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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策略] 乡村振兴战略下湘西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重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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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津 伍磊(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博士研究生;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


—以永顺县西米村为例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随后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实施该战略的具体方案。五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指导我国农村工作的核心思想,为农村基层社会的发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又再次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由此可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其中,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文化保障,因此要依托乡村社会原有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基础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重构,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推进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湘西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也是多元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地区。在该地域上分布着许多个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既是当地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湘西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得天独厚的社会载体,成为了当地传统文化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现代化的冲击,当地少数民族所扼守的传统民族文化逐渐式微。传统文化的弱势使得当地乡民精神资源贫瘠,乡村传统文化的重构工作也遇到了诸多困境。现如今,在党和国家提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恰巧给了当地少数民族村落重新挖掘本民族传统文化,有效开发民族文化精髓,实现区域经济与乡村传统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本文拟从湘西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历程入手,以其传统村落文化的变迁为线索,发掘其当代所存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特性的价值为重点,以坚持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提领,采取历史与现状相结合的方法,以当地永顺县独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西米村为例,来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湘西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重构路径。
PART.01一、西米村概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脉腹地,行政区域总面积1.55万平方千米,辖区内共有七县一市。湘西是土家族苗族聚居区,全州2365160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为1927561人,占77.47%。其中,土家族人口为1078151人,占43.33%;苗族人口为830948人,占33.40%。湘西是我国土家族人口的重要聚集地,也是土家族文化的重点保护区,拥有着“老司城”“土家第一村-双凤村”“溪州铜柱”等土家族文化遗产,部分地区仍保存着“过赶年”“社巴节”“打溜子”和“摆手舞”等土家族节庆仪式民俗。
湘西自治州的永顺县于1729年正式置县。全县被地方政府划为18个保,西米村位于上榔溪,称作上榔保,属于永顺县上榔保七甲的管理范围之内。当时,西米村被当地的土话称为“西腊”,意为长满青草鲜花绿树的地方。民国12年(1923),上榔保改名上榔乡,西腊村为其所辖。新中国成立后,于1951年废除保甲制,按区划分,此时全县共有9个区、116个乡和1个直属镇,西腊为永顺县第五区的石堤西所辖。1956年6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撤区并乡的指示精神,永顺县原设的11个区被撤销,181个乡镇被并为37个乡3个镇。西腊被划入高坪乡。1961年,永顺县再次进行了行政体制上的调整,全县被划分为9区1个直属镇。此后,区、社建制多年未变,而大队、生产队几经变更,至1982年,全县行政区划有一次被调整,将米寨划入了西腊,就此将西腊改为西米,独立成乡。1988年,全县共设9个区,1个直辖镇,41个乡,5个乡级镇,517个村民委员会。西米乡则被划入高坪区,管辖10个自然村。2005年9 月,永顺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西米乡,将其管辖的西元、星火两村归入松柏乡。马鞍山等8村划入高坪乡。米寨村、白腊村、西腊村合并为西米村。就此,西米村的这一行政体系沿革至今。
在当代,西米村处于湘西州永顺县的东南部,紧邻G352省道,位于张家界至凤凰的黄金旅游线上,拥有一定地理位置与旅游区位上的优越性。村庄共有5个村民小组,共555户,1746人,其中土家族占70%,苗族25%,5%汉族及其他民族。国土面积16.7平方公里,大部分为山林,其中耕地3470亩,林地21800亩。稻田1760亩,旱土1710亩。该村先后被授予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国家森林乡村、湘西州美丽乡村和红军村,永顺县“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示范村。
PART.02
二、西米村的传统文化重构路径
历史上,西米村所在的永顺地区各族群地区经历了羁縻时期、土司时期以及改土归流后时期。在这些时期,王朝国家诸多不断变换的民族治理政策使得当地各族群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特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民族社会不断将新的文化特性吸纳、融合,改造成新的民族特性,并最终形成了当代我们所能见到的西米村的传统文化特质。
