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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侠等:马克斯·韦伯的农业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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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0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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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侠 袁陆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博士生)

  一、西方文明的“农村化” :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收录的第一篇文章《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是韦伯于1896年对弗莱堡学术协会所做的讲座。它脱胎于韦伯1891年完成和出版的讲师资格论文《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公法与私法的重要性》,与韦伯的博士论文《中世纪贸易公司的历史》有一定关联。韦伯在文中指出,古典西方文明早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前就已经没落,其具体表现为罗马文学、法学、历史编纂的凋零乃至拉丁文的式微。古典西方文明的本质是“城邦文明”,其立足于以城邦市场为中心的交换经济,并且依赖乡村的奴隶制庄园来提供产品。它覆灭的根源在于“下层阶级家庭纽带的重建”,这一覆灭又恰恰标志着农民阶级复兴的开端。
  西方文明在演进过程中经历了从“城邦文明”向“农业文明”的演化。对于这种演化,韦伯使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分析框架,分析了西方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他指出:“罗马帝国的瓦解乃是基本经济结构发展的必然政治结果,这就是商业的逐渐消失和物物交换的自然经济之扩展。”古代战争的一大目的在于劫掠奴隶,而随着罗马帝国武力征伐的停止,奴隶的供应也陷入停滞。随着奴隶供应量的减少,奴隶这种“会说话的工具”变得稀缺和珍贵,为了使“会说话的工具”的使用能够可持续,原本无权拥有家庭的奴隶终于被允许结婚生子,这样才能为庄园源源不断地补充人手。相应地,部分奴隶因而可以租赁或获取一定数量的土地,从奴隶变成“拓殖农”(自耕农)。“拓殖农”的出现标志着西方农业社会的质的变化,“拓殖农”从“会说话的工具”变成了“世袭家仆”,也就成了实质性的小农。经济身份的变化带来了社会身份和法律身份的变化,进而塑造了一个新的社会结构。对此重大变化,韦伯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国家与“拓殖农”之间现在插入一个中间性权力,这就是地主,地主们(Possessores)形成了一个自成一体的权贵阶级,他们不需听命于地方和省的行政权威,而只服从皇帝本人。在罗马帝国后期,在东哥特人治下的意大利,以及梅偻瘟时代的高庐,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土地贵族阶级。简言之,古代西方那种较单纯的社会阶层划分——自由人与非自由人——已演变为一种新的社会划分,那便是“身份等级制”(St ndische Gliederung)。
  “身份等级制”的形成意味着新的社会结构的出现,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大庄园由此变成了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庄园即oikos,其主要经济职能已越来越变成以它内部的劳动分工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庄园依靠农民的劳役实现了自给自足,不再与城市发生交易,中小市镇因而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贸易退化,城市衰落,文明的担纲者只剩下庄园,庄园领主们成了政治领袖,最大的领主就是国王,韦伯嘲弄他是一个“终其一生一个大字不识的乡巴佬”。土地贵族阶级成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间性权力,过去简单的“自由人与非自由人”的社会结构被更加复杂和森严的“身份等级制”所取代。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帝国,往往以实物作为税收的主要形式,这使得维持付薪的官僚阶层和常备军变得更加困难。而由于领主们努力保全庄园中有限的劳动力,国家也更难从农民当中征募兵源,不得已从“野蛮民族”中征兵,并且要求领主自行组织武装,在危急时刻履行勤王的责任。
