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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农业农村部关于粮食价格、生产、土地流转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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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0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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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供应概况:

近年来,我国粮食面积稳定在17.4亿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已建成7亿多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超过10亿亩,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连续5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470公斤,远远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同时,粮食储备和应急供应保障有力,小麦、稻谷库存量大体相当于全国一年的消费量,谷物库存消费比远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17%—18%的安全水平,人口集中的大中城市和价格易波动地区均建立了能够满足10—15天需求的成品粮储备,不少城市成品粮供应能力在30天以上,国家有充足的调控手段及时平抑粮食市场波动,我国粮食安全有充分的保障。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同时,持续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2019年全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机械化率均超过80%。不断加强粮食生产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将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等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近几年每年安排约5亿元支持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等。上述政策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520号建议的答复

产业资本与农业农村对接融合:

近年来,我部积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一是加强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引导。2020年我部制定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12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稳妥有序投入乡村振兴。二是支持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目前已累计建成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建成5000多个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产业振兴、产村融合、园村一体。2018年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已累计建成881个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了一批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的示范样板。2020年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共认定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近三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转移支付项目,投资乡村产业发展达300多亿元,带动各级财政及社会资本投入1000多亿元。三是完善相关支持政策。2019年底,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2016年国家成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33个省(区、市)开展担保业务,截至2019年底累计担保项目近 60万个,担保总额超过 2000亿元。深化农业农村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及时发布投资需求信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92号建议的答复

粮食收购价:

2004年以来,国家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给农民安心种粮吃上了“定心丸”。为发挥好最低收购价对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的托底作用,每年有关部门都要对稻谷、小麦开展分品种、分地区成本调查分析,并结合粮食产销形势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今年,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国家将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21元、1.27元,均比上年提高1分钱;粳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3元、1.12元,保持上年水平不变,对稳住农民种粮收益预期,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措施,继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500个产粮县开展农业大灾保试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促进了粮食生产节本增效,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鼓励企业“走出去”:

目前我国已在境外投资设立了930多家农业企业,农业对外投资存量超过200亿美元,实现了部分在境外生产的农产品返销回国。此外,中央财政还设立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专注用于推动我国农业“走出去”,增强相关农业企业竞争能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利用相关基金开展跨境合作支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79号建议的答复

粮食品质: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提出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等要求。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文件要求,着力支持各地优质粮食产业发展。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21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积极发展优质粮食订单种植与收购,建设现代化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等。同时,积极推动“两品一标”发展,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过4.6万个。

产业服务: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在全国1293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有力促进了土地经营权向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目前,全国已有家庭农场超过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近90万个,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农户,促进了粮食规模经营水平提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779号建议的答复

科技兴农:

一是切实发挥各省农业科学院作用。指导省级农业科学院联合地方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培训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全方位技术清单,推动技术成果在示范村镇转化推广。截至目前,已创建1000多个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统筹利用涉农单位、科研院校等各类培训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定期开展农业技术培训课程。二是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近年来,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13.9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高素质农民1600万人。2019年,我部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全年完成高职扩招录取高素质农民3.5万人。鼓励各地开展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目前浙江、湖南、山西、山东等地打破学历、专业、论文等限制,探索认定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开展新品种和农机化等试点示范。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建立区域性集中展示评价点,搭建水稻、小麦、玉米新品种核心展示平台,举办大规模新品种现场观摩活动。2019年,全国共安排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点2700多个,展示示范5种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超过1.8万个次,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扎实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依托专家指导组开展农机化技术现场会等示范活动,发布粮棉油糖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县453个。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每日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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