当代对西米村传统文化特质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现代化浪潮。对于传统的当地社会来说,现代化带来的信息化、交通、城市化等元素扑面而至,千百年来当地少数民族所扼守的传统民族文化逐渐式微。经济的发展虽然使得当地各民族村村民的生活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并没有带动当地社会全面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当地村民精神资源的贫乏、环境的严重破坏、人口外流严重、贫富差距悬殊等诸多自然、社会问题的衍生。失去了民族特性的当地少数民族村民,也就此失去了在多元社会中立足的根本。面对这种情况,重构当地传统文化势在必行。
所以说,要想在新时期开发西米村的传统民族文化,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村干部就应在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大背景下,带领村民,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主动扛起传统村落文化重构的大旗,利用自己手中一切可以利用的文化、物质、自然资源,克服文化重构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尽可能地寻求解决之道,完成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重构,并最终以文化引领乡村振兴。基于以上理念,开发西米村传统文化的关键节点就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具体路径应有以下三点:
(一)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发挥其产业潜能与社教功能
西米村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包括历史遗存和红色资源。面对这样一笔巨大的文化财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指导西米村村委村干部进行有效有序的旅游产业开发工作。深挖当地土家文化内涵,打造强大的土家族族文化旅游品牌;深耕土家族文旅产业,开发多层次文旅产品。尤其以“西腊城堡”为中心,将当地打造成土司文化旅游目的地。并以土家族传统的节庆习俗和饮食文化为基础,在当地旅游场所打造“吃喝玩乐”一条龙休闲广场。将篝火晚会、长桌宴、流水席、“刀头”祭祖、“瑶绣”技艺展示等民俗活动纳入其中,让游客既可以品尝到“合菜”、炖缸大片牛肉、土家腊肉、土家酸菜等特色美食,又能聆听土家族民乐,参与民俗活动,让他们尽情沉浸其中,流连忘返。
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廉孝文化因子与红色文化资源,让其为当代当地的社会教育发挥作用。其一是,西米村乃至永顺县各级有关工作部门应加大对当地家谱、族谱的研究,在广泛收集西米村家谱、族谱的基础上,深挖其中以“廉孝文化”为代表的包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子以及湖湘优秀传统文化因子的家训族规,全面开发当地家谱、族谱的存史、资政、育人等重要功能;其二是,以当地红色资源作为重要的素材,将其转换为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教育、乡土历史教育的资料。并推进西米村红色资源研究多出成果,使其能通过文字的方式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让广大群众均能接受到西米村红色资源的红色乡土教育,从而在内心激发红色认同,产生红色共鸣,筑牢红色根基,最终达到挖掘红色资源的时代价值,彰显红色资源时代意义的目的。
(二)加大政府的政策配套力度
政府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政策导入的力度大小,对少数民族乡村的经济发展有直接的重要影响,其主导作用。政府部门要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具体工作中的运作实际,针对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导入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发展政策。就西米村所在的永顺县的乡村振兴工作而言,政府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还应自己制定针对当地特殊社会状况的地方优惠政策,如:对以西米村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乡村实施特殊照顾政策,对生活较不富裕农民的帮扶政策;建立规范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对这些少数民族乡村地区的财政支持;对这些少数民族乡村地区开办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农产品营销、加工企业,免除各种商业税等等。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资金投入,是改善当地以西米村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启动经济项目开发必须的物质条件。没有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便无能为力。资金投入量太小,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也不会十分明显。一般而言,资金投入多少与乡村振兴工作成果的大小是成正比例的。对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村落,如果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仅达不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且也难以巩固之前全民脱贫的成果。因此,加强上述两种投入的力度,是少数民族乡村有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保证。
总而言之,在党和国家号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政策背景下,给了当地少数民族村落重新挖掘本民族传统文化,有效开发传统民族文化精髓,实现区域经济与乡村传统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当地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重构中应扮演主导角色,但又不能喧宾夺主。地方政府应以“乡村振兴”为本,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帮助当地村民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构,但又不要过多地干涉村民对民族村落的重构行为,以免当地村民无法重构当地少数民族古色文化的精髓。我们始终认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目标,是湘西地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惟有坚持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当代重构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才能真正实现当地少数民族乡村社会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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