  以上便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创生和中世纪的开始。“一句话,西欧文明已经全盘农村化。古代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走完整整一个轮回。”从城市回到农村,从“文明”回到“野蛮”——韦伯发自心底地不认同这一历史进程的进步性!面对古典文明的衰落,韦伯虽悲从心来,但却将这个轮回看作“社会结构的一种根本转型”,而且以积极的视角将这一转型看成“不但是必要的而且必须被理解成一个极大的重修元气的过程”,因为长期以来没有自由的底层民众,此时终于拥有了家庭生活和私人财产,从“会说话的工具”变成了“人”。他认为西欧社会经历了城邦文明-城邦社会、农业文明-农业社会和城市文明-商品社会三个阶段,而第三个阶段的到来要以前两个阶段的充分发展为前提。这三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经济社会特征可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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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伯在文末耐人寻味地说道:“向自然经济的漫长过渡终会使市民的自由发展成为可能。”西欧步入中世纪,虽然商品经济与古代城市的灿烂文化暂时陷入沉寂,但自由市民阶层的壮大、古典精神的复兴却已在酝酿之中。古典文明正如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Antaeus),每次被击倒在地,都能从大地母亲那里获取新的力量。通过这篇演讲我们可以看到,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追溯的资本主义起源问题,已在他对西方古典文明的论述中有所展现,“新教”之后的中年韦伯的思想与这一阶段的认识有着较强的延续性和承接性。
  二、农业资本主义兴起:德国农业农村转型
  《易北河东部地区农业工人的处境:经济发展趋势与政治后果》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书收录的第二篇讲稿,发表于1892年。韦伯在1888年加入社会政治协会这一学术团体,并参与该协会针对德国东部移民与农工问题的调查,据此调查和史料撰写了800多页的研究报告,以此奠定了他出色的农业经济专家的地位。这篇文章可视为该研究报告的缩略版与精华版。文章伊始,韦伯就开门见山地提出“工人在民族当中整体地位的发展方向何在?工人有什么样的前途?”。19世纪末期,德国处于国家统一后的经济快速发展与深度社会转型期,韦伯分析了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形势和对应的政治后果,而核心议题是农业工人何以演生、农业无产阶级何以形成,以及在社会变革中国家干预何为。
  (一)农业工人如何演生
  正如《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中所讲,“只有当封建时代加之于人的内外枷锁都被打破时,……古典西方的精神遗产才以近世市民文明的形式再获新生”。经过漫长的岁月,土地贵族们终于感受到富裕的商业资产阶级带来的威胁。
  在此文中,韦伯不再使用“庄园”(Manor house)的概念,转而使用“地产”(Estate)这一概念。他认为易北河东部的“地产”不仅是经济单元,而且是地方政治的统治中心。这些“地产”原本沿袭着封闭性的庄园经济,主人对农民有人身支配权,为农民配给土地、提供住房,并与农民从土地的总收益中进行分成。乍看起来,“地产”二字很让人费解,明明是庄园,为何此时要称为“地产”?其实,称呼的改变涉及韦伯对于庄园性质的认知转换。在封建社会形态下,农民与领主是家长制的人身依附关系,而随着资本要素在农业改进中所占比重的提高,这种关系逐渐让位于农业企业家与雇佣工人的契约关系,经济理性被引入生产与分配的全程:以往的分成实物报酬被定额实物报酬所取代,后者又进一步被货币工资所取代。分成权利的丧失、货币工资的出现,标志着农民与领主关系的彻底改变。此时,庄园成为地产,领主成为农业企业家,而依附型农民则成为自由出卖劳动力的农业工人。
