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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当前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并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条件、方式和目标发生了系统调整。中国经济要在新的条件下达成新的目标,必须站在国际格局转变和中国国情特征的宏阔视野,充分发挥并不断增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来释放国内增长潜力,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可以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202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举措等多个方面,对我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做了系统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提供了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出对实践需要的积极回应。
对于一个在全球经济格局中举足轻重的大国而言,中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具有广泛和深远影响。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种理解本质上是对“为何要加快建设”以及“怎样能加快建设”的回答。考虑到在中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多面性、复杂性,充分认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把握其背后的理论、历史、时代和实施逻辑,这四重逻辑也体现了理论和实践、过往和未来、方向和操作相结合的特征,因此是大历史观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个主题中的具体应用。
理论逻辑:市场的作用及其动态扩展
中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的流动性增强、流动范围扩展,促使国民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顺畅对接,从而形成供给和需求相互促进、要素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提高、市场规模和能级不断扩展提升的良性格局。就本质而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是在时空变动中更加彰显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这种实践诉求可以从已有经济理论中得到支持。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了国民财富的生成逻辑,强调了社会分工对国民财富增长的关键作用。具体而言,社会分工通过提高劳动熟练程度、节约工作转换时间、促进机械和技术发明等机制而导致社会财富增长。进一步地,亚当•斯密还探究了社会分工与市场规模的关系,即“斯密定理”强调社会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在运输成本较低的地区市场规模相对较大,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的资源配置功能更强,社会分工程度更高,国民财富生成和经济增长绩效也就更为突出。亚当•斯密的理论强调了市场规模、分工演进、财富增长之间的依次影响关系。按照这种理论,市场机制和市场规模扩展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市场规模扩展通过分工演进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进而通过供求对接扩大市场规模,市场规模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增强的机制,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一个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
如果说亚当•斯密阐释了市场机制和市场规模的作用,那么马克思则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原理中阐释了生产关系动态调整的重要性,从而为动态理解市场建设提供了思想渊源和方法论基础。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以及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并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视为人类社会演变的动力机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构建起完整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并强调了商品向货币“惊险的跳跃”、不同经济部类之间平衡、虚拟资本服务产业资本、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这些理论对当前中国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即中国经济发展不仅应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联系中来实现,而且应保持不同部门、产业、领域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生产力高度解放和发展的基础上,此前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就有可能从“促进”转为“制约”,据此,更需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和目标定位,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样的生产关系调整来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潜力。
总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本质是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这是符合现有经济理论的。中国的人口和地理超大规模特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实践条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个将理论逻辑应用于中国社会实践的持续过程。
历史逻辑: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经验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高度依赖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选择。中国的实践经验清晰地表明: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是显著,商品和要素的流动范围越是广泛,则经济发展的绩效就越是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人类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这意味着中国这个传统的东方大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启了对工业化、现代化的探索。为了突破国内外多重制约,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直至70年代末期采用了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以政府高度集权和计划配置资源为基本特征,即政府通过一系列的经济制度安排将资源配置到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部门,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自主权极为有限,微观主体用以交换商品和配置要素的市场也被禁止。如农产品通过政府统购统销进行供求对接,农村劳动力被局限在农村从事第一产业,等等(高帆,2019)。在这种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非常微弱,商品和要素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来完成调配,尽管这种调配可能是全国性的,但其与微观主体依据价格信号形成的“全国市场”存在重大差别。从绩效来看,以限制市场作用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助于实现国家工业化战略,但却因资源错配、对微观主体的激励不足而导致经济效率长期低下。
1978年,以安徽小岗村实施大包干为起点,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改革开放的根本指向是通过生产关系调整来实现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主要方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一转型是微观主体活力释放、市场机制作用凸显和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在这一转型进程中,我国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之外,涌现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等市场主体,微观主体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长。在“放权让利”的改革逻辑下,通过指令性计划对资源进行配置的领域大幅度缩小,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逐步形成并发展壮大,微观主体的经济选择权也在扩大,其可以依据市场信号进行自主决策,决定自己的产品交易对象和要素配置方式。在政府管制放松和微观主体逐利的共同作用下,商品交换和要素流动的地理范围逐步从本地走向全国,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的“全国市场”开始形成。我国农村劳动力先后通过“离土不离乡”“离土且离乡”两个阶段进行社会化配置,这种配置是微观主体市场选择的结果。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劳动力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全国范围内再就业,其流动的规模和范围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全球范围内也举世罕见。这一全国性的流动过程对微观主体意味着工资性收入增长和要素生产率提高,对整体经济意味着要素配置优化和经济持续增长。
