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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山:不止于经济效率:“农业剩余劳动”的多维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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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9 09: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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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山(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研究院)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持续向非农产业转移,社会就业人员中农业就业人员占比和农业用工强度总体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在主流经济学文献的思考框架中,这些从农业中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以及他们身上的劳动应由“农业剩余劳动”这样具有强烈经济效率含义的概念来统摄。讨论农业剩余劳动的相关经济学文献汗牛充栋,研究论述的角度多种多样,包括农业剩余劳动的测算方式和测算结果、转移农业劳动力对提升居民收入的意义、转移农业劳动力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意义,等等。总体上,已有文献认为我国乡村存在大量经济上低效的农业剩余劳动,转移农业劳动力能够显著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促进生产效率提升。乃至于在分析未来如何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后劲时,减少农业剩余劳动仍然被认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经济学文献的观点,似乎加速减少农业剩余劳动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业,既能够普遍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增速,又不会对我国的粮食安全、社会稳定、乡村内生发展、文化传承、生态维护等重要方面造成负面影响。然而,只要客观面对现实,就可发现这样的认识未免过于乐观。特别地,我国粮食生产的基本过程仍然要靠大量低效劳动来支撑,远未到转出低效劳动就万事大吉的地步;我国仍有大量离开农业就找不到工作的乡村大龄或老龄劳动者。已有关于农业剩余劳动的经济学文献的不足表现为单一关注经济效率,这可能造成其他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风险隐患和价值缺失被经济效率的光彩幕布所遮盖,不为人所重视。

经济学的分析分为两个层面,一为围绕事实的实证分析,二为价值导向的规范分析。作为对改革开放以来一种显而易见的社会人口流动大潮流的描述和分析,已有经济学文献有其在实证层面的意义。在价值规范层面,却存在明显不足,具体说,主流文献潜在认定了“农业剩余劳动”必须减少,最好尽快减少至零,也就是预设了农业剩余劳动缺乏价值甚至无价值,政策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措施尽量将农业剩余劳动进行压减。但是,根据计算和国际比较可知,经过了数十年的农业劳动转移,我国农业中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众多乡村劳动者仍然在勤勤恳恳地生成“农业剩余劳动”。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劳动没有价值吗?还是他们的劳动有不为文献所识别并重视的超出经济效率维度的价值?反思已有文献的预设判断,我们不由产生这样的疑问:基于经济效率维度界定出的农业剩余劳动真的是没有价值的劳动吗?考虑到我国还有大量乡村劳动者的最基本生计建立在经济逻辑界定出的“农业剩余劳动”之上,提出这样的疑问并非横生是非,更不是无病呻吟。

本文的工作是在总结经济效率维度中“农业剩余劳动”之意义的基础上,将“农业剩余劳动”转换至国家粮食安全、劳动者自身劳动价值的实现、乡村内在结构、社会稳定、文化价值、生态价值等重要维度中并进行价值的再审视,冀以对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业劳动之间关系展开更客观和审慎的理解。

一、经济效率维度中的农业剩余劳动

着眼于分析的抽象化和简便,刘易斯在其发展经济学经典文献中假定,发展中国家有近乎无限的农业劳动力供应,其中存在大量没有任何“投入一产出”效果的“零值农业劳动”。从最基本常识和普通人的思维出发,一个国家的劳动人口有限而非无限,完全不图产出的农业劳动力和农业劳动也不会存在,至少不可能广泛、持续地存在。历史上我国农业实行精耕细作是为了求得更多产出以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刘易斯为了分析方便而假定的“零值农业劳动”不可能真的存在。分析假设上的瑕疵无损于见解的深刻,刘易斯的经典分析广泛激起研究者对发展中国家乡村劳动力的低产出效率的重视,“农业剩余劳动力”概念流传开来。虽然完全没有产出的农业劳动力和农业劳动不至于大量存在,但当劳动力普遍沉淀在农业部门之中时,农业劳动的平均产出效率的确会较低。在我国农业集体化时期,乡村劳动力被普遍约束在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固定领域之内,这导致单位农业劳动投入的平均产出低下且趋于下降:如1978年我国水稻、小麦、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只有6.6千克/劳动日,这一劳动产出效率还不及1953年水平的50%。