  韦伯关注到德国东部地区农业工人内部构成的变化:在集约化的生产条件下,农场季节性工人所占比重超过了长期工人,跨地区流动的劳工出现了,在某些地方甚至成为劳动人口的核心组成部分。他还发现,企业规模越大,土地质量越好,土地经营的集约化程度越高,长工在雇工总数中所占份额越小,而长工的减少对于劳工的社会地位、工资率、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为有利。然而,相比分成报酬或实物报酬,货币工资的形式对劳动者的物质福祉和安全保障是明显不足的,百年来农业工人的主要食品从谷物和奶类转变为营养价值更低的土豆就是明证。这也表明,农业工人在农业资本主义转型过程中,并未随着农业资本化程度与生产效率的提高而相应改善生活条件。
  (二)农业无产阶级的前途
  在封建的家长制社会结构下,一方面,农民受领主的人身支配和封建剥削;另一方面,这种人身支配与封建剥削也暗含着农民与领主的某种“共同利益”。皮埃尔·布迪厄将此种关系描述为“温和的支配”:“佃东要有效地服务于自身的利益,便只有一日继一日,用不懈的关怀体贴编织将他和佃农持久地联系在一起的伦理感情及‘经济’纽带。”而当农民摆脱依附关系成为自由雇工时,其获得个人解放的前提或代价也是放弃了“物质上更为有利、更为安全的地位”,从此生活只能靠他们自己,再也没有领主“仁慈”的庇护。与此同时,他们从封建剥削形式进入另一种剥削形式——“商业剥削”。韦伯对“商业剥削”进行了精准概述:对于工人而言,雇主是可替换的;他们不必再像过去那样针对个别主人,而是发展出普遍的反抗的阶级意识;工人自身也在趋向于同质化。此时,农村劳动者在物质生活条件上日益接近一个统一的无产阶级形态,农业无产阶级已经形成,韦伯亦将这一切转变视为一场阶级斗争的准备阶段。
  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韦伯所处的时代正是工人运动不断高涨的时代,阶级问题是不可回避的核心社会与政治议题。1890年5月1日,在法、德、意、比、荷、瑞典、挪威的许多城市,工人阶级举行了规模浩大的示威游行。“欧美无产阶级正在检阅自己的战斗力量,它们第一次在一个旗帜下动员成为一个军队,……今天的情景定会使全世界的资本家和地主知道:全世界的无产者现在已经真正联合起来了。”一战前的农民问题异常突出,恩格斯发现破产农民对统治者的憎恨与日俱增,农民运动有了新的发展,他在《法德农民问题》(1894)一文中同样关注易北河东部地区的形势,并且指出:“社会党夺取政权已成为最近将来的事情。然而,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应当成为农村中的力量。”
  与马克思、恩格斯一样,韦伯看到了农民抗争的必然性,但对于抗争的结果、工人形成组织的可能性却心存疑虑和隐忧。他觉得,“在东部农业,阶级斗争是一场徒劳而且无望的战斗,在这种战斗中,财产和劳动者都会受害”,并进一步指出,“正在发生的无产阶级化进程将工人们均等化,由于利益的不同,也绝无在共同群体利益基础上组成总工会的可能”。阶级斗争为何会导致双输结果?针对这一问题,韦伯纳入民族和文化的维度。他看到,在德国东部地区,农业工人由于其分散性以及共同群体利益的缺位,无法组建一个总工会来争取更好的待遇,工人只能把迁徙当作沉默的罢工。大型“地产”的主人们面临着劳动力短缺和债台高筑的双重压力,不得不通过引进廉价的外籍劳工来维持经营。结果,大量的德国农民向发达的德国西部地区流动,而东部地区农业工人缺口则由斯拉夫人(主要指波兰人)来补充。他认为,斯拉夫人入侵的威胁“可能会意味着几代人的文化衰退”。
  韦伯最终将“文化”作为有关工人前途的一个重要命题,文中多次出现“自由”二字,“自由”在韦伯的文化谱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自由”意味着农业劳动者摆脱对土地和领主的依赖,告别麻木与温驯,在迁徙中寻求另一种生存和生活的方式,哪怕要牺牲“含情脉脉”的物质福祉和安全保障。文化维度与自由实现的深层寓意仍有待进一步的思考。
  (三)国家干预如何可能
  在对经济发展趋势进行论述后,韦伯表达了他对于易北河地区农业转型的双重忧虑:第一重是阶级层面的,即民族国家内部层面,他指出“阶级斗争在一段时间内会变得严重,最终会变得像在工业中那样糟糕”;第二重是民族矛盾层面的,即民族国家层面。“自从废除了禁止波兰流动人口的规定以来,不仅出现了从普鲁士向撒克逊的流动,而且还出现了从俄属波兰与加利西亚——有些甚至从远自魏特劳之类地区——向东部省份的迁徙!”他惊异地指出,这些外国流民在边境四省达到每年3万人!具有强烈文化优越意识和民族国家意识的韦伯,坚持认为日耳曼民族的领土决不能在经济发展和农业转型过程中被斯拉夫人“蚕食”。
