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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王敏等:农村婚嫁高价彩礼现状、治理逻辑与矫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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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李坤明(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师;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彩礼,也叫做财礼、聘礼,是在结婚前,一般男方家庭给女方一定的金钱等作为迎娶聘礼。婚前送聘礼的习俗自古有之,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理念的畸变,婚嫁彩礼也随之水涨船高。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彩礼过高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影响了新婚夫妻的生活,给双方及家庭带来了许多困扰。近几年来,因为彩礼过高出现了一些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给基层农村社会治理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高价彩礼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其引发的政治效应关注不足。本文以基层政府职能为视角,以期通过政策激励、法律制度建设、婚俗文化培育、经济建设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婚俗环境,为农村婚嫁礼俗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社会基础。
  一、农村婚嫁高价彩礼的现状
  (一)农村欠发达地区较为突出,一些村民不堪重负。农村地区嫁娶的时候男方家庭需要给女方家庭一定的聘礼,这已是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各地区几乎都有这样的民俗。然而,近几年来,彩礼整体一直呈飙升态势,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地区较为突出,如山东西部、河南北部、江苏北部以及西北、西南的大部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高价彩礼的现象。短短的五年时间里,男方需支付的结婚彩礼由几万元涨到了几十万不等,如在华北农村,10前,华北很多地方彩礼在2~3万元比较普遍,到了现在,很多农村地区的彩礼已经超过10万元,甚至在局部农村地区已经飙升到10~20万元不等(贺雪峰,2018)。这种高价彩礼使相当多的农村家庭不堪重负,有的家庭因婚返贫,欠下巨额债务。婚嫁所要彩礼逐渐演变成了买卖婚姻,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一些村民为了早日给儿子娶上媳妇,全家不得不节衣缩食,降低生活标准,甚至拼命工作挣钱,对其生存和家庭运转构成了严重威胁。由于农村索要高价彩礼没有受到相关约束和控制,导致了这种风气蔓延,由小地方蔓延到其他地方,甚至影响了城市的婚俗嫁娶。
  (二)攀比现象较为严重,彩礼数额逐年走高。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普遍出现了彩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从村民个体、家庭看,婚嫁彩礼在短短几年内飞速上涨,不得不说和互相攀比有很大关系。有的家庭或者区域经济条件较好,结婚时花的钱多,彩礼也高,增加了自家的脸面。一些经济条件相似的家庭也纷纷效仿,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习惯。在此基础上又有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增加彩礼,以博取关注,进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攀比,彩礼随之跟着上涨。普通家庭为了脸面,只好随着出同样多的彩礼。从村庄类型看,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若是一个村庄存在若干竞争性的结构,竞争的双方往往试图援引外力来打击对方,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影响力;若是村庄属于聚族而居而形成的多宗族性团结型村庄,因血缘关系所形成的这种团结力对自上而下和自外而内的力量将产生不可忽视的抵抗力,在这种类型的村庄,族群对彩礼的增加具有一定抑制力,但是对于大多数村庄而言,彩礼呈现出水涨船高之势。如新疆:20万+房+首饰;甘肃:6-18万;陕西:3-15万;河南:6万起;山东:3-15万;山西、内蒙古:6-20万等。在局部地区,如河南、山东部分农村地区彩礼更是呈爆炸式的增长。由8800元(寓八八大发)到11000(万里挑一),再到17000(万里挑妻),甚至出现用秤称百元大钞的斤两,要达到三斤三两,讲究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等要求。