从低产出效率(并非“零产出”)的角度看,“农业剩余劳动”确实存在。问题是,具有多低产出效率的劳动可归入“农业剩余劳动”,这样的劳动规模有多大?效率高低只在比较中才呈现出意义,农业劳动的产出效率和谁比较?显然应与非农劳动的产出效率比较。一般地,农闲期的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低于农忙期,但比较不同时段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与非农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较为困难。相对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是通过比较农业劳动投入和非农劳动投入的平均产出效率(即单位劳动时间投入的平均产出)来推算剩余劳动的规模。

假定劳动者全年“停留”在乡村的农业部门中而不转移,则社会非农劳动投入的平均产出效率越高、非农劳动与农业劳动的平均产出效率的差距越是拉大,相应的农业剩余劳动的规模就将变得越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劳动力的平均产出效率明显低于非农劳动力,反映农业生产中确实存在较多剩余劳动。农业劳动力的平均产出效率低于非农劳动力,意思是单位时间非农劳动投入的产出可等于数个单位时间的农业劳动投入的产出,即同量的产出水平下,人们投入了更多的农业劳动。由此,农业剩余劳动的规模可用社会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超过社会总产出中第一产业产出占比的幅度来衡量(图1)。已有文献提出多种测算农业剩余劳动的方法,推其本质逻辑和算法,无外乎此。

1978年以来,历年我国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人均产值都远高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的人均产值,同时二、三产业的人均产值和第一产业人均产值的比值波动较大,比值的几个局部高峰出现在1978年(6.25)、1993年(5.41)、2003年(6.85)。2003年以来我国二、三产业的人均产值和第一产业人均产值的比值继续小幅波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二、三产业人均产值是第一产业人均产值的4.03倍,说明产出效率差距仍然非常明显。2003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为49.1%,比第一产业产值占比(12.3%)高出36.8%;2022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下降至24.1%,仍比第一产业产值占比(7.3%)高出16.8%。综合起来,基于我国内部各产业的产出效率比较可看到农业剩余劳动规模趋于下降,同时,2022年我国农业部门的就业中仍存在近70%(即,16.8%÷24.1%)的剩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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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剩余劳动规模的估计还取决于作为参照的非农劳动的选取。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产业的总体产出效率仍大有提升空间。2022年我国人均GDP分别只及日、法、英、德、美等国的37.22%、30.97%、27.79%、25.99%、16.39%(图2),显示我国的总体劳动生产效率大幅度低于发达国家。如果以发达国家的具有更高效率的生产为参照,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规模还将大幅提升。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业劳动与非农劳动的平均产出效率差距早已大为缩小并基本趋同,使得这些国家内部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和第一产业产值占比基本趋同,由此农业剩余劳动的规模也大大缩小,甚至可说早已不成问题。如图3所示,20世纪70年代以来,历年美国第一产业产值占比和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都不到5%;历年美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高出第一产业产值占比的幅度都不到2%,2021年该幅度已下降到0.7%。类似地,图2所列几个发达国家的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都已下降到2%左右且基本保持稳定。如果以美国作为参照,2022年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高出美国(1.62%)的幅度达到了22.48%,意味着我国农业部门的就业中至少还有超过90%(即,22.48%÷24.1%)的剩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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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维度视角中的农业剩余劳动