  在双重忧虑下韦伯主张国家干预。他认为国家要“改变双方的特性,同时剥夺地主受托管理人的资格,这一转变涉及一场大规模的人口重新分布,也涉及生产及工人的文化危险”。这里的“双方”是指容克地主和农业工人,而改变的方式是调整土地财产关系。韦伯指出:“如果大型地产占据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五十的土地面积,这里所展示的经济变化就不是无关宏旨的事情,也不是只有某种量的差别,而是恰恰相反。”德国东部土地过度集中于地主手中,而土地集中又有着重大的政治意涵。韦伯开出的药方放弃了“土地财产的分配是一种政治与社会秩序的不可动摇的基础”观念,而主张土地国有化和内部殖民(意指屯垦)。“东部地区大土地财产不可能维持在私人手中。有这样一种可能,即通过国家的机构系统地、渐进地,而非仓促地收购这些财产,将其转化为国有财产,出租给富裕农场主并提供国家改良的贷款。……这显然是一个主要的职责,而且从来没有人以这种方式探讨过这一职责。”在日后发表的演讲《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中,韦伯也依旧不遗余力地强调土地关系调整的重要性。
  韦伯的这一设想几乎与赎买政策无异。赎买政策原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以一定代价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逐步转为国有的政策。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设想过在一定条件下对资产阶级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论及如何剥夺资本主义性质的大土地所有者时说:“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中国的赎买实践亦包括民族工商业赎买与土地赎买两大领域。众所周知,中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了赎买政策。而其实,中国共产党亦考虑过采用土地赎买政策以求用温和的方式达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相继起草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年5月4日)、《关于要求各地答复制定土地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批示》(1946年7月19日)、《陕甘宁边区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1946年10月)。这些文件对土地征购和土地公债进行了重要探索,后来在征购失败和严峻的现实情境下才走向无偿征缴的土改形式。土地赎买虽然只是短暂探索,但其中所蕴含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值得深刻回顾。
  三、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从问题到主张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是韦伯1895年5月就任德国弗莱堡大学国民经济学教授时的演讲。这篇演讲稿是韦伯政见的直白流露,所包含的是事关民族国家与民族竞争的宏旨性问题。韦伯说,这次演讲提供了一个机会,用以“公开地针对评价国民经济现象的主观立场进行个人阐述和辩护”。这篇讲稿中带有韦伯强烈的问题意识与忧患意识,主要论述了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关系、政治的担纲者及国家的政治教育等话题。
  (一)民族国家及其经济政策
  在论述民族国家及其经济政策之前,韦伯首先澄清了一个被“误解”的社会现象,即德国东部地区的移民问题的性质。这些从东部农业地区向西部工商业地区流动的移民,代表怎样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变迁?对于韦伯而言,德国东部庄园区的雇农流失是一个大众心理学问题:这些德国雇农已经不再能够适应庄园生活的社会条件了,雇农们的“自我意识”开始增长,开始渴望自由,有了对“遥远的地平线的模糊向往”。这种迁移是自主性的,或者某种程度说是现代性的,而非是“优胜劣汰”的结果。
  他的这一论断是基于德意志帝国东部省份的农业经营现象。根据1880—1885年的统计数据,西普鲁士省土壤肥沃地带大庄园的雇农在大量外流,而与此同时,土壤贫瘠地带的自耕农数量却在增长。在西普鲁士省,土质较好的平原上,庄园里的雇农主要是波兰人,村庄里的自耕农主要是德国人;而到了土质较差的山地(德国东部),情况恰好相反,庄园里的雇农主要是德国人,村庄里的自耕农主要是波兰人。不论在哪里,德国人都比波兰人生活水平更高,能更“理性地种植”。在韦伯看来,对自由的向往使日耳曼雇农们选择了背井离乡,自给自足的生计模式以及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低水平要求”使波兰小自耕农在环境最恶劣的地方扎下根来。结果,德国东部的土地上出现了经济不发达民族胜出的局面,他认为“出色的”日耳曼民族是出于社会组织或“种族优越”而无法适应低生活水平环境,才暂时失去了光芒。韦伯指出,物竞天择的结果,并不一定像我们当中的乐观者所想的那样,总是使更有经济头脑的民族胜出。