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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勤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01、新能源革命的源动力
物质与技术层面
一是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创新。建立于资源基础的科学与技术进步创新是驱动全球能源变革的源动力,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及社会管理模式、政治经济制度,推动人类社会向更高级的文明层次发展,满足人类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能源科技进步的总方向是节能增效与降低污染。
就节能增效而言,能源转型都遵循能源利用技术不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的基本发展演化规律。与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相对应的是,全球平均能源强度在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就降低污染而言,由于储能技术不断进步、风能发电技术和太阳能技术稳步提升,当前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也呈现出“电气化”的发展趋势,这同样有助于减少能源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污染。
能源管理上的进步,尤以智能能源的发展为重。
智能能源是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信息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等先进技术构建的能源互联网,通过能源互联、智能管理和调配实现能源的智慧利用。智能能源技术将能源结构电气化与能源管理智能化深度融合,从而实现不同能源消费主体之间的用能平衡。
新能源技术与数字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的融合,将有效推动能源系统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转型,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模式创新。以清洁、无碳、智能、高效为核心的“新能源”+“智能源”是新能源革命的发展重点。
二是新能源逐年降低的成本优势。新能源除了在节能、环保、高效上需要具备优势,还须在成本控制上优于传统能源,才能够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占据更大份额,加快发展壮大。长期以来,石油等传统能源价格长期维持中、高位运行,为新能源在全球能源市场的异军突起提供了有利条件,并逐步形成替代效应。
数十年来,相对于昂贵的传统能源,生物质能、地热、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生产成本被大幅压缩,已经达到甚至低于传统化石能源的发电成本,由此才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形成鼎足之势;而技术进步与实践显然都站在新能源一边。
从2010年起,太阳能光伏、聚光太阳能电池储能、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等新能源技术成本分别下降了82%、47%、71%、38%和29%。2019年,在所有新近投产的并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中,56%的发电容量成本均低于化石燃料的发电成本。新能源发电成本已经全面下降至化石能源发电的成本范围(0.051~0.179美元/千瓦时)之内,新能源的竞争力逐渐显现。
精神与社会层面
二战以前,进入工业时代的人类社会虽面临不少环境问题并日益认识到其严重性,且已经开始采取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加以治理,但尚未明确提出和界定环境保护的概念。20世纪50年代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面临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这些国家中,“反污染”社会运动兴起,并初步建立和确立了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概念。早期的环境保护主要关注对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的治理,同时管控噪声等对人们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致力于消除危害、保障公民健康。
作为1972年6月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背景材料和概念性基础意见,英国经济学家芭芭拉·沃德和美国微生物学家雷内·杜博斯撰写《只有一个地球:对一个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一书指出,环境问题不仅是工程技术问题,更是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此外,环境问题不是局部性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由此,“环境保护”作为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相结合的概念术语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纳和使用。
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组织的大力推动下,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不断深化、发展。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人们对环保的认知已不再止步于污染防治,而是进一步关注和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致力于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经济发展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总的来看,国际社会已试图从更为本质的层面探求人类对自然资源使用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与环保意识知识化、学理化同步推进的是环境保护制度化发展。在国际层面,面对愈加严峻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气候问题,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应对。其中,《巴黎协定》的签署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在能源、环保、经济国际规范领域所取得的最重要成果;当然,它本身也面临着逆全球化、经济民族主义的严峻威胁和考验。
02、全球能源治理变革
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有序变革
生态文明是对以往不同文明形态的批判与扬弃,构建生态文明需要转化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思维方式和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国新时代的背景条件和主要矛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国在新能源革命背景下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的变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阐述了携手世界各国共同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张,包括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积极开展南南合作、携手打造绿色“一带一路”,等等。这些理念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组成部分,为人类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理论路径和方向指针。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提出的“五个追求”论断也成为推动构建全球生态文明的指南,即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追求绿色发展繁荣,追求热爱自然情怀,追求科学治理精神,追求携手合作应对。