无论从我国内部各个产业的产出效率比较来看,还是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生产效率差距来看,我国农业部门中都存在大量具有低产出效率特征的剩余劳动。那么,我们能否乐观地认为,只要快速减少农业剩余劳动,把我国的农业劳动规模压减到与发达国家相近的水平,我国社会的总体利益相应地就只会增进而不会减少。抑或,这些从经济产出效率维度看来缺乏价值的农业剩余劳动,从其他维度看有着重要价值,因而并不能简单化地对其采取尽速压减的措施?以下从粮食安全、劳动者实现自身劳动价值、乡村内在结构、社会稳定、文化传承价值、生态价值等重要方面展开探讨。

(一)粮食安全

精耕细作是历史上我国农业的鲜明特征,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特征。我国之所以人口众多,离不开长久以来广大乡村劳动者的克勤克俭,精耕细作。劳动投入始终是我国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缺少足够数量的农业劳动投入,则农业生产全过程无法完成。相比而言,当下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人力劳动本身对于农业产出的贡献已很少,这些国家农业劳动所表现出的高产出效率以生产要素结构的极高资本化为根本前提(参见图4中对2017-2022年期间中美主要粮食生产用工成本的比较)。

历年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生产的每亩用工成本都大幅度高于美国,其中稻谷高出2倍以上,小麦高出11倍以上,玉米高出8倍以上,大豆高出7倍以上。从用工成本(含家庭用工和雇工)占粮食生产总成本的比重来看,美国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用工成本占比分别稳定在11%、6%、5%、5%附近,用工成本已变成粮食生产总成本中一个较小的组成部分。美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要素结构的资本化程度极高,生产依靠大型机械投入,这是美国的资本经过长年积累并深度渗透进农业的结果。相比之下,2022年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用工成本占比仍分别达到33.57%、29.77%、35.09%、26.38%,均大幅度高于美国,说明用工成本仍然是我国粮食生产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粮食生产的全过程仍离不开必要的“低效率”人力劳动投入。也要注意到,根据图4,2017-2022年期间我国主要粮食生产的用工成本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但基于我国的环境条件,即使未来我国的技术条件继续发生改变、资本积累和资本下乡继续推进,农业生产也很难过渡到像美国那样的以极高资本化和大型机械化为特征的要素投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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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村人口和乡村就业人数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顶点,之后持续下降;农业机械动力投入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动力投入自1997年开始加快增长,意味着机械动力对农业劳动投入的替代强度增强。但是,1997年以来我国农业用工强度的下降速度却逐渐减弱(图5和表1)。以稻谷为例,1997-2009年期间稻谷生产用工强度逐年递减0.79劳动日/亩,2010-2015年期间逐年递减0.32劳动日/亩,2016-2022年期间逐年递减0.23劳动日/亩。其他粮食生产的用工强度变化情况与稻谷类似,可见我国的粮食用工强度有趋于稳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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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国农业生产环境复杂多样,各种环境中的各类农产品、各个生产环节的要素投入要求不同。在我国的地形地貌条件下,并非所有农业生产环节都可以实现非劳动要素投入对劳动投入的完全替代,特别是在丘陵山区,采用美国式的大农机生产模式面临较大障碍。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全国近60万个村庄中,40.15%的村庄位于平原,30.07%位于丘陵,29.79%位于山区。适应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环境条件,当下农机动力主要来自中小型农机,如2021年我国共有拖拉机2173.06万台,其中小型拖拉机(22.1千瓦及以下)1674.99万台、中型拖拉机(22.1~73.5千瓦)422.83万台,中小型拖拉机台数合计占到96.54%;同年拖拉机总动力达43065.01万千瓦,中小型拖拉机动力合计占了82.95%。我国农业机械以中小型动力为主,背后的意义是大量“配套”的农业劳动投入(如操作中小型农机或协助农机完成相关生产环节的劳动)不可或缺,更意味着我国农业劳动的生产效率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水平。

