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智庫

  版块   政策导航   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返回列表
查看: 393|回复: 0
收起左侧

[国家政策] 关于印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285万

积分

责任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852647

优秀版主

QQ
发表于 2020-4-28 08: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财会〔2020〕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单位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将原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进行重分类后转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并基于《办法》的核算基础对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执行《办法》的首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年比较财务报表。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财 政 部
  2020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docx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收藏:0 | 帖子:6141

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