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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东亮,男,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在探索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劳动形态变化及其与人的解放的关系等问题的过程中,聚焦和阐发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许多学者力图在重构马克思“抽象劳动”思想的基础上,对非物质劳动、数字劳动、智能劳动、情感劳动等劳动新形态及其实践效应进行深层解读。就总体而言,学界关于马克思“抽象劳动”思想的研究仍处于承前推进、观点纷争、莫衷一是的状态。为进一步推进相关问题的研究,有必要深入探究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思想的原初语境、历史延展和理论逻辑。众所周知,“抽象劳动”批判是马克思建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理论思维支点之一,也是马克思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向度之一。以“抽象劳动”为内核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既是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枢纽,也是理解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文明“二重化”悖谬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原点。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肇始于《巴黎手稿》,成熟和完善于《资本论》,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个进程。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是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更是一种价值哲学批判。一、“抽象劳动”批判的“人本学”向度:异化劳动与“类活动”伦理 在西方思想史上,黑格尔最早提出“抽象劳动”概念。黑格尔认为,政治经济学不仅仅是商业和制造业的范围,同时也是伦理的一个基础层面。黑格尔力图把德国哲学的“教养”因素注入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概念,赋予劳动概念一种人类精神的自我塑造和自我解放的意义。青年黑格尔在耶拿时期《伦理体系》(1802—1803)草稿中将劳动设定为构建“人伦的体系”的起点。黑格尔此时所说的劳动是近代社会特有的为了交换的劳动,这种劳动不再是为了直接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旨在满足整个社会的总体性的需要。“对于劳动本身同样在这时有一种要求:它想得到承认,想拥有普遍性的形式;这是一种普遍的方式,是一切劳动的一种规则,这种规则是某种自为存在着的东西。”这种“自为存在”的规则,使劳动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性的劳动。在个人需要的范围与他为此从事的活动之间出现了全民族的劳动,任何一个人的劳动从其内容来看,无论对于大家的需要,还是对于满足他的一切需要的符合程度,都是一种普遍的劳动,这就是说,具有一种价值。因而,“他的劳动变为一种形式的、抽象的和普遍的劳动”。黑格尔认为,由于抽象的普遍的劳动建构了“劳动—需要体系”,所以它在人伦意义上推动了主体间的普遍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承认。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论述了“个别的人在他的个别的劳动里本就不自觉地或无意识地在完成着一种普遍的劳动”的逻辑,从精神生成的角度把劳动规定为人对自然的一种加工和塑造,是一种“否定性行动”的“理性活动”,强调人的自我意识要在劳动对象中、在他人的承认中实现。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更多在分工的抽象化所带来的精神进步的肯定性联系中阐述劳动,揭示抽象劳动与分工、生产增长、人际关系等之间的意义关联,把劳动作为所有权的根据,认为劳动是人格从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性的“陶冶”中介。“劳动中普遍的和客观的东西存在于抽象化的过程中,抽象化引起手段和需要的细致化,从而也引起了生产的细致化,并产生了分工。个人的劳动通过分工而变得更加简单,结果他在其抽象的劳动中的技能提高了,他的生产量也增加了。同时,技能和手段的这种抽象化使人们之间在满足其他需要上的依赖性和相互关系得以完成,并使之成为一种完全必然性。”在黑格尔那里,抽象是一种从可感现实中获得的普遍性,即同一性和一般性,抽象是一种在思想中展开的过程。在黑格尔精神哲学体系中,“抽象劳动”是人类精神自我发展的一个积极的、必然的中介环节。所以,黑格尔所谓的抽象劳动,“既不是特殊意义上的体力劳动,也不是特殊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而是在绝对本体论的意义上充满精神的”。马克思从这里看到黑格尔的贡献,即“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既然“抽象劳动”只是精神发展的一个中介和环节,那么,黑格尔必然会意识到抽象劳动的限度。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丰富规定性的剥离,内含一种对于劳动的异己规定性。黑格尔注意到机器生产条件下抽象劳动的消极意义,如劳动整体性的分割、劳动多样性的消解、生命有机体的肢解等。“生产的抽象化使劳动越来越机械化,到了最后人就可以走开,而让机器来代替他。”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关于劳动中“苦恼的意识”“高尚的意识与卑鄙的意识”的斗争等思想,“紧紧抓住人的异化不放——尽管人只是以精神的形式出现——,所以它潜在地包含着批判的一切要素”。马克思最早在1844年《巴黎手稿》(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提及“抽象劳动”。巴黎时期的马克思承接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等关于“抽象劳动”的思想,在《巴黎手稿》第一笔记第Ⅰ部分结尾,马克思设问道:“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马克思接着这个设问做出了一个判断:“劳动在国民经济学中仅仅以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这里显现了“抽象劳动”与“谋生劳动”的某种同一性。如果从《巴黎手稿》的主题来看,马克思这里所谓“抽象劳动”更可以说是对“异化劳动”本质的一个总体性概括,它包含特定主体立场和价值哲学批判意蕴。