然而,如果缺少这些在国际对比之下显得“低效”的农业劳动,我国农业生产(包括粮食生产)的全过程将无法完成。根据大样本调查研究,劳动力外流越多的地区,耕地抛荒现象越严重,特别是在山地丘陵地区,劳动力外流对抛荒的影响更大。一些在经济上低效的劳动留在乡村,有助于减少耕地抛荒现象。同时,农业生产对各类要素投入的及时性要求较高,一些劳动者和劳动力留在乡村,更加靠近实际农业生产场所,有助于实现“及时”的要素投入,避免出现“临时用工找不到人”的劳动瓶颈现象。我国粮食生产的耕、种、收等重体力环节的机械化程度虽已达到一定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3%,但田间管理环节(监测病虫灾害、除草、除虫、及时灌溉等)仍然广泛需要人力投入。对于完成农业生产全过程而言,这些环节是完全必要的,不能因其表面的经济产出“低效率”而舍弃掉。

(二)劳动者实现自身劳动价值

存在农业剩余劳动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上有更高产出效率和更高劳动报酬率的工作。不能忘记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有机会进入或长期从事这样的工作。我国有大量人口留在乡村从事低产出效率的农业劳动,生成了农业剩余劳动,这并非他们主观上愿意成为“剩余”,而是客观条件导致的结果。一方面,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已持续多年,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近2.98亿人,而2022年乡村就业人员总数为2.74亿(其中近1.77亿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还少于农民工总数。客观上,我国能够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力已经大体转移完毕,还未转移的更可能是因各种条件限制而无法转移的劳动力,如在城镇难以找到工作的大龄或老龄劳动力、需要留在家乡照料老人小孩的青壮年等。另一方面,我国农民工有加速老龄化的趋势,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在2008-2012年、2013-2017年、2018-2022年期间分别提高了3.7%、6.1%、6.8%,2023年我国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达到30.6%(图6)。我国农民工就业集中在制造业(占27.5%)、建筑业(占15.4%)、批发和零售业(占13.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1%)、住宿餐饮业(占6.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12.7%)。当下城市中的这些行业对农民工的体力、精力都有较高要求,随着农民工年龄的老化,可以预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难以在城市中的这些行业继续工作,不得不选择返乡工作和生活。

乡村的非农产业和非农就业发展显然不如城市,对于留在家乡或返回家乡的人而言,从事农业是很可能的工作选择。而且,由于没有多少资源和资本积累(包括土地、机械、人力、金融资本等),他们从事农业的目的并非追求更高的产出效率和利润(产出收益减去物资及人力成本),而是追求获得更高的劳动收入本身。现实中,往往越是资源弱势、收入水平低的农户,越只能依靠农业劳动来增加收入。例如,2019年全国农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占比为23.3%,当年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占比则为25.8%,说明贫困地区群众更加依靠农业收入。此外,当年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所获得的转移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更高,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的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达到45.4%、33.31%、30.53%、27.22%,远高于全国农村常住居民转移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20.6%),而且收入越低越依靠财政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政策减少对原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输血”,则必须重视维护这些地区的农业劳动机会,才能更加有效地避免出现规模性返贫。事实上,在原贫困地区,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其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也越高,如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中,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的经营净收入占比分别达到5.13%、26.98%、29.45%、33.3%。这说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居民要长远增加收入,必须重视提升劳动收入特别是农业劳动收入,无法单一依靠财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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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严重,未来将愈趋严重。与城镇老年人相比,乡村老年人缺乏退休金或养老金收入,许多人依靠劳动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33.58%的乡村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自身劳动收入,另有41.87%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比都明显高于镇和城市的老年人(表2)。现实中,由赡养乡村老人所引起的同一家庭的子女纠纷层出不穷。乡村老年人适当从事农业劳动,从产出效率来看不高,但这是许多老年人维持收支、减少家庭纠纷、提升自我价值感的重要途径。这也意味着,经济产出效率的“最优点”(达到最大化的利润)和劳动者实现劳动价值的“最优点”(达到最大化的劳动收入)并非一致,不应以单维的经济产出效率来揣度农业劳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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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村内在结构

