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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财政部微信公众号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从十个方面阐述了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并对下一步财政政策提出了展望。其中,第七部分重点介绍了农业农村方面的支持政策,为突出重点,特删去其他部分内容(保留标题),只保留农业农村部分的政策介绍,供广大朋友参考。 综 述 一、财政运行经受疫情等因素冲击,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四、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快速精准下达使用 五、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六、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助力经济循环畅通 七、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着力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稳定种粮农民补贴。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分两批累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300亿元。出台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支持在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适宜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二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64.98亿元、部门预算资金4.76亿元、中央基建投资226亿元,支持全国新增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万亩)。安排资金111.45亿元,支持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推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安排资金212亿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种业振兴行动。 三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整县推进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择优支持奶业大县发展草畜配套、适度规模养殖,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推动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实施良种补贴,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保障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及时下达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推动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在广西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黑龙江、内蒙古部分县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四是推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50亿元,保障小麦促弱转壮,加强田间管理。着力保障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支持小麦“一喷三防”措施全覆盖。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65.93亿元,支持推进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650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84.76亿元,并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引导攻坚期支持脱贫攻坚的相关转移支付,继续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促指导各地统筹整合各方资源,落实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强化巩固衔接工作投入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围绕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明确要求各地将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促进补好短板、守牢底线。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充分受益。统筹支持有利于促进增收的小额信贷贴息、技能培训、拓展就业等,帮助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等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改善脱贫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2年上半年,各级预算单位累计采购38亿元。 三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出台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用好管好衔接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持续传导压力,督促指导地方改进工作。注重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衔接资金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省份按地区予以分档奖励,奖励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巩固衔接工作。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提醒督促,推动资金政策落实落地。 (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 完善推动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好已出台的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雄安新区起步阶段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财税支持政策,加快出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研究完善首都财政体制和税收分成等办法,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推动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 提升特殊类型地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实现全国革命老区县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促进边境地区人口稳定和民生改善。修订完善《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加大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度,修订《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奖励资金管理。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00亿元。继续支持海绵城市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50亿元,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并进一步扩大示范城市覆盖范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下达示范补助资金预算15亿元,对通过评审的40个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引导改善传统村落公共环境。 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成效 九、优化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十、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协同推进,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 十一、财政政策展望 下半年,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 (一)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好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认真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加强政策配套,挖掘自身潜力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联动,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 (二)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突破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应对疫情、灾情、高温天气等影响,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该扩围的扩围,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工作。 (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 (五)强化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结合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核查,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地方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持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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