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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环境退化、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以及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的日益凸显,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全球共识。金融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过于关注经济效益的传统金融理念不符合发展潮流。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在《北大金融评论》上发表文章指出,推动金融成为向善向上的力量,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可持续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SF)成为政商学界关注的焦点,并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共识。 --------------------- 一、可持续金融的缘起和演变 可持续发展理念最早可追溯到百年前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思潮,其诞生与管理道德密切相关。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在《管理的哲学》中提出:“天堂不是建立在公司的损益表上,而是建在每个人的尽责上”,但此说法并未引起业界过多关注。1953年,另一位美国学者霍华德.R.鲍恩《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出版,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走进大众视野。但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争论。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62,1970)倡导的“股东理论”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被称为“企业非道德性神话(Myth of Amoral Business)”;另一位经济学家罗伯特·爱德华·弗里曼(R.Edward.Freeman,1984)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除了关心股东利益以外,还要对所有受企业活动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 从实践看,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社会企业不道德经营行为日益猖獗,为解决环境污染、两极分化、劳工问题等社会矛盾,同时改善企业形象,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得到推广。1973年,英国政府发布公司法改革白皮书,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公司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关怀职工健康和职业发展,关注社会公众和生态环境。上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欧盟等均制定了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民间组织、行业协会也更加关注企业社会责任。2019年8月19日,181家美国顶尖公司首席执行官在美国商业组织“商业圆桌会议”(Business Roundtable)发表《公司宗旨宣言》(Statement On The Purpose Of A Corporation)提出,公司应致力于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服务。这些都逐步表明“企业非道德性神话”的破灭。 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日益丰富,并逐步演变为可持续发展理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21世纪行动议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1999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灵魂三问”,并于次年启动“全球契约”行动,主张跨国公司遵守人权、劳工、环保等十大标准,降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2004年,OECD《公司治理准则》提出公司“应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指南ISO26000,首次给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权威定义,即“组织通过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为,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与环境的影响而承担责任”。2015年,包括中国在内的193个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涵盖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旨在解决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 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门,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对金融业也造成深刻影响。如,20世纪7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思潮快速发展时,社会责任投资(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ing,SRI)也逐渐兴起,倡导在投资中兼顾财务收益与企业社会责任。本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ESG)融入到决策中,ESG投资大行其道。此外,还陆续产生了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GF)、社会影响力金融(Social Impact Finance,SIF)、绿色投资(Green Investing,GI)、社会影响力投资(Social Impact Investing,SII)、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VP)、慈善金融(Charity Finance,CF)、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IF)等概念。在2018年12月《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公报》中,可持续金融被正式使用,并引起广泛关注。同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起成立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旨在制定可持续金融的国际标准(ISO/TC322)。 二、可持续金融的内涵 从语义上,可持续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可持续发展理念认为,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金融是指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开展的金融活动。如果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别结合,可得到可持续金融的两大支柱:绿色金融与社会影响力金融。模型范式描述如下: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社会影响力金融,即SF=GF+SIF。下文将探讨这两大支柱。 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等领域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投资、融资和风险管理等相关金融活动和服务的总称。其具体实践相对丰富,主要包括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 自2016年G20杭州峰会之后,绿色金融在中国快速发展。根据中央结算公司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2020年6月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9研究报告》,2019年中国发行了3862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量位列全球第一。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8)》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8.23万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新增1.13万亿元,占同期企业和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同时,绿色基金、绿色PPP、绿色租赁等新产品和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金融标准、统计制度、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安排逐步完善。在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中,备受争议的煤炭清洁利用、燃煤发电机组等被剔除出目录,标志着中国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标准更趋一致。 社会影响力金融 社会影响力金融是指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如应对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品安全、防范青少年犯罪、应对老龄化等社问题而提供的金融服务。具体来看,主要包括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基金、社会影响力投资、社会影响力保险、社会影响力信贷等。2007年,洛克菲勒基金会最先提出“影响力投资”这一全新概念,倡导资本通过有经济效益的投资来开展公益活动。2010年,全球首只社会影响力债券——“彼得伯勒(Peterborough)债券”诞生于英国,旨在为圣贾尔斯信托(St.Giles trust)等慈善组织联盟筹集资金。该联盟为英国城市彼得伯勒的短期服刑人员提供服务,目的是降低他们出狱后的再犯罪率。此后,陆续出现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教育、青少年归正扶持、特殊群体职业培训等社会影响力债券项目。此类债券通常由投资者来承担实施费用,政府或公益组织作为最终支付者,并根据项目实施结果来决定投资者收益。按绩效付费、收益浮动是社会影响力债券的主要特征。此外,业界还尝试设计具有结构化特征的社会影响力基金等产品。 综合来看,相较于绿色金融,社会影响力金融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尚未形成统一的金融标准体系。在实践中,各金融机构的实践也各具特色,如摩根大通、La Caixa银行下设社会金融相关业务部门,瑞银倾向于将相关社会影响力金融产品出售给私人银行客户,德意志银行则设立了社会投资基金。