按照经济效率的逻辑,如果人力资本更高的青壮年能够在城市实现就业,获得更高的产出效率和劳动报酬率,他们就应该到城市工作,完全没必要作为“农业剩余劳动”留在乡村。显然,现实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应验了这样的经济逻辑。经过数十年的“乡—城”劳动力转移,我国城市人口的年龄结构的确变得远比乡村年轻,平均受教育程度远比乡村高(图7、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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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乡村6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3.81%,显著高于镇的16.4%和城市的15.54%,乡村老年人口抚养比(41.82%)也大幅度高于镇(25.79%)和城市(22.59%)的水平。2020年乡村有86.41%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45.89%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大幅度高于城市(分别为52.23%和21.85%)。乡村大量青壮劳动力流向城市,优化了城市的生产要素结构,使得城市的人口年龄结构成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状,城市的发展有了源源不断的中坚力量支撑。乡村青壮劳动力为城市发展贡献了劳动、知识、产品消费市场,也成为城市土地利用、房屋租金和土地财政的成本承担者,满足了城市的利益需求,推动了我国城市的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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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记的是,我国乡村本身有悠久的生产和社会历史,乡村同样有自己内在的利益需求,这些利益并不必然附属于城市。与城市生产一样,乡村生产需要各种要素的协调配合,有自身内部的复杂分工逻辑和互助互换逻辑。以均质化的视角看待乡村劳动力,认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有待转移的“剩余”,根本上是对乡村生产的误解。大量青壮劳动力的流失瓦解了乡村自身的生产要素结构,也就瓦解了乡村的利益根基。乡村的人口年龄结构成为“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状,意味着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被极大削弱,乡村成了“无主体的熟人社会”,而留在乡村的青壮年还要担负较为沉重的老年人赡养压力。无论经济社会发展到哪个程度,乡村的诸多生产协作、社会交换和公共事务都需要青年人的参与才能够进行,老年人的照料工作更离不开青年人的贡献。我国乡村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已是客观事实,当下和未来能够为乡村引进先进技术和要素、提升乡村相对于城市发展水平的,也更可能是文化程度更高的青壮年。此外,从“城乡交换”的角度看,如果一方是年轻、文化程度更高的城市,一方是老年化、文化程度不足的乡村,并不利于提升双方的生产协作和交换效率——至少很难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一些青壮年留在乡村,能够优化乡村的生产结构和社会结构,对待这些青壮年劳动力以及他们在乡村付出的劳动,不应一概以“剩余”的眼光视之。

(四)社会稳定

我国有庞大数量的劳动人口和就业人口,规模远超任何一个现有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转移是18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历的巨大转变,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意义可与由游牧到定居农业的转变相提并论。然而,如何实现我国这样规模量级的人口非农转移,没有经验可循。图9比较了我国和五个主要发达国家(美、日、德、英、法)的就业人员总量,可以看到,历年我国就业人员数量都大幅高于五国就业人员的合计总数,高出规模最高达4.66亿人(2010年),2023年该数值为4.04亿。20世纪60年代初到90年代初,伴随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五国就业人员合计总数与我国就业人员数量的比值从73.02%下降到40%,之后大致稳定在40%左右(近年有所上升)。这显示,经过这么多年的对外扩张,五个主要发达国家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总量还覆盖不了我国一半的就业人员。