在马克思关于“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的论断中,“人类的最大部分”是指以工人为代表的劳动者。只有立足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劳动者立场,才能真正看到资本主义劳动的异化本质,并洞穿这种异化劳动的“抽象”特质。这种抽象集中表现为颠倒和分离。《巴黎手稿》的“抽象劳动”批判借助费尔巴哈人本学和黑格尔精神辩证法,揭示资本主义劳动中人与物、主体与客体、目的与手段、人的需要与动物需要、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少数人需要与大多数人需要等的“颠倒”,抨击资本主义劳动作为一种异己力量对人的感性生命的侵蚀和压制。国民经济学家虽然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但由于他们“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从而把具有丰富的、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类的最大部分”即工人看作“作为商品的人”,把作为他们的感性生命活动的劳动“变成抽取一切活动的纯粹抽象”。这种“纯粹抽象”,一方面,是商品交换意义的,即“把劳动只看成交换价值”,如工人作为商品的价格、劳动产品的交换价值等;另一方面,是工人劳动的强制性、机械性和片面性,“工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被贬低为机器,变成抽象的活动和胃”。抽象劳动即简单劳动、片面劳动、机器劳动等。“在马克思这里,劳动是‘抽象的’,不再是在精神的一种积极的普遍性的黑格尔式意义上,而是在抽象掉在劳动中要作为整体证实自身的具体的人的整体性的消极意义上。这种抽象的极端就是,劳动者不是以建设性的方式表现自己的生命,而是被迫仅仅为了找到一份劳动,就在劳动中出卖自己。”马克思认为,“颠倒”源于资本主义劳动的内在“分离”。这种分离在一般意义上表现为劳动、资本和地产彼此的分离,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一种资本同另一种资本、一种地产同另一种地产的分离,劳动同劳动报酬、资本同利润、利润同利息以致地产同地租的分离,生产和消费、活动和精神在不同的个人之间的分离等。在这些分离中,马克思最为瞩目资本主义劳动中存在的四重“分离”,即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分离、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分离、人与自己“类”本质的分离、人与人的分离。这四重“分离”的核心在于:劳动同它自身的分离等于工人同资本家的分离,等于劳动同资本的分离。这一分离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它既是异化劳动的表现,也是异化劳动的根源。这种分离使人类积累的劳动抽象为资本,变异为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使人与人的关系抽象为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对立关系。劳动的这种分离,使劳动成为一种异化的抽象劳动。针对黑格尔抽象劳动的“非对象性”和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分离—颠倒”,马克思汲取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概念的经济唯物主义内涵,借助费尔巴哈人本学的感性对象性“类”原则,初步提出了一个与抽象劳动对峙的、以感性对象性活动为核心的人本学意义的劳动概念。马克思凭依费尔巴哈“类”哲学,从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一体化意义上把人理解为“类存在物”,进而又从“实践”角度把“类”理解为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集中表现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生产。“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这种产生生命的生产活动就是自由劳动。在这种自由劳动中,劳动是人的类活动和类生活,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劳动产品是反映人的“本质的镜子”,劳动过程是“个人存在的积极实现”和人的“自由的生命表现”。在自由劳动中形成的社会联系,作为一种类存在,是人的真正的本质。针对国民经济学只是把劳动当作创造财富的源泉,从而把具有丰富的、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类的最大部分”看作“商品人”,马克思强调作为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劳动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能动与受动、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人的思维和人的“全部感觉”即马克思所说的五官感觉、精神感觉、实践感觉(如意志、爱)等,只有在这种作为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劳动实践中才能真正形成和不断发展。马克思进而在人本学意义上把“富有的人”的自我实现视为自由自觉活动即自由劳动的根本目的。所谓“富有的人”,“就是需要有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的实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作为需要而存在”。《巴黎手稿》关于“抽象劳动”的理解,是以否定古典劳动价值论为前提的,总体上囿于费尔巴哈人本学原则,因而,此时的“抽象劳动”更可谓一个人道主义“术语”,尚不是一个具有科学内涵规定和外延指向的理论“概念”。但由于《巴黎手稿》呈现了一幅关于“抽象劳动”的经济学—哲学研究的草图,凸显了“抽象劳动”批判所内蕴的一般伦理批判原则,开启了“抽象劳动”的哲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之路,为科学的“抽象劳动”概念的形成孕育了重要的思想胚胎。二、“抽象劳动”批判的“商品学”向度:劳动力商品与生命时间伦理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建构了科学的“抽象劳动”概念。这一概念的建构,成为马克思创建科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最重要理论逻辑原点和支点。抽象劳动概念的建构,以对劳动力商品尤其是劳动力“使用价值”及其特殊性的科学分析为前提和基础。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商品学这门学科提供材料。”“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的考察属于商品学。”在一般意义上,商品学是研究商品使用价值及变化规律的科学,主要研究商品使用价值的品种、分类、质量、检验、管理、流通、消费等。一般商品学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具有学科交叉性和贯通性。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处于社会交换和社会关系中,但并不直接反映任何社会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强调:“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它直接是表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和基础。这里的原因并不在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而在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特殊性。