全球生态文明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由之路,而改革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是推动构建全球生态文明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内容。在能源转型背景下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的有序变革,有利于倡导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发展模式,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关系,有利于为世界各国建立安全稳定的能源供需格局,最终实现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如果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推动全球能源转型与全球能源治理变革提供了价值与道义上的根本遵循;那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与发展的相关论述则从实践层面为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中国与全球能源的生产消费朝着绿色化、清洁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实践指南。
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
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我国当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较为落后等问题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标定了我国能源战略理论创新的新高度,是新时代指导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行动纲领。
探索构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
当前,全球能源治理结构和体系的“碎片化”现状一方面制约了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也为中国进一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了灵活空间,“使中国能够在诸多国际能源治理机制中有选择地发挥自身的作用,规避不必要的限制”。
有鉴于此,中国应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在变革中寻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探索推动既有利于全球公益又能够服务于国家利益的增量变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不断推动全球能源治理架构的转型。
第一,广泛吸纳和联合新兴经济体和非国家行为体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扩大其在国际社会的代表性,推动构建真正全球性的能源治理协调机构。传统的全球能源治理架构过度依赖作为石油消费者的发达国家集团和作为石油生产者的石油输出口国集团,其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吸纳新兴经济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广泛参与,有助于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进程中,应依托金砖国家组织和G20两个重要平台,并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既有专业性全球能源治理机构的深入合作。
在全球能源市场,金砖五国无论作为能源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事实上,他们在能源及其治理领域上的利益诉求并不互斥,且有着较大的合作空间。因此,中国应携手金砖国家积极构建开放、包容的多边全球能源合作机制,使金砖五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能源市场中积极发声,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更加有效的建设性作用。
G20作为比金砖五国机制更具包容性和代表性的全球治理平台,在全球能源治理领域同样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G20集团覆盖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经济体,其成员既包括全球最主要的能源生产者,也包括消费大国,且在能源领域的多层次治理主体之间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协调机制和危机应对能力。
目前,G20主要在全球能源治理领域的四个方面发挥作用:提高能源数据的透明度与真实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削减化石能源补贴。
未来中国在推动全球能源治理变革的进程中,亦可以借助G20平台,推动新兴经济体更多地参与全球能源供需结构,从而更有效地平衡全球能源市场,推动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在能源治理方面达成更加广泛的共识。
第二,积极培育包括亚投行在内的新兴国际基础设施融资投资机构,整合既有的国际金融机构与平台,加大国际(绿色)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能源产业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巨量投资资金的有效、稳定供给;尤其在能源贫困、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领域,金融机制与平台的作用更为重要。
对此,中国应在进一步加强亚投行等新型国际基础设施融资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等在全球或区域的贸易、投资机制的改革,促使其更好地在投资层面带动全球能源技术向新能源产业倾斜,从而优化调整全球能源治理的结构。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中国不妨以亚投行为主要的国际绿色发展、新能源研发的融资平台,支持合作国家围绕绿色金融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的财政金融对话,鼓励当地具有良好资质的金融机构参与共建绿色发展银行等公共金融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探索与亚洲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和业务对接,共同为需要协助融资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国家争取国际资金支持。此外,通过亚投行等机构平台,鼓励合作国成立新能源领域的行业自律组织,并设立金融机构的绿色标准、运作规则和信贷信用体系;通过提高违规成本,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区域绿色金融与新能源发展的规则制定。
第三,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合作为抓手,推动“中国版”全球能源治理方案加快实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不仅关乎沿线地区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整体形势,也是中国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推进能源治理改革方案最重要的政策抓手,应不断试验、反馈、修订、落实、内化、推广中国提出的改革方案与治理模式落地落实。
同时,建立健全“一带一路”新能源发展合作机制与平台,与“一带一路”合作国商议共建节能减排低碳领域的重点任务和需求清单,设计共建合作的机制与平台,使该机制尽可能对合作相关方形成一定的外部约束力,譬如利用限制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违约国成本;设置相关议程,为“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在新能源研发、电网接入等领域的信息交流、跨境协商提供平台。同时,以推进全球能源治理为契机,不断强化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国间的战略互信,全面提升区域治理能力。(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1年7月下(微信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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