
  文化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层脉络和意义结构”决定了表层的规则和运作方式,就这个意义而言,如何重塑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理应成为当下乡村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与价值诉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具体行动之一。因为“文化一词无法像任何社会指令或个体指令一样自动开始运作。其现代含义的出现表明了朝向整体性评估的努力,但是它表明的是一个过程,而非结论”。作为一个过程,本研究认为还需要继续讨论如下问题。
  首先,生活空间和生活方式改变后的村民,如何延续乡村文化的基本精神?在乡村社会,土地是一个有效的粘合剂,以“当地感”与“历史感”为依托,在这二维空间中建构了乡村意义。在城镇化的冲击下,乡村文化何以持续生产与发展成为了关键的议题。
  其次,乡村振兴中的乡村文化治理,如何与乡村文化的现状结合起来?研究认为,中国农村基层的治理由四个要素构成:秩序性、参与性、成本性和稳定性。乡村治理由此被分为三个类型:良好的秩序、基本型善治和改进型善治。因此,要建立乡村现代文化治理体系,要促进乡村文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合作、优化乡村文化治理技术、提升乡村文化治理能力。基于“整体性”空间生产思路,研究指出,应将资本、权利、文化意识和生活体验等领域联结起来,重新确立资本在乡村空间的规范和准则、维护乡民的差异权利、重建乡村带有审美意味的“家园感”,方能建立一个具有现代性意义的文化空间。因为“新闻传播的速度和我们自身的移动速度都通过我们所认为的过去而明显延长了我们的现在感。……人们活在当下,却总被过去所包围”。因此,需要不断从过去中突围,也要从当下不断延展到过去的时空中,否则当下的信息系统就只能是当下的,文化信息也就只能停留在文化活动形式本身,由此,我们便失去了文化原本的传统性和历史性。而通过培养农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形成农民、市场与政府间的合力,由此出发来探索中国乡村文化的现代性模式,不失为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路径。
  最后,在文化消费与生活境遇的关系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如何理解乡村文化的物质性和资本的关系?从文化消费角度而言,文化一方面提供了各种手段来让村民获取消费物资,但另一方面也限定了人们的要求。比如,文化消费的数额在一定范围内被认为是适当的和必要的,超出了就需要规定。安定简朴的生活理念始终影响了村落里人们对于文化消费或者文化活动参与所需要经费使用的心理与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情感在移动中发生变革,倒未必是被金钱异化,而是对于这些人来说,情感过于奢侈——它原本在艰难人生中也不过是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更因为生活的重压而空间被压缩到最小”。当移动中的村民,生活的空间缩小后,所渴望的看似表面上是文化消费的问题,其实是如何缓解生活变迁所带来的不适应的问题。
  总之,“真正把人们维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的文化,即他们所共同具有的概念和准则”。对于乡村社会而言,无论是空间位置改变,还是生活方式变化,都是外在的形式。如何在这种外在形式变化之中,维护与培育新型的共同概念和准则,或许是未来乡村文化发展需要关注的核心命题,我们拭目以待。(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2年6月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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