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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扶贫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农业产业扶贫攻坚战,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发展产业是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根本之策。全省产业扶贫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围绕强产业、补短板、防风险、促巩固,以产业提升为首要任务,以精准带贫为基本要求,突出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倾斜支持,狠抓措施落实,不断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一、积极应对疫情对产业扶贫影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产业扶贫相关工作。加强疫情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影响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应急方案,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推动产销对接,协调优化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抓好因疫情造成的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强化贫困地区备春耕工作,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充分利用省扶贫大数据和农业信息平台,加强扶贫产业疫情影响、种养技术、市场行情、产销对接等信息发布,指导各地合理安排种养产业发展计划、确保生产稳定、效益不减。引导各地多途径协调解决带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用工难问题,支持带贫企业尽早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贫困群众返岗就业。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期有关优惠政策措施,强化县市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当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扶贫经营主体,在帮助复工复产、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优先落实相关政策。 二、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量。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突出特色发展和差异化竞争,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加快培育扶贫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特色种养业,有机肥替代、节水技术示范、轮作休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产业发展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深入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贫困县县城、重点乡镇集中集聚,让就业岗位和增值收益更多留在贫困地区、留给贫困群众。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拓宽特色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和增值空间。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精品景点路线的宣传推介。 三、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能力。参与脱贫攻坚以及享受了扶贫政策的各类经济组织是带贫减贫机制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强化经营主体带贫责任,提升政府部门管理服务,保证贫困群众参与和受益,构建“带得稳”“带得准”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实施“百千万”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带贫增收明显的新型主体倾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有效对接,推动龙头企业采取与贫困地区带贫经营主体合作、直接建基地等形式,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增强带动能力。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纠正“一发了之”“一股了之”等问题。 四、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打好寒地黑土、非转基因、绿色有机优势牌。指导贫困地区开展品牌创建,加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培育有影响力、带贫作用明显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相关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安排好各类展会、推介会,有计划地组织和帮助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找市场。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阿里巴巴、今日头条等知名电商龙头平台开展对接,实现产销有机衔接。支持物流企业向贫困地区延伸,建立“绿色通道”,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深入开展与广东对口合作,组织贫困地区企业与江浙沪、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各类协会、企业合作,开展产销对接。加强产销信息服务,加快全省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主要农产品生产布局、数量规模、品种结构、经营主体、价格变动情况和市场预测,为指导各地科学调整生产结构、对接产品销售提供决策依据。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贫困户信息查询、网络营销、服务获取和便捷生活的能力。 五、加大科技人才精准帮扶力度。实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调创新体系科技帮扶行动,以首席专家为牵动,以产学研协同创新团队为支撑,整合人才、资金、平台、成果等科技资源,聚焦国贫县扶贫产业技术瓶颈,开展全链条、全方位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服务与贫困县产业发展、主体培育、市场销售、人才培养、品牌建设一体推进,提升产业科技帮扶精准性。持续发挥贫困县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特聘农技员作用,为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和跟踪服务。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建设,督促产业指导员履行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责任。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建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强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培训和政策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面向贫困地区实施。 六、加强扶贫产业风险防范。针对当前一些地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前期论证不充分、市场调查不全面、后续配套不完善、支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市县开展扶贫产业发展评估,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重点,推进扶贫主导产业长期发展和持续稳定带贫增收。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以县为单位建立带贫主体目录,将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为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系统评估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主要风险。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市县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市县风险防范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干部群众产业扶贫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深入展问题整改“开回头看”。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部署,组织市县全面细致排查产业扶贫全过程、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消除死角,堵塞漏洞,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排查和整改一体推进,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八、推动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在发展目标上,引导各地由注重产业覆盖向注重产业长效发展转变。工作布局上,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力度,同时兼顾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环节上,加大对产后加工、主体培育、产品营销、科技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成效考核上,重点考核产业发展基础性工作和带贫增收能力,持续推进扶贫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九、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保险支持。继续将贫困因素纳入资金分配权重,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等支持产业扶贫力度,优先用于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由贫困县因地制宜确定支持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环节。鼓励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受疫情影响大的带贫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发放信贷资金。支持全省农担体系切实降低对贫困地区担保费率,助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扩大品种覆盖面和加大保障力度。 十、做好产业扶贫攻坚总结宣传。各地全面总结脱贫攻坚以来的产业扶贫工作实践和宝贵经验,用客观事实、鲜活案例,全面展示产业扶贫攻坚成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正面宣传,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讲好龙江产业扶贫故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攻坚氛围。积极应对舆情,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十一、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中的特殊重要性,把产业扶贫摆在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产业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收官之年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强化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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