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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种市函〔2020〕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为保障桑蚕种质量安全,促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0〕4号)的要求和部署,我司组织有关单位对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14个桑蚕茧主产省份2019年生产的桑蚕原种和桑蚕一代杂交种进行了质量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截至2020年3月底,按照“双随机”原则,共抽取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9个省(区)的12家原种场生产的原种23批次,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的28个蚕种冷库中冷藏的53家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的一代杂交种114批次。抽查样品涉及的原种及一代杂交种品种,基本涵盖了主产区的主推品种。
二、检验结果
从抽检结果看,桑蚕原种和桑蚕一代杂交种的各项质量指标均合格,蚕种质量总体保持优质水平,尤其是病卵率指标得到较好的控制。
(一)桑蚕原种
按照《桑蚕原种检验规程》(GB/T 19178-2003)和《桑蚕原种》(GB 19179-2003)进行质量检验和结果判定。抽查的23批次原种全部合格(附件1)。
(二)桑蚕一代杂交种
按照《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 327-1997)和《桑蚕一代杂交种》(NY 326-1997)进行质量检验和结果判定。抽查87批次散卵种和27批次平附种,共114批次,全部合格(附件2、3、4)。
1.外观包装。抽检的114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外观包装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2.良卵率。抽检的114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平均良卵率为99.30%,全部合格。其中,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11省(区)的平均良卵率均在99%以上。
3.实用孵化率。抽检的114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平均实用孵化率为99.01%,全部合格。其中浙江、安徽、山东、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11省(区、市)的平均实用孵化率均在99%以上。
4.杂交率。从抽检的114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中,随机抽取32批次散卵种进行杂交率检验,平均杂交率为98.91%。其中山东、四川、重庆、陕西等4省(市)的平均杂交率均在99%以上。
5.病卵率。对114批次桑蚕一代杂交种的成品卵全部进行了微粒子病卵率检验,所有批次均未检出微孢子,全部合格。
三、有关要求
(一)要继续强化蚕种质量监管。从抽检结果看,桑蚕原种和桑蚕一代杂交种的各项质量指标均合格,蚕种质量总体保持优质稳定的水平。各级蚕种管理部门要继续强化蚕种质量监管,相关质检机构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严把蚕种质量关,保持蚕种质量持续好转形势。
(二)要严格蚕种生产要求。蚕种生产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培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严格按蚕种生产技术要求,确保生产各环节操作规范。要加强对桑蚕一代杂交种杂交率指标的控制,减少劳动力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三)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各级蚕种管理部门应强化蚕种质量意识,全面落实《蚕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工作机构及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蚕种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桑蚕种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1.2020年春用桑蚕原种质量抽查结果表
2.2020年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
3.2020年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查结果表(散卵种)
4.2020年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抽查结果表(平附种)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0年4月14日 附件下载: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2020年春用桑蚕种质量抽查结果的通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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