在人类历史上,经济不发达民族胜利的例子实在不少,就德国而言,农业耕作模式转变,以及农业面对深重危机的关系,使经济不发达的民族走向胜利。韦伯就此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关闭东部边界,抑制外来劳工潮;二是将东部土地大量收归国有,以取缔那些依靠外来劳工的大庄园,防止国土“被贫穷落后的斯拉夫民族逐渐蚕食”。韦伯在此处并非想具体讨论德国的农业政策,而是想通过例证说明,国家的经济政策应从保护德国人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因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一个民族国家”。对于“民族国家”的含义,韦伯在文中作了几重界定,民族国家是“以民族统一为基础的国家”,是“民族权力的世俗组织”,也是“民族的担纲者”。国家对经济是放任还是干预,实行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政策,都没有一定之规,而应取决于国家利益的需要或民族利益的需要。“一个德意志国家的经济政策,只能是一个德国的政策;同样,一个德国经济理论家所使用的价值标准,只能是德国的标准。”
  韦伯的边境法案与时下特朗普“建造的美墨边境墙”的主张无比相似,历史在此处相遇,只不过一端在19世纪的德国,另一端在21世纪的美国。农业经营问题、移民问题、民族问题、文化问题在此浮出水面,他们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即民族国家问题。迪特·亨利希在《在康德与黑格尔之间》一书中有这样的提问:“我走遍整个帝国,却产生这样的疑问,德意志,它在哪里?”这是在民族国家与文化之间所做的勾连,德国知识分子普遍持有的观念是:发展文化必须倚靠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德国,德国的启蒙运动在秉持理性、天才、进步等启蒙理念的同时,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德意志的统一与国家利益的实现。
  在中国,民族国家问题的论述多半想超越这个框架,其现实基础是民族国家框架不适应像中国这样的超大型多民族国家的国家需要;但又无可否认,民族国家的框架和政策路径依然是主权国家的基本政治实情。韦伯将农业发展、农业社会转型置于民族国家的框架内进行的讨论非常有启发意义,可以提醒我们:农业发展与转型不仅是经济问题,亦是政治问题与国际问题,而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常常被专家和大众所忽视,甚或遗忘。
  (二)政治经济学与政治担纲者
  韦伯以“德国历史经济学派的嫡系传人”自居,他进行了一番认真的自我审视,指出自己和同仁们采用的经济分析出发点或许导向某些蓄意的价值判断。如果自上而下地观察经济发展,学者会不自觉地成为政策制定者的辩护士;如果自下而上地观察经济发展,又会不自觉地为经济上胜利的阶级站台。韦伯并不认同经济的上升阶级必将掌握政治权力的所谓历史规律,并提出了“经济权力与民族政治领导权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一个能够领导民族的阶级,必须具有政治上的成熟性,也就是说这一阶级“按照他们的理解力,能够把握本民族长远的经济政治‘权力’利益,而且有能力在任何情况下把这一利益置于其他任何考虑之上”。民族国家的存在,不仅有经济基础还有心理基础,她不仅是经济统治阶级的组织,还能够团结那些经济上受压迫的阶级。领导阶级的存在,不仅有经济理由,还有政治理由,他们除了要掌握经济权力,还要成为“民族政治意识的担纲者”。
  即将就任国民经济学教授的韦伯,坚定地维护国民经济学的价值尺度,并对庸俗化的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猛烈抨击。后者总是抱有对和平与幸福的乐观主义期待,局限于生产和分配环节中的技术性问题,而忽视了各民族之间经济斗争的残酷性。作为一门以“人”为对象、以“人的素质”为核心关切的学科,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判断将不可避免地受制于研究者的民族性,带有民族主义的色彩。他毫不掩饰地说,政治经济学应当服务于政治——此处的“政治”,指的是“整个民族长远的权力政治利益”。一代学者的使命在于为保存和提高民族的素质、为后代争取生存发展空间而斗争,而不是天真地相信经济发展能解决一切问题。
