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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务锋(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足“两个大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的要求,统筹运用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手段和市场的机制,加快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做好保安全、强基础、守底线各项工作,把我国制度优势特别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端好“中国饭碗”,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一、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务必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中,更加重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对“更加重视保障粮食安全”作了强调。这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粮食安全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立足世情国情粮情,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出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和重要部署,引领推动了粮食安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取得辉煌成就提供了根本保证。
经过70年不懈努力,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在6亿吨以上,达到1949年的6倍;人均占有量达到470公斤左右,比1949年增长1.2倍;粮食产品日益丰富,优质粮油产品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粮食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用全球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生产的粮食,养活了全世界近20%的人口。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是对世界和平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贡献。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编写了《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0月正式发表。1996年我国首次发布《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正面回应了国际上一些人对于“谁来养活中国”的疑问。23年后发表的这份白皮书,立足新时代新形势,集中展现了我国保障粮食安全的伟大成就,系统宣示了我国粮食安全政府立场和政策主张,鲜明塑造了积极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国际形象,突出彰显了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依靠自身力量端好中国人饭碗的战略自信,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而良好反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保持战略定力。在看到伟大成就的同时,仍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从全球情况看,2019年7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显示,全球饥饿人数连续三年增长,2018年达到8.2亿人,实现全球2030年零饥饿可持续发展目标存在巨大挑战。从我国实际看,粮食供需中长期仍是紧平衡态势,当前结构性矛盾突出。中国人吃饱饭就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的事情,切不可“好了伤疤忘了疼”。
全会《决定》就“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作出重要部署。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三大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袁隆平院士说过:“一粒粮食能救一个国家,也可以绊倒一个国家,这就是粮食的重要性。”有些西方政要认为,谁控制了石油,谁就控制了所有国家;谁掌握了货币发行权,谁就控制了全球经济;谁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所有的人。本世纪初,个别国家因粮食问题受制于人,受全球粮食危机影响,引发社会动荡,教训十分深刻。这充分表明:靠别人解决吃饭问题是靠不住的,一个国家只有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才有能力掌控和维护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十四亿人口的大国,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只有做到“手中有粮”,才能确保“心中不慌”,应对各种挑战才有定力和底气。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和“我们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着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务必在健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更加注重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
全会《决定》强调“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要求“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解决好十四亿人吃饭问题,亟需一部保障粮食安全的专门法律。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围绕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以及粮食质量和应急管理、粮食产业发展等建立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政策,为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以来,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2018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一类项目。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多次修改完善,着力保障立法的质量。在这方面,主要把握四个原则:第一,立足安全目标,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立法定位。《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度安排主要聚焦防风险、化隐患、保基本的突出问题,以提高国家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应对能力,切实解决好全国人民吃饭问题,守好粮食安全的底线。第二,立足问题导向,解决影响粮食安全的主要问题。遵循保障粮食安全的内在逻辑,围绕粮食数量、质量、产业安全的核心目标,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产、储备、流通“三个能力”建设要求,着力解决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特殊要求,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第三,立足有效衔接,协调处理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原则上不重复规定现行法律已有规定的内容,确有必要的,通过衔接性和实施性安排的方式处理。第四,立足基本法位阶,合理安排可以由配套法规规章规范的内容。《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主要确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原则、基本制度和成型体制。
与此同时,要加快推动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组织起草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配套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支持做好相关地方立法,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以良法促进善治、破解难题、保障安全。
三、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务必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更加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增强防范化解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强调:“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作为粮食生产、消费和进口大国,加强粮食储备管理,没有多少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就曾深刻指出:“要管好用好储备粮,这是保百姓饭碗的粮食,不能平时老说库盈囤满,真到急用时却拿不出来。古今中外这方面教训多得很!《诗经》中就有‘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句子。近年来,国家粮库里出的案子不少,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决不能任由‘粮耗子’折腾糟蹋。”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针对粮食储备管理中存在的运行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有待加强、外部监管薄弱等问题,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和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整体发力。先后完善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制度、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考核制度,建立了中央储备粮在地监管体制。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对相关改革作出顶层设计。
《若干意见》完善了与我国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粮食储备制度框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要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储备公共产品属性,厘清承储主体职能定位,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和各方监管责任;创新储备管理,提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国家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推动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协同发展,更好调节稳定市场、服务宏观调控、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
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务必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从严从实,多措并举,维护制度政策刚性约束力,充分发挥制度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
第一,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交上一本“明白账”。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对于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大深远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清查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彻底整改,依纪依法问责,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堵塞漏洞。同时,总结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加强制度创新和运用,巩固拓展大清查成果,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二,强化粮食执法督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经中央编办批复明确,赋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的各垂管局对粮棉油糖等中央储备的监管职责。加快垂直管理机构改革,建立在地监管体制,制定完善面向各类业务的监管办法,延伸监管触角,强化监管实效。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智能粮库和中央储备粮动态监管系统,推动实现在线监测、自动预警和电子巡库。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办好12325监管热线,切实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和涉粮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采用随机检查、暗访暗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增强权威性和执行力。
第三,实施“两项考核”,充分发挥导向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考核,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合理设定考核指标体系,突出重大事项和薄弱环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敦促省级政府全面落实区域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实施三年来,各地粮食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考核效果“一年比一年好”。开展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年度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重要职责。启动并顺利完成首次年度考核,全面检视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有力推动了承储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内控、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要加强和完善“两项考核”,优化指标,创新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紧盯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各方共同维护粮食安全责任。
通过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政策执行,进一步形成正确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挑战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中国粮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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