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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杰,男,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地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祖健,男,通讯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地政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并科学阐述了其深刻内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农业作为最基础、最古老、最重要的产业,具备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深厚“土壤”。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2023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围绕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加大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用创新科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当前,农业稳产保供压力依然较大,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紧张,现代农业发展制约因素仍旧不少,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愈加紧迫。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破解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而言,加强农业农村及其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创设,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学术界对新质生产力的生成逻辑、内涵特征、实现途径等展开了广泛讨论,初步形成了新质生产力研究的知识谱系,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对于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学者们更多关注其发展的基本逻辑、理论脉络、基本内涵、现实困境和提升路径,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农业新质生产力与小农户生计关系、与粮食安全的内在机理等,也有个别学者探讨农业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逻辑,研究提出以新型生产关系塑造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改革路径。总体来说,学术界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仍有待厘清形成统一认识,尤其是对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改革举措的全面系统研究还相对匮乏。鉴于此,本文在探讨农业新质生产力核心要义的基础上,阐释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构建的基本要求,深入剖析当前构建农业领域新型生产关系存在的现实障碍,最后系统提出构建新型生产关系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现路径。一、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 廓清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发展路径,准确理解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是把握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政策着力点的重要前提。1.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农业新质生产力实质上是新质生产力在农业领域的内涵外延和具体实践,它与新质生产力是部分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农业新质生产力重点把握“新”和“质”,“新”表现为技术应用新、产业业态新、发展模式新、价值创造新,“质”表现为生产力的质态新和质效新,更多强调农业生产力质变后的新质态,并不是简单绑定的高新技术和简单等同于某一特定的农业业态。从基本内涵看,农业新质生产力以农业领域技术、产业业态、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等创新为引擎,培育更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研发更高技术含量的农业劳动资料,开拓更广范围的农业劳动对象,实现农业领域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优化及其创新组合的跨越式提升,大幅提高单位劳动力产出农产品及服务的总量和质量,能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推动力和支撑力。本质上讲,它是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由农业技术革命性突破、农业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农业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农业生产力发生质变的结果。从主要载体看,农业新质生产力发轫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未来农业的转型过程,以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与细分农业领域交叉生成的崭新业态为依托,通过发展模式变革、产业融合升级等形式,实现农业由依赖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的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式转型。从基本特征看,农业新质生产力既具备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典型特征,也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第一,高科技特征。农业新质生产力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智能制造等前沿技术融入农业生产各环节,实现从种植、养殖到加工、销售的全链条技术创新,使农业产业的全链条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一方面,将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成果运用于具体农业生产活动,破解农业生产中资源环境等自然因素的约束难题,提高农产品的产出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运用生物技术、智能制造等科技创新成果引领农业产业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推动农业产业升链、特色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未来产业拓链,实现农业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第二,高效能特征。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能更多体现在农业产出结果,实际上就是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从目标看,农业新质生产力就是要解决农业发展效能不高的难题,逐步摆脱传统粗放、低效的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业由大而不强、多而不优到又大又强、又多又优的嬗变。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创新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组合以及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有效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一方面,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土地、水资源、生物资源以及农业设施等农业资源的精准投入,减少生产资料浪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更高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优化和创新生产要素组合和生产流程,整合供应链管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优化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物流与销售流程,缩短农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等,促进农业效能大幅提升。第三,高质量特征。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核就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换言之,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农业农村领域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一方面,农业新质生产力在有限资源条件下通过科学种植、优质品种选择和严格质量控制,创新生产模式,供给更多的个性化、绿色化、多样化的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服务,更好服务于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农业绿色发展转型,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农业贡献。第四,自身特殊属性。一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自然属性。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就是要最大程度减小自然力的影响和制约。但从农业生产力发展历程看,无论农机、育种等社会生产因素在农业生产系统中起多大的作用,都改变不了农业生产是利用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转换关系来获得农产品这一本质属性,农业生产基本劳动对象依旧是具有生命的动植物。为此,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就要充分尊重生命有机体的生长发育规律,一些工业领域的高精尖技术不能简单平移到农业领域。二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一方面,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为人们提供更优质的农产品,但农产品价值低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其不同程度地阻碍着农业产业的高投入;另一方面,像农业气象、农业灾害预警、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相当部分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使用不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导致这些技术很难通过市场实现转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较大的现实挑战。2.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由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可以推断,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应以农业数字化、智能化为主线,通过积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农业深度转型升级,实现传统农业生产力的革新和质变。对比传统农业生产力,农业新质生产力最突出的变化就是更加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农业新质生产力摆脱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一般是指由原来依靠要素简单组合、小农生产的传统农业生产力发展路径,转变为通过更好发挥新型要素功能、促进新型要素高效组合、发挥最大效用的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路径。具体来说,传统农业生产力发展主要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科技进步来实现的。在生产关系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大大解放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在农业技术方面,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过去29年我国农业的发展经验和教训,要求“我们一定要集中力量抓好农业技术改造,发展农业生产力”,这对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前者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劳动者积极性,实现了农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后者是通过农业技术改革不断改良品种,优化生产工具。