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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农村发展的文件不断出台了,除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之外,六月到七月,相关部门又下发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和农村住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有关的部署措施,一方是和农村耕地有关的治理行动。
据了解,前段时间,关于农村“大棚房”问题,相关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会议,今年开始,我国也将对全国范围内的“大棚房”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记得两年前,我国在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过程中就发现了农村地区出现了许多“大棚房”,并采取了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大家都知道,农村现在已经打开土地流转的口子,国家也鼓励村民转包耕地给有需求的人员种植农作物,同时也引导鼓励资本下乡发展农业。
但就在农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却把农民的土地变作其他用途,有的是以发展现代化农业为由,骗取国家的补助资金建设大棚设施,然后在里面建设房屋,供一些城市人租住;还有的地方也出现开发房地产项目,供商人经营民宿和餐饮的现象。
对于这类破坏耕地性质,改变用途的行为,我国是绝对不允许的,并且也落实了文件要求各地区限期全面整改,拆除所有的违建房。
现如今,已进入了2021年,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令已经发布了,在开展乱占耕地整治行动的过程中,个别地方也发现了“大棚房”死灰复燃的现象。
为了遏制这类现象,今年,自然资源部也发布了通知要求各地区贯彻落实工作,印发和大棚房有关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在多目标平衡中牢牢抓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保障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今年开展的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只要发现有人以发展设施农业为由占用耕地从事违法建设或建设一些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都要清查并拆除。
第二个方面,我国会深入农村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只要有大棚设施的村庄都要逐一排查,做好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只要发现大棚内有人违法建设住宅、经营餐饮和娱乐项目等非农设施的也要进行全面拆除。
另外,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只要发现农业大棚看护房的建设面积严重超标的,我国也会按照要求进行拆除,这一点大家也要清楚。
第三个方面是深入各地区开展建档立册工作,把所有拥有大棚设施的经营者全部登记入册,建立档案,只要发现有人违法规定都会追究相关的责任。
个人看法:
大家都知道,乱占耕地建房和“大棚房”问题的本质就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这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是不利的,我国人多地少,可耕种的面积也不多,如果现在任其改变性质,违规建设住宅或开发房地产项目,那么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耕地面积会越来越少,到那个时候也会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所以,从长远来看,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势在必行,必须采取严厉的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在落实治理工作的同时也应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这样才能遏制新增,同时也要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只要发现有人违规乱占耕地建设非农设施,那么村里也要第一时间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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