  (三)彩礼逐渐转为负担,引发的纠纷案件增加。近些年来,农村家庭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由于婚嫁高额彩礼引发的矛盾。高价彩礼带来了因婚致贫、因婚生怨,甚至因婚犯罪。男方家庭在支付了巨额彩礼后,背负债务,往往经济条件下降,影响了生活水平,使新婚夫妇生活上出现不满,经常为了经济问题发生矛盾,甚至造成家庭破裂。为了维持生活、偿还债务,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走上了歪门邪道。有些家庭在解除婚姻后通常难以收回相应的彩礼,由此造成了两家产生矛盾,关系变得僵化,甚至发展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通过研究发现,近三年来农村彩礼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占派出法庭案件比例较大、涉案标的额逐渐增大、结案方式判决多调解少(王锋,2016)。因高价婚嫁彩礼导致了民众关系的紧张,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却并没有使高价彩礼现象有所收敛,逐渐演变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农村出现娶妻难,早婚抬头并有扩大之势。近几年来,农村大龄青年日益增多,但结婚的比例较低,许多女青年都随着打工潮进入了城市,并且很少再回到农村,加剧了农村的剩男危机,出现娶妻难的现象。多数男青年到了适婚年龄却讨不到媳妇。几乎每个村都有将近10~30名不等的适龄男青年没有娶到媳妇。与此同时,早婚现象在农村有所抬头,未过二十便结婚的青年男女逐渐增加。一些家长为了防止儿子成年后娶妻难,便早早的为他们张罗婚事。高价彩礼现象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极大的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原本已经消失的不良现象在一些地区又死灰复燃并有蔓延之势,冲击了当代社会良好的婚嫁风气。
  婚嫁中的高价彩礼现象主要分布在两种地区:一种是暴发户集中的地区。这类区域由于资源、产业等优势在短短几年内经济迅速发展,当地居民经济实力高,具有很强的优越感,因此,对亲家婚姻彩礼的要求较高;另一种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当地生活贫困,把女儿出嫁当作脱贫致富的机遇。通过出嫁女儿获得一笔数量不菲的资金,用作儿子结婚支用,或者进行高档消费。
  二、出现高价彩礼的原因
  越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落后地区,高价彩礼的现象就越突出,已经形成共识。经济贫困是推动天价彩礼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交织重叠导致了高价彩礼现象的发生。
  (一)农村青年男女比例失调,女方在婚嫁市场优势地位凸显。改革开放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从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中解放出来,个体的活力得到了激发和释放。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得农民从乡村土地上分离出来走向城市,由于城市资源禀赋较好而形成了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相反,农村则产生虹吸效应,因生产要素包括资本、人力、劳动力、资金等的大量外流而加剧了农村的衰败。农村与城市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种马太效应,诱使农村青年男女大量的外流,但受农村养老观念、集体产权制度、婚嫁习俗等的影响,男青年流动整体比女青年低,在外流的这一部分人当中女青年占据较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女性并不想最终也没有回到乡村。因此,久而久之,就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近十几年来,中国男女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适婚青年群体中和广大农村地区比例失调的现象更加突出。农村地区普遍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在允许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时候,为了得到男孩,不少采用非法技术鉴别胎儿性别,男孩留住,女孩就悄悄流掉。此外,一些地区实行所谓的“1.5孩”政策,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就允许再生,如果是男孩,就不再要孩子。这几种现象使男女比例失衡加剧。因此,长此以往,使得女方家庭在婚姻市场上处于优越地位。女方可以从多个男方家庭中挑选中意的青年男性,甚至可以开高价。男方家庭为了迎合需求,达成亲事,只得接受不理性的要求,由此使彩礼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状况,甚至推动了彩礼不断攀升。
  (二)地方政府对高价婚俗的管控不到位,以致越演越烈。地方政府拥有法定的行政管理和执行权力,可以运用行政法规、行政措施、行政命令等手段,利用行政系统的纵向、横向关系,对整个社会事务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民俗是社会中的重要部分,政府对其管控主要停留在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上。尽管高价彩礼现象一直存在,但是起初并未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的虚荣、攀比消费,政府对高价彩礼现象并未引起重视。而往往以为婚嫁彩礼出现纠纷时,也认为只是个案,并未出台相关规范措施。政府做出的宣传大多停留在标语和口号上,这种依靠感召来达到抑制彩礼不断走高的目的,在传统习俗比较浓厚的地区,宣传在民众之间并未形成共识,遵守自然枉谈。由于宣传口号缺乏约束力,高价彩礼现象愈演愈烈。
  (三)不良观念导致婚嫁风俗的嬗变,推动高价彩礼不断攀升。一些地区彩礼攀升,受到了一些不良思想观念的推波助澜。其一,盲目跟风,随大流心理。一些村民对于自己的实力缺乏明显的估计,对婚俗嫁娶缺乏理性的认识,加之,大家都几乎居住在一起,四邻街坊举办婚礼的规格、档次,使他们容易从众,甚至多时即使影响了正常生活,也难以抵制,认为自己搞的不能太差,否则被别人说,觉得没面子。其二,婚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在计划生育的影响下,独生子女和两孩家庭占大多数,父母有动力为子女举办隆重婚礼,普遍认为子女这一辈子也就结一次婚,一定要搞得气派,风风光光,加之,父辈那会结婚因为观念、经济条件的束缚,父辈们大多没有经历过大操大办的仪式,觉得有些遗憾,所以,在子女举办婚礼时就想不留遗憾,大操大办认为是合理的,也能够理解的。婚礼大操大办的现象在多个地区层出不穷。婚礼铺张、面子消费等风气在一些地区深刻影响着当地人的心理,使一些人不得不面对这种风气的奴役。