“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使用不仅能够创造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大于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不仅仅是形式规定,不仅仅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即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物质基础,它更是体现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的本质规定,即“活劳动”(工人的劳动本身)成为“死劳动”(资本)增值的手段。因此,这里所谓的“商品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学,而是特指“劳动力商品学”,即研究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及变化规律的科学。进一步看,在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视域中,所谓的“劳动力商品学”,也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要素论”或现代西方人力资本论意义的劳动力商品学,而是特指马克思通过考察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性质、属性、地位、作用及其变化规律,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商品买卖、剩余价值生产、工人阶级生存境遇等及其与“抽象劳动”之间的本质性关系的分析和阐发。在“商品学”意义上,抽象劳动就是商品生产中“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的耗费”,即体力和脑力的耗费。抽象劳动意味着生产各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一定的、有用的、具体的性质被抽象掉了,各种不同具体劳动被同质化、量化和简化为等同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一般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这种同质化、量化和简化,“表现为一种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把一切商品化为劳动时间同把一切有机体化为气体相比,并不是更大的抽象,同时也不是更不现实的抽象”。在与资本相对峙的意义上,劳动力“是工人的用于一定目的的、因而是在一定的形式下表现出来的生命力本身”。在存在样态上,劳动力只“是单纯抽象的形式,是创造价值的活动的单纯可能性,这种活动只是作为才能,作为能力,存在于工人的身体中”。历史地看,只有在劳动力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完全分离和高度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才成为商品,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使用,只有在与资本的结合中才能成为实际的、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因此,只有在以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为根本目的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劳动才表现为“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才表现为“抽象劳动”。因此,抽象劳动是人类劳动的历史性规定,是资本主义劳动的特有属性。针对“劳动的价值”的论调,马克思通过区分劳动与劳动力,强调劳动力的耗费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创造剩余价值的源泉。“劳动的价值无非是劳动力的价值。”就理论的革命性而言,马克思超越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而走向“劳动力价值理论”,这是马克思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在价值理论上的根本差别。或许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何以说他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作为“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的耗费”的抽象劳动概念,实际上蕴含深度的生命政治批判向度和生命时间伦理理念。保罗·维尔诺认为:“要想理解‘生命政治’这一术语的理性内核,我们应该从另外一个概念开始,一个来自哲学观点的更复杂的概念:劳动力(labor-power)的概念。”工人的活体生命是劳动力的基质,它包含能力、潜力、活力,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本身。马克思把这种作为生命力的脑体活动本身称为“活劳动”,并用“造形”“火焰”“酵母”等词比喻这种“活劳动”的创造力意义。资本家特别关注作为劳动力商品载体的工人的“生命”。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对资本占有者来说,“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资本对劳动力的统治、支配和剥削,表现为资本家围绕资本增值,对工人的身体、需要、消费、工作时间、日常生活等“生命要素”的筹划、控制和规训。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中,工人劳动力的耗费表现为生命时间的耗费。工人的生命时间被资本主义生产时间结构所统摄和控制。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尽管时间是价值的尺度,但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表达的整体性中介并不是一种时间的运动,而是一种实质时间在空间中向抽象时间的变形,也就是说,从特殊变成普遍再变回特殊。这一空间中的中介建构了一种抽象的、同质化的时间框架,它保持不变,并被作为运动的尺度。由此,个体的行动发生在抽象时间之中,且以抽象时间为参照尺度,但无法改变这一时间”。这样一来,时间本身便独立于人的活动,成为一种抽象的、绝对的、均质的时间,成为规定商品价值量的绝对尺度。这种抽象时间成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和经济核算单位,服从和服务于资本增值的需要。工人的全部生命时间变异为劳动时间,“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于是,抽象劳动表现为抽象时间,工人被一种严密的时间体制所管控和支配。“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应当用于资本的自行增殖。”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时间采取工作日的形式。无限度追逐剩余劳动的资本,不仅突破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工作日的身体极限。“资本把积蓄、更新和恢复生命力所需要的正常睡眠,变成了恢复精疲力竭的有机体所必不可少的几小时麻木状态。在这里,不是劳动力维持正常状态决定工作日的界限,相反地,是劳动力每天尽可能达到最大量的耗费(不论这是多么强制和多么痛苦)决定工人休息时间的界限。资本是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它靠缩短劳动力的寿命来达到这一目的。”消灭时间统治、时间剥夺和时间剥削,彰显时间的生命价值和人本意义,是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的重要价值取向。