  在当时的德国,没落的容克地主阶级仍实行落后的封建统治,新兴的市民阶级尚未达到政治成熟,工人阶级更是远未成熟。韦伯坦称自己是市民阶级的一员,具有市民阶级的观点及其“理想”。他指出市民阶级存在弱点,尽管市民阶级的经济实力已经压倒了容克地主阶级,但前者仍秉持“非政治”的特征,倾向于只注重经济发展结果,不像地主阶级具有一种政治本能,能够为国家的权力利益作出贡献。市民阶级因其重经济、轻政治,或是重经济理性无政治远见,被韦伯视为“政治侏儒”。而当“政治侏儒”的拙劣表演和小市民的市侩主义泛滥成灾的时候,韦伯深感国民的政治教育已是一项不能延迟的重大任务,而他也有志于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承担起这一重任。他叹息自己未能生逢俾斯麦统一德意志的伟大时代,但作为当年的青年学者,他仍满怀激情和使命,要为德国政治的理智成长、为德国的民族情操永葆其肃穆庄重而尽其所能。
  四、德国农业资本化进程:发展、斗争与阶段
  《资本主义与农业社会:欧洲与美国的比较》是韦伯1904年访问美国期间所做的学术报告。主办方给定的话题是“农业社区”,可他却更倾向于讲“农业社会”。在当时的美国和英国,典型的农村社会结构已经难觅踪影,只能看见企业家式的农场经营者和流动的农业工人。所以演讲一开头,韦伯认为“如果有什么值得研究的农村社会问题”,那就是“农村社区或社会,既然已经不复存在,能否复兴,如何复兴,以保持健康和持久的发展?”。
  他的这一论断建立在他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分析之上,他认为美国已经没有农村社会结构,美国的农夫是个十足的“企业家”,在农奴制废除及土地安置问题得到解决之后,美国已然没有真正的农村社会问题。这一论断对于中国农业发展导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主流的中国农业现代化目标都是追随美国的农业模式,而忽略了中美国情的不同。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没有典型的农村社会结构,这一论述真是振聋发聩。《资本主义与农业社会:欧洲与美国的比较》讨论了三个问题:一是对比美国与欧洲的农业社会转型与发展的情况;二是论述德国东部和西部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别及原因(从这两对比较中,可以看到资本主义与传统力量的缠斗);三是论述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呈现的回流与保守。
  (一)美国与欧洲农业社会转型与发展形态对比
  韦伯首先分析了美国与欧洲大陆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异(表2)。传统的力量在欧洲大陆产生和维持了一种独一无二的人口类型,也使得欧洲的资本主义始终带有集权色彩,不同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平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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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域比较反映出农业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具有不同特质。在以当时欧洲大陆为典型的传统社会,人们关心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养活最多数量的人;而在以当时美国为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关心如何以最少的劳动向市场供应最大数量的农产品。从资本主义的法则出发,传统社会存在着人口过剩、效率低下等问题;而从传统社会的伦理出发,资本主义对物质的过度迷恋、对资源的过度榨取同样叫人难以忍受。
  资本主义与传统农业社会的冲突不仅仅停留于经济层面,还会上升到政治层面:为政治和国家服务的贵族(live for politics and the state),会否从政治舞台谢幕,让位于靠政治和国家吃饭的(live on politics and the state)资产阶级职业政客?在美国,二者的矛盾最终靠残酷的南北战争得以解决,北方工业资产阶级最终战胜了南方庄园贵族,终结了北美的封建制度。然而在欧洲,资产阶级所面临的反对力量,远比在美国复杂,不仅有传统的农村贵族,还有官僚、教会、知识分子和无产阶级等,前面三个天生对钱不感兴趣、崇尚传统伦理与价值,最后一个则直接与资本对立。
  “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竞争所产生的强大动力,与农业一股保守的反对力量相互冲击。而也就是这新兴的资本主义,强化了古老文明国家的农村反动力量。”尽管欧洲大陆也经历过革命的洗礼,古老文明的遗产却从未被彻底去除;资本主义在美国的旷野上所向披靡,到了历史悠久、人口稠密的欧洲,它却不得不与根深蒂固的传统农村社会发生一番复杂的化学反应。
  (二)德国东西部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别及其原因