以上金融机构的不同尝试既体现了目前主流市场对社会影响力金融的兴趣不断上升,也反映了当前社会影响力金融市场成熟度不高,仍处于探索阶段。在中国市场上,社会影响力金融仍属于新兴事物,但各方对其关注度同样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三、深圳可持续金融发展实践 深圳是“一夜之城”与“创新之城”,经济总量已跻身亚洲前五。2018年2月,国务院将深圳作为首批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点针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社会治理支撑力不足等问题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指出,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是可持续发展先锋。深圳是“国家森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在全球率先实现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空气质量稳居全国一线城市首位,具有发展可持续金融的良好基础。目前,在政府、业界、社会组织等共同努力下,深圳市可持续金融生态体系逐步形成。 政府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构建可持续金融法律及政策体系。在绿色金融方面,2017年4月深圳福田区出台《支持企业创新融资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落实“绿色债”的支持政策。2018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鼓励深圳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2020年,深圳市率先推动绿色金融立法,已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二审审议。条例草案要求在深注册的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以及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的机构强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项目及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进行绿色投资评估;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等主体的行政处罚权。在社会影响力金融方面,2017年12月,福田区发布国内首个鼓励社会影响力投融资的政策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投资引导基金、慈善信托、社会企业和中介组织、社会责任型投资等5种业态。为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成果,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从需求侧净化非法集资的环境,深圳于2018年7月启动了“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2020年8月,深圳市残联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身心障碍者信托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专业信托发展。 二是丰富可持续金融对话平台。在绿色金融方面,2017年6月成立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深圳绿金委”),旨在搭建深圳绿色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与沟通协调平台。深圳绿金委参与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会议、UNEP“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成员大会,主办绿色金融成果巡展等,显著提升了深圳绿色金融的国际影响力。2019年10月,“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2020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落户深圳。在社会影响力金融方面,2017年底,国际公益学院首倡、77家机构在深圳发起《全球社会影响力投资共识》(又称《香蜜湖共识》),在社会影响力投资的理念、目标和原则等方面达成一致,成为中国在社会领域主导全球治理的有力尝试,目前《香蜜湖共识》成员机构已超过200家。同时,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香港、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就可持续金融建立了定期对话机制。 金融业界主动践行 一是主动践行可持续金融理念。截至2000年9月末,深圳共有13家机构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全国共50家)。同时,部分金融机构通过组织变革等方式,推动可持续金融实践。如平安集团建立了董事会牵头的ESG管理架构,联动职能部门,以矩阵式管理落实到具体业务;南方基金加入了“气候行动100+”。 二是涌现一批可持续金融产品及案例。在绿色金融方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打造了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交所加入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并推动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平安财险发行国内首个室内空气环境污染保险产品;深圳能源发行了国内首单深港债券通绿色债券;博时基金发行了“可持续发展100ETF”指数;建信理财推出了“睿鑫ESG主题”理财产品等。在社会影响力金融方面,微信香港推出服务于香港外佣汇款的We Remit产品,将原本需要5小时的跨境汇款转变为线上5秒钟的轻松操作,惠及近30万香港外佣。腾讯微保针对癌症患者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低、药品贵等问题,推出“药神保”项目,为癌症患者提供抗癌特药保障。金蝶征信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搭建“金蝶效贷”,搭建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的桥梁。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推出涵盖“慈善理财、DAF捐赠人建议基金平台、冠名慈善基金、慈善信托、慈善基金会、慈善规划咨询”的全方位公益慈善服务。 社会组织大力推动 一是积极推广可持续金融理念。深圳市公益氛围浓厚,自1992年起,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等慈善组织相继成立,倡导慈善精神,参与公益行动。2012年5月,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成立,致力于开展企业可持续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创新应用价值研究。2015年11月,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成立,定位于推动公益金融创新、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创新公益金融工具、引领公益行业发展,旗下“全球善财领袖计划”“国际慈善管理”“社会企业家项目”等颇具影响力。2016年8月,中国首个专注于可持续金融发展的社会价值投资联盟在深圳成立,旨在推动业界与政府部门合作,推广可持续金融的理念、工具与方法,其与Wind资讯联合编制并发布全球首个可持续发展价值主题指数——义利99。此外,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也拟发起成立“ESG研究中心”。 二是营造可持续金融氛围。深圳连续多年召开国际低碳城论坛绿色金融分论坛以及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等,激发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金融意识。自2012年起,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每年主办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已成为中国级别最高、参与最广、影响最大的公益慈善竞赛活动。2017、2018年深圳连续两年举办全球公益金融论坛暨社会影响力投资峰会。2019年,深圳慈展会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共同发起社会企业服务平台(CSESC),面向全国开展社会企业认证工作。2019年1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在深圳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四、地方可持续金融发展建议 目前,国内外对可持续金融的重要性均逐渐认可,可持续金融发展前景广阔。但可持续金融的讨论多集中于国家宏观层面和金融机构微观层面,对中观层面的讨论相对较少。深圳的实践为地方发展可持续金融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将可持续金融与地方发展的总体目标有机结合。可持续发展是世界潮流,可持续金融应纳入地方顶层设计,与地方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结合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明确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点和亮点,通过规划、条例等形式鼓励可持续金融发展。 第二,充分发挥辖区内龙头金融机构的示范作用。金融机构是发展可持续金融的市场主体,只有金融机构动起来,可持续金融才能活起来。因此,地方政府应鼓励龙头金融机构率先垂范,并明确政策信号、创造便利条件、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发展绿色金融科技。支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手段搭建绿色企业、项目、技术库,整合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信用、环保等信息,为金融机构绿色投资提供便利条件,最终形成可持续金融“自生长、自循环”的内生动力。 第四,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可持续金融的良好生态体系。除政府和金融机构外,可持续金融的相关方还有很多,如数据提供商、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学术机构、媒体等,可共同构成可持续金融的生态体系。因此,地方政府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强政商学社联动,营造可持续金融的良好舆论和市场氛围。 第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引进专业机构和培养人才。在社会影响力金融方面,欧美已经有数十年积累;在绿色金融方面,国内多个改革创新试验区也探索了一些经验。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其他市场的经验,积极参与各类倡议和活动;培养和引进可持续金融的专业机构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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