还应看到,先发工业化国家实现人口的大规模非农转移以对外扩张特别是殖民地暴力扩张为重要条件。经过多年扩张,这些国家事实上已牢牢控制着世界资源的流通和产品市场,在众多市场领域树立起深沟壁垒,后来者很难再进入。作为后发工业化国家,我国必须也只能在内部实现人口的非农转移,并渐进开拓我国能够掌控的国际市场空间,在此过程中,我国必然要经受来自先发国家的各种市场围堵。马克思早已分析指出,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推进的结果是产生源源不断的失业人口,在各个领域引起广泛深刻的社会危机。占尽了先发优势的美、日、德、英、法经过多年扩张,所创造的就业岗位仍然很有限,对我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来说,创造大量稳定的非农就业岗位则更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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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业时期,我国乡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多具有兼业性质。近代帝国主义列强入侵造成社会动荡,打击了我国传统乡村手工业,乡村劳动力的就业受到严重挤压。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重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产出水平也有限,多增加一个非农就业人口,就要求更多的农民节衣缩食来支持,由此社会非农就业人员的规模和占比都很有限。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际低附加值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我国大量乡村劳动力进了城,成为“农民工”,但其从事的工作多属“非正式就业”。许多人尚无与雇主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遑论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2015年全国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占比仅为36.2%,比2014年下降了1.8%,此后的全国农民工调查没有再公布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当下许多进城的青壮劳动力在所谓“平台经济”上实行灵活就业,就业也并不稳定。现实中人们往往向往“有编制”的工作,使得有财政支持配套的“体制内”岗位竞争激烈,反映了普通人的非农就业总体不稳定所引发的社会焦虑。

就业不稳、失业与社会动荡之间存在深刻关联。历史上我国在发生土地兼并、农业就业机会减少、失业“流民”增加等情况下,往往出现社会动荡。西方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失业现象多发,社会难以稳定,由此促进“充分就业”成为政策追求的最重要目标之一,这是凯恩斯主义兴起并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源。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同样无法忽视(至少无法完全排除)失业和不稳定就业的干扰。未来我国升级产业,扩大具有更高劳动报酬率的就业,很可能面临来自先发国家的更高强度阻遏乃至于联合阻遏。广泛存在的不稳定就业很可能是我国长期要面临的现实,对此不能不作底线层面的考虑。社会一旦因城市就业不足、大量人口又无处可去而出现动荡,受损最大的只能是普通劳动力和普通家庭。适度保护、保留乡村的低产出效率的农业劳动,无论是对于维护社会整体稳定,还是给普通乡村劳动者以托底就业机会和基本生存保障,都是非常必要的。

(五)文化传承价值

现代非农生产劳动是分工高度细化、专业化、连续快节奏的劳动,具体的劳动者被分配高强度从事某种产品、少数几个环节的生产劳动。现代劳动分工的目的是从时间的每一分甚至每一秒中高效地“榨出”经济产出,现代生产流水线(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产品的生产流水线)最不能忍受的是劳动时间的“闲置”——没有立刻的产出就会被认为出现了劳动闲置。大企业家所津津乐道的是企业用多短的时间内就可完成一件商品的生产,平台算法所追求的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给从业者安排尽可能多的服务工作量。在现代劳动分工条件下,一天下来劳动者往往精疲力竭。在岗位工作以外,无数商业娱乐信息、消费信息又向人们扑面而来,消耗着人们仅余的一点精力和注意力。如果生命的时间只由重复单一的分工劳动和激起欲望的消费信息来填满,只能用来与各种速成的人造商品相周旋(通过生产与消费的方式),甚至人们的胃都只能由速成的食物来填充,则这样的生命内容必然干瘪无趣。一个人们连续工作只为无止境消费,反过来饕餮消费才能够保障有连续工作机会的社会,谈不上有何“人文”精神。这样的社会更像是一台巨型资源消耗机器,没有时间酝酿出文化。

现代经济产出效率维度下的农业剩余劳动的确是低效率的劳动,但在一定的意义上,正是“低效率”使得农业剩余劳动蕴含着现代非农劳动所遗失掉的某些精神文化价值。乡村的农业劳动“低效率”却不缺智慧巧思。传统乡村劳动力的劳作安排围绕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展开,呈现出“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闲忙交替节奏。农忙时的农事要求紧迫,体力劳动异常艰辛,产出效率也较高。农闲期的农事较为宽松,农业劳动投入较少,劳动产出效率低得多。为了增加产出,传统乡村劳动力在农闲期开展一些手工业和小商业活动,形成了遍布我国大江南北的特色手工艺和墟市、集市商贸。也正是由于农闲期的农事较少,人们逐渐形成了在农闲期开展一些民俗节庆活动的文化传统,发展出独具中国特色的时间文化。