  (四)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加,青年女性进城多返乡少。上个世纪,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口比例还不是很大。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场经济持续放活、多媒体的多领域运用、交通工具的极大改善、通讯手段的不断革新等,农村居民接触到了外界很多的信息,开阔了眼界,外界尤其是城市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增加了他们对城市的向往,因此,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口大幅度增加,甚至有些村庄只剩下老人和儿童。城市里较为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吸引农村青年人口流向城市,特别是青年女性,极少回到乡村。女青年大多数都选择留在城市工作,或者干脆嫁到城市,甚至到了适婚年龄也不回到农村。而男青年数量较多,考虑到日后父母年迈或养老,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进入城市,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青年男女比例的失衡。
  三、遏制高价彩礼的治理逻辑
  (一)政府对民俗有管控的义务。地方政府具有主权性、独立性即地方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政权,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层级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同时,地方政府还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即作为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的地方政府可以凭借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工具强迫全社会服从它的统治,对辖区内的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些特性的存在也正是政府相较于其他主体的优势所在。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明确了“政府负责”在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政府是公共领域的管理者,同样对民俗有管控的义务。在中国古代,政府就对婚嫁作了相关的管制,提出一些措施,以促进社会发展。宋朝时期,如果青年男女成年后还未成婚,其家人就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嫁娶虽然属于公民个人行为,但是群体性的公民行为如果造成不良影响,政府就必须运用政策、法规予以纠正。婚礼习俗属于政府公共治理的范畴,它是一个地方社会文化的重要体现。高价彩礼已经演变成了陋习,对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睦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它扭曲了正常的婚姻风俗,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各地区的两会已经有人开始讨论这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议案,当地政府也逐渐关注这种现象。
  (二)高价彩礼对社会发展有很大的负面作用。高价彩礼看似是一种消费行为,但这种消费行为的存在往往会产生巨大的负的外部效应,一旦产生,短时间之内很难消除,与受影响者之间具有某种关联性。婚嫁所要高价彩礼,婚礼讲排场看似促进了消费,而实际上带来了一些问题。高价彩礼使男方家庭支付了高价财产,男方因此负债,生活水平下降,影响了青年夫妻的稳定,增加了离婚率。有些家庭因此产生了经济纠纷,进而影响了社会和谐。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高价彩礼导致许多适婚男青年无法成家,尤其是儿子多的家庭,结婚更是十分困难。男光棍大幅增加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些潜在的威胁。婚姻是影响人口的重要因素,彩礼过高会影响人口出生率,使新生儿的数量减少,进而加剧人口老龄化。
  (三)高价彩礼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是近几年以来从中央至地方政府始终在实施的惠民工程。乡村振兴的中长期目标是“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要顺利实现目标任务,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与努力,更需要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的形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良好的乡村社会环境,然而,现实中农民的高价彩礼逐渐成为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支付高额彩礼,使一些农村家庭背负债务,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活。结婚后,家庭状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令新婚夫妇与父母因为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即使经济条件稍好的家庭,因为子女的婚姻问题而不敢把资金拿出来投资,严重影响了农民经济的进一步改善。
