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智庫

  版块   政策导航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2号
返回列表
查看: 118|回复: 0
收起左侧

[国家政策]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2号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285万

积分

责任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852700

优秀版主

QQ
发表于 2023-9-28 09: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9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点合格分数线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公布。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补发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各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代  章)
                                         2023927


附件: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收藏:0 | 帖子:6141

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