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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到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变化,防范金融风险成为重要任务。201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了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提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并作出一系列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去年8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始自2017年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为中国此后经济运行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提供了应对一系列挑战的基础。在此期间,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行为性矛盾突出,此前积累的金融风险逐渐出现;另一方面,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意外冲击频出,比如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如果没有自2017年开始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我们的稳定与发展将遇到严重考验。现在,这些国内外风险因素仍然存在,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关键是要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避免大水漫灌。央行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中国宏观杠杆率增幅总体稳定,杠杆率年均增长约4.8个百分点,比2012-2016年年均增幅低8.6个百分点。其中,2017至2019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在253%左右, 2020年疫情暴发后,杠杆率阶段性上升至280.2%,但2021年已经回到272.5%。正是因为2017年以来控制住了宏观杠杆率增幅,为疫情期间以及未来金融体系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创造了空间。
在稳定宏观杠杆率的过程中,过去几年大力推动去杠杆工作。尤其是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以及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为重中之重。同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目前,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为降低风险,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自2017年以来,货币政策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注重提高精准性、直达性,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支持实体经济与企业创新活动,通过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遏制住了金融脱实向虚、盲目扩张的势头。同时,发展直接融资,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普惠金融体系,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
防范风险必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过去几年,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监管部门处置了一些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压降影子银行风险,推动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也就是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还首次提到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应当说,经过2017年以来的持续的集中的攻坚,我国金融体系长期积累的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宏观杠杆率也处于安全和稳定的范围内,与欧美等经济体相比,我们的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货币政策的自主性也大幅提高,这也为未来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提供了政策空间。(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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