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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对于国家粮食安全来说,是不可忽视的。虽然反复强调,但依然有人会铤而走险,认为只是喊喊口号而已,不会落实!
然而,现在没法再存侥幸心理了,农村耕地处罚标准将出台,存在违规行为会受到处罚,耕地滥用面临收费。一起来自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违规的行为。
耕地非农化
由于耕地回报慢、收益低,有些人会偷偷地改变耕地用途,修建住房、大鹏房等非农业设施。这样的行为导致土地资源被滥用,于是耕地资源不断地减少。为了遏制这种不良现状,保护耕地资源,出台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就明确道明了耕地“八不准”规定: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现阶段国家也正在严查耕地“非农化”问题如果存在这“八不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
耕地非粮化
粮价“飘忽不定”,甚至大多都处于低迷的状态。很多农民虽然不存在改变耕地用途的问题,但他们也不愿意种植粮食或重要的农产品,反而在耕地上挖鱼塘、种果树。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开展,甚至有人“钻空子”。
18亿亩耕地是维护粮食安全,国家稳定的重要红线,绝不能随意触碰。耕地的利用是有优先序的,永久的基本农田应该重点用于口粮的生产,而一般的耕地则可用于棉、油、粮食、糖和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的种植。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制目标会与其他类型的土地不同,管理的强度会更严格。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都得严格控制,土地流转的用途监管必须强化。
必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而对于违规导致耕地“非粮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
耕地污染、破坏
土地承包期的延长,其中一方面的优势便是提高农民的自发性,主动去保护耕地。而农业的科学家也在研究新的农药、农药化肥,尽可能地降低对土地的污染。我国致力于对被污染、破坏的耕地进行修复,从而保障耕地的数量和提升耕地的质量。
和上述两种情况一样的处理方法,对于违规导致耕地污染和破坏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
在我国正在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保护耕地是基本也是重要的一环,所以修复耕地和质量建设都提上了日程。对于以上三类滥用土地的行为,除处罚外,还要缴纳2项费用。
1.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而没有条件开垦耕地或者开垦耕地不符合条件的,则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用,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从而保障耕地资源不减少。
2.耕地占用税: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如果是农村居民在占用耕地修建住房时,则可以适当减免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为了加强对农村耕地资源的保护,占用耕地修建非农业方面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还是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耕地滥用将受处罚,快点自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上违规行为,会面临处罚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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