在马克思看来,时间是人的生命的本质。“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马克思力图揭示时间的生命本质意义,凸显时间作为“人的积极存在”的意义。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消灭,财富的尺度将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这种自由时间是个人受教育、发展智力、履行社会职能、进行社交活动、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创造科学和艺术等的时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一般财富发展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发展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崩溃意味着,劳动作为人的能力本身的发挥而成为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人的生命价值实现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这将是一个持久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把工作日的缩短视为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跃迁的根本条件。也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肯定工人为争取缩短工作日而展开的斗争及其历史意义。[color=rgba(0, 0, 0, 0.9)]三、“抽象劳动”批判的“价值学”向度:价值形式与劳动正义伦理 在马克思看来,抽象劳动在其现实形式上表现为劳动力耗费的凝结或凝固。“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对象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8]65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一般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它是“社会实体的结晶”。这种“结晶”以货币、资本、利润、利息等价值形式表现出来。“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实体,价值实体是物化了的抽象劳动。“价值形式”分析是马克思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立足点和切入点。因为,“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也是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的细胞形式”。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或“价值实体”。但是,“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因此,马克思称商品价值的对象性是一种“幽灵般的对象性”。就是说,商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只存在于我们的抽象中,或者不妨说只存在于各个商品所有者的抽象中,对于各个商品所有者来说,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放在仓库里,作为交换价值放在心上”。但是,马克思强调商品价值的实现并不仅仅是思维的过程,从根本上说,“它只是在交换过程中才成为现实”。不同的具体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呈现为一般的抽象劳动。更重要的是,交换价值代表了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社会身份。“这种特定的社会身分,决不是来自人的个性,而是来自以商品这个特定形式来生产产品的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可见,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表达了资本主义“价值形式”真实的社会抽象过程,抽象劳动反映了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平等交换不同使用价值的关系。同时,商品价值不是以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测定的,而是以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测定的。抽象劳动作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是不同质的劳动的社会强制的均等化的结果”,因而体现了不同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关系。总之,在马克思看来,“抽象劳动”是一种发生在商品社会中的现实的抽象,价值是这种“现实的抽象”的社会表现形式。古典政治经济学将资本主义的各种收入形式当作既定前提,从各种创造财富的不同具体劳动中形而上地抽象出“劳动一般”,把这种“劳动一般”视为财富形式的共同点,并基于“劳动一般”,将资本、土地、劳动等理解为单纯的生产要素,据此论证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的自然永恒性。庸俗经济学提出劳动—工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三位一体”公式,混淆资本与生产资料、土地与土地私有权、劳动力与劳动、劳动与雇佣劳动等,把资本、土地、劳动等一概视为财富,并且把这三种财富看作利润、地租和工资这三种收入的源泉。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既不存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也不存在资本增殖(即利润)对价值规律的背离。同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囿于商品交换领域,把劳动与资本的剥削关系描绘成一种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描绘成一种基于自由平等的伦理中立事实。如此一来,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压迫、奴役、剥削等,就被一种所谓基于独立的商品占有者即资本占有者和劳动占有者之间的自由平等的买卖关系所遮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具有了伦理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作为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虽然“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做他的研究的出发点”,发现了工人、资本家、土地占有者之间经济利益的对立,初步看到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但他仍然“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做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阶级关系”构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可逾越的界限。