传统乡村物质生活的俭朴乃至于匮乏无碍于生产和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可以说,如果没有闲忙交替的农业劳动时间节奏,就没有我国各地精妙绝伦的民间手工艺,也没有多彩灿烂的民俗节庆活动。而闲忙交替的农业劳动,特别是农闲期的农业劳动,从现代生产角度看来却是名副其实的“剩余劳动”。如果人们以消除“农业剩余劳动”、提高经济产出为理由,把乡村劳动力彻底转换到工厂化式的集中、规模化生产场景中,把乡村彻底变成没有人气的场所,取消乡村的劳动时间节奏,代之以快节奏的环节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用高强度的非农劳动来填满原来的农闲期,则各地乡村的特色手工艺和活态(尤其是非商业表演性质的)民俗活动将趋于消亡。反之,如果政策将保持中华农耕文化实践的丰富性和生动性作为重要追求目标,则应高度谨慎对待“农业剩余劳动”这样的概念,特别是要对农闲期农业劳动的低产出状态抱有足够的包容态度。

(六)生态价值

按照“农业剩余劳动”的理论逻辑,乡村的劳动力太多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出相较城市的非农劳动力低太多,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才是根本出路。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对于人口大国而言,单靠进口粮食来满足本国的需要是完全靠不住的。如何在大量转出农业劳动力的情况下长期保持农业产出特别是粮食产出?显然,必须有足够多的能够有效替代劳动投入的非劳动要素供给和投入,农业产出才不会下跌。

我国传统农业在耕、种、收、除草、除虫、积肥、灌溉等诸多环节都要求大量的劳动投入。经由日复一日的劳动投入,广大农民小心翼翼维护着农作物的生产环境,使得我国的土地产出率保持着农业时代的领先水平,养活了广土众民。我国农民的勤劳坚韧实无愧于“四千年农夫”的称誉。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由于能够替代劳动投入的非劳动要素供给不多,我国农业承继了精耕细作的传统。在集体生产制度下,为了尽可能增加粮食产出以满足增长人口的需要,农业劳动强度甚至被进一步推高到传统农业时期的2~4倍水平。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城镇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以及我国完整工业体系建成后非劳动要素供给和投入的大规模提升,农业劳动强度显著、持续下降(图5)。2014年我国水稻生产用工强度已下降至不到1953年水平的一半,小麦和玉米生产的用工强度同样低于1953年的水平,之后又继续下降。总体上,虽然我国农业仍离不开一定数量的劳动投入,但当下再用“精耕细作”这样的词来描述我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总体样貌,显然已不符合现实。