  韦伯指出,欧洲大陆各种社会力量的反资本主义情绪,源于土地贵族和市民阶层之间的冲突,而当时的土地贵族和他们的祖先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他用德国的例子来讲述欧洲贵族地主阶层的转变过程,并以德国东西部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别作为切入点(表3)。在13世纪和14世纪期间,德国东部和西部的农村社会结构是相对一致的,而16世纪以来,两个地域开始出现差别,并且差别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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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差别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欧洲革命浪潮导致封建地主制度的瓦解吗?——东西部的差别早在革命之前就已显现;是国家统治者和贵族政治力量的消长吗?——虽说强大的统治者更能成功地保护小自耕农,但是在西部,国家的力量相当薄弱,贵族阶层却没有吞并土地的念头,这与国家统治者的介入无关。韦伯也排除了土壤的差异,甚至排除了种族之间经济头脑优劣不同的因素。他指出造成东西地区差别的关键因素在于历史上形成的经济环境要素,表4简要归纳了两大区域的经济环境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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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数百年来形成的环境制约下,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不会因外力作用而轻易变化。1848年席卷欧洲的革命虽然动摇了封建地主制度,解除了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支配与依附关系,却未能改变“土地的命运”。东普鲁士的土地仍然握在地主手中,没有分给农民,否则两万多个大庄园——“普鲁士当时仅有的资源”就会毁于一旦,国家就会丧失重要的物质基础。毕竟“像普鲁士这样一个贫穷的国家,工业尚未发达,不能失去东部地主在行政上和军事上的免费支持”。
  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从东西部农村社会结构的差异中可以看到资本对传统农业的影响。德国西部的农业生产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那里出现了面向市场的城郊小农户,他们在生产效率上超过了雇工经营的大型农场,并成功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可是在德国东部,资本密集型的农业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小农户完全丧失了竞争力,合作的热情也被经济个人主义所淹灭。相应地,西部的土地贵族发展成为“地主”(Grundherren),通过地租、高利贷和捐税来剥削农民;而东部的土地贵族发展成为“庄园主”(Gutsherren),先圈占农民的土地,然后雇佣农民来为他们耕种,将产出的谷物出口到国外。西部的“地主”能够悠然地“从土地中榨取收入”“把农民当成生财工具”;而东部“庄园主”却不得不兢兢业业、惨淡经营,时刻被世界市场上的价格起伏牵动着神经。
  (三)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瓶颈
  尽管美国的农业和农民未曾受到历史传统的束缚,韦伯仍然断言,年轻的美国终有一天会遇到与古老的欧洲同样的问题:“现代资本主义对于农业发展已达饱和状态的古老文明国家所产生的问题。”所谓“饱和”,主要表现在地价飞涨、劳动力过剩、土地的边际产出递减等方面,通俗地说,就是人们不再指望通过农业发财了。此时的农业资本家的最优选择是转变为食租的地主,而不再投资于农业;经营者的最优选择是租入土地,而不是在自有的土地上耕作;普通的小自耕农,要么选择放弃土地,要么倒退回最原始的自给自足状态,不再参与市场竞争。