马克思指出:“价值概念完全属于现代经济学,因为它是资本本身的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最抽象的表现。价值概念泄露了资本的秘密。”马克思在全面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生产的物质过程及其社会形式、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等辩证关系中,揭示了商品的价值形式及其本质。“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在对资本主义“价值形式”的分析中,“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通过以抽象劳动为内核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中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阶级关系),突破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可逾越的界限”。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一种关系,而且是一种对活劳动能力的关系”。资本主义是一种资本无偿占有劳动剩余价值的现代剥削制度。“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是资本主义社会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奴役集中表现为:“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资本对劳动的无偿占有和剥削集中表现为:“一切剩余价值,不论它后来在利润、利息、地租等等哪种特殊形态上结晶起来,实质上都是无酬劳动时间的化身。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所以,与“三位一体”公式不同,马克思的结论是:利润、工资、利息、地租等都是价值和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马克思通过揭示商品所有权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强调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的“活劳动只不过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对象化的死的劳动增殖价值,赋予死劳动以活的灵魂,但与此同时也丧失了它自己的灵魂,结果,一方面把已创造的财富变成了他人的财富,另一方面只是把活劳动能力的贫穷留给自己”。资本积累必然产生“两极分化”,“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劳动者的劳动付出和劳动所得是不对等的。贫困积累是资本积累的必然产物。消除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剥削、解放劳动、维护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劳动者的利益、实现基于劳动的正义,是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指出:“只要社会还没有围绕着劳动这个太阳旋转,它就绝不可能达到均衡。”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均衡”,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在消除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剥削、社会“围绕着劳动这个太阳旋转”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界、人与人的和谐状态。“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为达到此目的,马克思认为,从理论革命的意义上说,要用“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取代“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建构以劳动正义为基础的“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从实践革命的意义上说,要建立一种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起来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通过“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实现自由平等的“联合劳动”。结 语 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的三个向度既体现了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思想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历史逻辑,也彰显了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逻辑。从“人本学”批判到“商品学”批判再到“价值学”批判,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超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人本学”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要素论意义的“商品学”,走向基于“劳动—资本”辩证法的“劳动力”商品学和价值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死劳动”与“活劳动”、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物质劳动与非物质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等矛盾运动及其规律,建构基于“自由人联合体”的、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的自由劳动。同时,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的三个向度也不能完全归结为思想史意义上的替代性的视角转换关系,而是更具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贯通性意义的互撑性的理论逻辑关系。其中,“人本学”批判及其孕育的立场,是起点,也是基础;“商品学”批判及其所指向的对象,是中介,也是实体;“价值学”批判及其所呈现的关系,是纽带,也是根本。马克思“抽象劳动”批判的三个向度,体现了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历史与道德、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等的统一,为进一步正确认识和理解当代社会劳动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编辑:思齐 文章见《中州学刊》2024年第3期“伦理与道德”栏目,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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