除了受农业机械化推进的因素影响,我国农业生产已从“四千年农夫”的高劳动投入模式转变为高农用化学品投入模式,一些农用化学品的投入强度甚至比发达国家高得多。例如,2004-2022年期间我国三种粮食生产的每亩化肥用量从19.14千克上升到25.61千克,上升了33.8%;每亩农药费从11.55元上升到21.54元,上升了86.46%;同期农业用工强度从9.97日/亩下降到4.17日/亩,下降了58.17%(图10)。2021年世界上每亩耕地的平均化肥使用量为7.91千克,比我国三种粮食生产的化肥使用强度低了69%,同年美国、日本、英国每亩耕地的化肥使用量分别为7.27千克、12.18千克和12.42千克,分别比同年我国三种粮食生产的化肥使用强度低了71.55%、52.31%、51.37%。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力规模和农业就业人员占比远低于我国,其粮食生产的单位面积产量并不低于我国,而农用化学品使用强度却明显低于我国,可见我国农业生产在使用农用化学品替代劳动投入方面不够节约,总体上的“投入一产出”效益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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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的农用化学品投入确实在大大减少以往必须用于积肥、除草、除虫等环节的劳动投入的同时,显著推动了我国的粮食增产。然而,这样的增产模式以极高的资源消耗为代价,其造成的长期环境后果也不可预料。在我国环境下,高强度的化肥使用造成土壤板结和农业面源污染扩大,高强度的农药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其对病虫草害的长期抑制作用也并不明确。如图11所示,2002-2012年期间历年我国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面积都明显大于灾害发生面积,且超过的面积由2002年的14993.4千公顷次增加到了2012年的103347千公顷次(增加了近6倍);同期间农药使用总量从131万吨增加到181万吨(增加了38.17%),这反映,我国各地在病虫草害发生以后普遍大量使用农药进行压制。但是,2002-2012年期间我国农作物病虫草害的发生面积并没有随着防治面积的扩大和农药的大量增加使用而下降。2013年以后,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面积有所下降,防治面积和农药总使用量同时有所下降,值得注意的是,病虫草害发生面积并没有随着农药的使用减量而上升。就此来看,农药更多是作为应急处置病虫草害的工具而已,并不能保证长期抑制病虫草害,农药的使用绝非越多越好。

为了维护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保障长期可持续生产,我国显然不宜过度依赖农用化学品来实现增产,不宜盲目追求尽可能地减少农业劳动,而应适当保留、发展需要一定劳动投入的生态生产类型,持续推进农用化学品的减量使用。传统农业劳动注重推动资源的循环节约利用,农民虽产出效率不高,但他们能够广泛协调利用所在地的各种小型资源开展多元化的产品生产,既降低了生产经营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生产环境的可持续性。对待这样的劳动,不应简单贴以“低效率”“剩余”的标签,有必要看到其生态价值。我国农业劳动在实现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借鉴参考传统生产智慧,并不是“过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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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业劳动的关系

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兼顾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展乡村产业、维护社会稳定、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等多方面目标。在我国的环境下,达成这些目标离不开必要的劳动投入特别是青壮年的劳动投入,而这些劳动中的大部分,从经济效率的维度看很可能要被归入“农业剩余劳动”之中。对我国乡村到底需要多少农业劳动这样的问题,不宜单纯地从经济维度求得一个所谓“最优解”并将其应用于各种政策方案的制定中,更合适的做法是在不断变化的复杂环境中,综合多种因素动态地估计和调整,在此过程中特别要考虑那些涉及国家安全稳定、劳动者自身价值实现、优秀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的重要因素,以高度审慎的态度探寻能够更好兼顾多方目标的方案。

本文绝非反对提升我国乡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率,绝非反对实现更有经济效率的农业生产,而是尝试指出,关于农业劳动投入,经济效率上的“最优解”和其他维度上的最优解并不一致。本文提出了一个初步分析框架,对这种“不一致性”做了多方面阐述,试图呈现这种“不一致性”的普遍意义。

政策不宜将经济效率上的“最优解”作为一个必须也必然要实现的目标。事实上,其他维度上的条件制约将使得经济效率上的“最优解”难以实现。别的不说,现阶段我国有大量住惯了乡村的老人,即使有条件到城市居住,他们还是宁愿回到乡村生活。对我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农耕历史的大国来说,农业劳动转移的历程必然极其复杂,无法以某一个维度的简单视角来看待理解。政策尤其不应简单化地理解和干预农业剩余劳动。乡村不是一个满足所谓“产出效率更高”和“收入水平更高”的城里人想象的地方。乡村和乡村劳动者有自己的内在利益。而且,我国各地千差万别,不同地区乡村在粮食生产、产业发展、就业托底、文化传承、生态优化等方面的功能体现和存在的问题很不一样。单一维度的思路完全无法应对各个地区的多维度问题,这决定了政策须以包容农业剩余劳动的态度,立足多个维度审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科学·经济·社会》2024年第42卷第4期第25-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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