这也可以看作是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历史“参照系”。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的经济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表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限制甚至禁止市场作用不利于经济发展,而凸显市场功能并推动市场规模扩展,能够产生财富生成效应。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就是一个市场机制作用增强、商品和要素配置范围扩展的过程。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则是对上述历史逻辑的延续,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凸显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形成新的增长动能。
时代逻辑: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的市场机制
改革开放推进40余年,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正从中上等收入国家走向高收入国家,取得了经济快速增长、社会长期稳定、大规模脱贫、快速城市化等一系列发展奇迹。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视角出发,当前中国需要站在新的起点,重新审视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基于时代逻辑来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义和方式。从宏观角度看,当前中国面临的时代特征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际层面,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奇迹与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密不可分,全球化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中国也为全球经济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但现阶段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增强,美国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的经贸压力日趋加剧,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出现明显下降,中国在产业升级和核心科技领域面临着“卡脖子”挑战,这种外部环境变化需要中国更加重视发挥国内市场的“压舱石”“稳定器”功能,在国内市场扩展、产业竞争力增强的基础上形成与域外经济的高水平再平衡。二是在国内层面,中华民族已迈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紧密相关,改革开放以来的增长奇迹深刻改变了中国落后的社会生产局面,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建立在社会财富进一步扩大、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我国这样的大国实现共同富裕是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事件,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进一步激发国内的经济活力,实现商品和要素更为高效顺畅的对接,利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经济持续发展能力。新时代我国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重大转变,与改革开放起始阶段相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它们以外部压力、内部推力等方式促使我国必须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与上述时代要求相对应,我国的经济实践存在着诸多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因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主要表现为:从国际比较角度看,我国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国内消费对产品供给的带动作用亟待增强,而企业生产针对多元化需求的创新尚不充分,这影响了供求之间的相互促进和动态攀升态势;地区间的“为增长而竞赛”导致地区产业同构和市场分割,地区内部存在强调“小循环”“小市场”的状况,产品在地区间的顺畅流动存在“阻力”;市场化改革在服务型经济部门的进展不大,也不够深入(巴里•诺顿,2020),要素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产品市场化进程,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流动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城市内部则存在和城市户籍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市场分割”,地方政府在土地配置中具有较强的介入,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获取资本要素时并不平等,要素配置存在着“短缺”与“过剩”并存的情形;流通体系现代化程度仍然不高,流通的中间环节仍然过多(王一鸣,2021),物流成本降低程度较为缓慢,商品和要素的供求对接尚不顺畅,技术型和制度型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存在着对市场机制的扭曲,资本配置存在着“脱实向虚”情形;信息化技术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中的作用有待增强,农民的要素配置选择权需要进一步扩展,等等。
显然,从时代背景看,现阶段我国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极为重要,但实践中存在着这种建设进程的多重阻力,这意味着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任重而道远,它不可能一蹴而就或毕其功于一役。
实施逻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调整
新时代中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契合理论、历史和时代逻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单纯强调加快建设的重要性是不够的,必须深入探究加快建设的具体方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说到底是要解决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程度是衡量建设绩效的根本标尺。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作用的因素有些是技术层面的,如信息技术在供求对接中的应用程度;有些则是制度层面的,如地方政府对商品流动和要素配置的影响。但技术变迁与经济制度的激励方式有关,微观主体也在特定的经济制度下开展经济活动。从这种理解出发,我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是经济制度改革,通过生产关系再调整来激发新一轮的生产力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实施基础,即通过经济体制机制完善来增强微观主体的经济权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拓展市场机制作用,在价格精确反映稀缺程度的条件下实现商品、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再配置。扩展而非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而非抑制微观主体的活力,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路径。
从实施的角度看,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意味着政府-市场关系的再调整。这种调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松政府干预,以此增强市场力量。在城乡土地征用和出让中,地方政府基于土地财政、提高本地城市化率和经济增长等目标而介入土地配置中;在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资本配置中,政府也通过施加影响而使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在资本获取中占据优势;在商品销售领域,地方政府出于对当地企业或产业的保护而形成市场分割,导致其他地区产品面临着跨地区交易的制约;等等。在这些领域行政力量形成了对市场机制的部分“替代”,为此必须加快深化市场化改革,从制度层面限制政府对市场机制的介入,将商品交换和要素配置的权利更多交给微观主体和市场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作用,以此保障市场秩序。市场不是在“真空”中进行,市场这架“精巧的机器”是有运行条件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全国统一大市场更是建立在对微观主体产权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市场规则统一、市场交易成本降低的基础上,而这些条件的实现均有赖于政府的作用。为此,我国需进一步加强对微观主体的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市场欺诈、违约、垄断、侵犯知识产权等的防范和惩处力度,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对发展形成稳定预期。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进程,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的物流效率,切实降低微观主体利用和参与市场的交易成本。三是转变政府职能,以此实现市场的持续化拓展。我国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与实践需求相匹配的央地关系和政企关系,完善目标导向和约束机制,激励不同地区在全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加快市场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使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从增长目标导向转向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从直接参与市场转向服务和保障市场,从与微观主体相竞争转向更加鼓励微观主体发展,进而夯实市场秩序扩展的体制基础和持续动力,为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制度基石。(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5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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