  置身于韦伯的时空中,我们可以说,昨天的英国,就是今天的德国,也是明天的美国。所谓 “英国式地主”,作为土地的垄断者与出租者,追求的不是利润而是地租。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情况下,他们无须直面农业经营的风险,只消从居高不下的地价中获得持久收益,即使农业危机来临,也能稳坐钓鱼台。德国正处在变迁的过程中:一方面,容克地主变得越来越像资本家,以企业经营方式追求农业利润。在地价上涨的压力下,他们停止向雇农配给土地和发放实物报酬,转而支付货币工资;不再雇佣长期工人,只在农忙期间雇佣散工;大量引进 “廉价”的斯拉夫劳工,迫使那些无法接受超低工资的德国雇农远走他乡。另一方面,资本家却变得越来越像地主,他们大量收购土地,并通过“限定继承”的方式暂时拥有贵族的姓氏和徽号,还玩起“编纂族谱”等种种制造社会等级的花样。至于美国,韦伯一再预言,等到荒地垦尽、人口拥挤的那一天,曾经充满冒险精神的创业者,都会想尽办法变成不劳而获的食租者。那时美国将面临“严重的农村社会问题”,这种问题甚至不能像黑奴问题那样用战争解决。
  “工业垄断和信托是无法持久的机制,生产条件不断改变,市场上的资产价值也日新月异;工业垄断资本也没有集权特征和贵族政治的印记。然而,对土地的垄断总会创造出一个政治贵族阶层。”这番话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农业经济规律:当投资进入边际报酬递减的阶段,各行各业的精英们都会走上土地占有的道路,因为这是保存和传承财富的最佳手段,甚至是跻身统治阶级的通途。而让韦伯忧虑不已的“严重社会问题”,依然表现在种族或文化层面。当土地的经营者们完全从经济理性出发来作决策,对于低成本劳动力的需求将会使得农场数目增加、东欧移民大量涌入,导致农村出现“无法被美国文化吸纳的新人口”,发展出来的社区难以承载“盎格鲁-撒克逊精神的伟大创造”。
  对照德国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国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与农地“三权”分置,无不与此进程有着类似的进程与动因。而其中,韦伯对资本发育到一定阶段后,新兴资产阶级将会对土地产生渴望并成为“土地贵族”的论述,对中国的土地政策制定与实践有重大的借鉴和警示意义。韦伯说:“大地产永远是最基本的财富形式,因为即使是用于投机的货币也来自地产,而且通常大投机商也是大地主。”韦伯看到了土地作为财富之母的重大意义,因而他所关心的政治经济问题、所提出的政策建议,都与“大地产”的命运有关。他主张应通过国家干预来遏制土地的私人垄断,这是应对当时德国农业和农村危机的当务之急。面对中国如今资本大举下乡的局面,韦伯的主张依然有“盛世危言”的作用。
  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几千万名农民转化为市民,农民身份转化与职业的转变、地权关系的调整及未来乡村发展权利的主体性重构构成了新的时代议题。试图通过资本下乡、市民下乡的方式来构建农业现代化,不仅是事关农村经济利益分配的微观景象,更是事关农业主体性选择与农业出路的宏大叙事。
  五、结语
  《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解释了西欧封建制度的缘起,其余三篇文章通过对德国东部地区社会变迁的结构性分析,刻画了封建的经济社会形态在资本主义冲击下缓慢的瓦解过程。这本薄薄的小书承载了欧洲社会发育与转型的厚重史实,而叙事的原点不是别的,正是农业和农村。如韦伯在《资本主义与农业社会:欧洲与美国的比较》中所言:“如果一位美国人在研究欧洲时,忽略了欧洲大陆的农村问题,就会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韦伯非常重视农业社会研究。韦伯的农业社会学思想广博、涉猎极深,体现了韦伯认知一贯的系统性与整体性,今日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理解与破解需要重回青年韦伯,回到原初的农业社会转型、农业工人出现、资本下乡与国家干预等基本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讨论。
  此外,韦伯的农业社会学论述与国家发展的关系极为紧密,如甘阳在《韦伯研究再出发》中指出的,“韦伯全部问题意识都是从当时德国大大落后于英国等欧洲发达国家这种焦虑意识出发的。‘德国韦伯’的这种历史处境及其焦虑意识,不消说乃与我们中国人至今的历史处境和问题意识有更多的相关性”。不论是古罗马的衰亡、中世纪的降临,还是19世纪末德国东部边疆的劳工和移民状况,又或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时可能出现的新式土地贵族,韦伯所关心的种种历史与现实问题,都牵涉他在复杂国内外形势下对“德国道路”,抑或说“德国出路”的思考。如今正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时期,我们似乎能从韦伯探究的德国故事中,捕捉到中国农业社会转型的过往。相信此时若能重新认识青年韦伯、深入挖掘韦伯的农业社会学思想,无论对于学术积累还是政策实践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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