  (四)规范基层社会秩序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规范基层社会秩序也就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通过利用行政手段、法律措施等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基层社会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状态。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良好的发展是任何一个时期政府的责任与义务。高价彩礼现象是由于不良的民俗文化反映在现实生活中,给社会带来了一些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这种现象的影响游离于法律边界,政府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去规范这种行为。
  四、遏制不良婚俗的可行路径
  要遏制天价彩礼,不仅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也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共治,扭转这种不良习气。消除不良风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政府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形成良性婚俗。地方政府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地彩礼标准,并向全社会通告。对于违反政策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批评教育、惩戒,推动新的婚俗在社会中的传播。政府在出台彩礼标准时,应广泛征求民意,让标准出台的过程也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使标准获得广泛的认同。如在四川省通江县,2014年空山乡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来规范酒宴操办,并进行监管。实效显著,村民对规范滥办酒席很支持,普遍认为“人情负担”得到了大幅度的减轻。
  (二)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杜绝不良婚俗发生。自古以来就有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婚姻习俗的先例。古代为了促进人口增长,规定男子二十岁、女子十八岁未婚配就要受到惩罚。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也是通过政策法规废除一夫多妻制,取缔了封建时期的繁文缛节。进入新世纪,政府依然有义务运用政策法律规范婚姻嫁娶风俗。相关部门应当深入现实,调研风俗的实际状况,并深入研究,制定可行性高的政策法规。颁布实施后,有关部门应当密切关注政策的落实状况,并及时反馈。如四川省通江县根据“红白理事会”运转的良好效果,县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获得了社会高度认同,通过奖惩举措的实施,高价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恶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三)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婚姻习俗。良好的婚姻习俗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首先,民政和司法部门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法律的认识,让农民知道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充分发挥乡贤等名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地的干部、企业家、知名人士在举办婚礼时应当率先垂范,带头遵循良好的婚礼习俗,杜绝攀比和浪费。简化婚姻仪式,降低结婚的成本,厉行节约。
  (四)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培育健康向上婚俗文化。高价彩礼的出现,说到底还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文化水平有关。因此,当地政府应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引导民众通过劳动、创业等形式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的收入。使女方家庭不再通过索要婚姻彩礼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要加强健康婚嫁文化的传播。政府不仅要在宣传上大力提倡良好婚礼风俗的推行,还要在实际操作中对遵守良好习俗的家庭予以物质鼓励。
  结语
  农村出现高价彩礼是当代社会转型期衍生出来的异常现象,它揭示了城乡二元发展格局下的失衡以及人口问题带来的综合因素。婚嫁彩礼应当量力而行,不应该盲目攀比。一些农村家庭原本十分排斥这种天价彩礼,却碍于情面、外部环境等因素不得不屈从于这种风气。从多地泛滥成灾、根深蒂固的彩礼顽疾来看,单靠民众个体基本无力与这种“恶俗”相抗争。单纯依赖乡村彩礼的习俗进行自我净化,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这种陋习应予以取缔,只有消除不良风气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个别县市已经意识到高价彩礼带来的一些弊端,并开始采取一些措施。河南东北部地区一些县市开始限制彩礼的最高标准,并开始执行。要想全面的扭转不良婚俗,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民众的支持。(来源:《河南农业》(教育版)(原<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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