而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更多强调集成创新和综合创新,除了农业科技创新、生产关系调整带来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外,还包括产业业态、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等创新。换言之,在注重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法”实现粮食增收增产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强调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实现农业领域颠覆性的产业模式创新,促进农业领域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不断夯实农业新质生产力生成的策源地和主阵地。二、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基本要求 根据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发展路径可知,农业新质生产力更加突出科技创新的作用,更加注重生产要素优化及其创新性组合,更加强调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对原有农业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的全面革新。这就为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即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更加协同,劳动者对科技创新成果形成的生产资料的依赖性更强,农产品交换中市场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农业再生产中分配环节的普惠性更强,农产品消费和生产更加紧密,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更加多元化、高效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思想。一般来说,科学创新和技术进步本身不创造新的生产关系,而是由技术变革引发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升,然后带来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进而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之间出现了不同的结构关系,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形式产生了影响,并逐渐形成新型生产关系。从社会再生产环节看,生产关系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均有体现。基于此,本文将农业领域生产关系界定为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生产组织方式、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农业再生产环节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根据农业新质生产力对新型生产关系构建的新要求,需要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农业再生产的四个关系、生产组织方式、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重塑农业领域生产关系(见表1)。表1 农业领域传统生产关系与新型生产关系对比
1.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更加多样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多通过农业生产要素的创新性组合和跃迁来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幅提升。农业生产资料就是劳动者进行农业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它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包括土地、劳动力、农业机械、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技术、数据等。传统生产关系中,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类型界限分明,但在新型生产关系中,由于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生产资料种类变得更多,相互融合程度会更高,生产资料的权利体系和内容会趋于复杂化,生产资料的共享程度变得更高。这一点在数据生产要素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数字农业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领域。在大数据背景下,农业领域数据资料也会作为新的生产资料,数据的所有权主体类型特别多,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等,数据产权关系变得复杂化,数字生产要素的可共享性也更高。2.农业再生产的四个关系要全面革新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最大特点就是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对农产品直接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均有不同程度影响。第一,直接的生产关系方面,尽管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自然特征决定了自然类生产资料不可或缺,但是随着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劳动者对自然类生产资料的依赖度会趋于下降。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高科技和高效能特征决定了农业直接生产环节中的科技含量较高,这将促使生产关系中劳动者之间的协作会更加紧密和系统化,劳动者对先进机器设备、优异种质资源等生产资料的依赖程度也会更高。第二,交换关系方面,由于农产品和农业服务的网络化推广,交换关系不再局限于固定物理时空,呈现出灵活性、流动性特征,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国内外市场一体化趋势明显,平台经济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形式。第三,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方面,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能和高质量特征决定了分配关系中分配要素增多且共享性、普惠性更强,消费关系也呈现出个体化定制的态势,消费和生产的适配性更高,将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3.生产组织关系和经营管理模式要系统优化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具体实践者。这些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需要按照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进行适时革新和发展。“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小农户而言,随着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经营管理模式也更加智能化;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前沿技术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组织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和劳动者的关系由传统的自上而下垂直化管理向扁平化、平台化管理不断演进,经营管理模式也更加智能化、多元化。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要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必然要求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数据等生产资料的产权体系更加复杂化、共享特征更加明显,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的融合性、流通性不断增强,农业的生产组织、经营管理也要不断优化升级。具体来说,第一,农业生产资料权利体系共享性特征突出、开放性增强,土地、科技、人才、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融合度和流动性要越来越高,特别是优质生产要素包括现代生产要素、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等,要畅通流入农业再生产中的生产、交换、消费等环节。第二,农业市场体系要更加完善,推动农产品市场更加融合统一,个性化消费需求得到更多满足。第三,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方面要适应新技术、新理念,实现生产组织平台化和经营管理智能化。三、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面临的现实障碍 根据构建新型生产关系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要求,农业生产资料产权体系趋于更加复杂化、更加开放,对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的融合性、流通性要求不断提高,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的生产组织、经营管理模式变得更加重要。据此,反观当前的农业发展实践,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仍存在一些堵点卡点。1.从生产资料产权看,部分农业生产资料权利体系尚不健全当前,农村土地和数据等生产资料的权利体系不够健全,影响了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相互融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要素创新性组合的可能性,不利于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一方面,农村土地权能及其实现方式离实现农业生产要素高效流动、深度融合的要求还有差距。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是资本、科技等其他生产要素的空间载体。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到实行农地“三权分置”,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力发展。但囿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长期影响,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土地在权能内容上仍不完整,农村土地权能的身份依附特征明显,权能实现方式有待完善,不利于城乡土地要素及其他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和有效融合。另一方面,数据生产要素产权体系建设不足,影响了优质生产要素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影响下,数据生产要素不断渗透到农业生产领域,影响着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一般来说,按照数据所有权分类,农业数据可以分为小农户中个人隐私数据、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数据、公共数据和中间数据。从实践来看,对于前三者数据的所有权主体容易确定,但对于个人使用农业企业开发平台产生的中间数据来说,这类数据在现实生活中的产权关系是极其模糊的,如何界定仍旧是一个现实问题。与此同时,数据安全管理的配套政策供给也不足,直接阻碍了优质数据要素顺利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2.从直接的生产关系看,农业科技体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根据上述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的要求,在直接生产关系中劳动者对先进机器设备、优异种质资源等生产资料的依赖性日益增加。这就意味着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供给既要满足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需求,还要突破形成更多种业、农机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然而,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一些堵点,直接制约着农业科技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第一,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有待健全。一些农业院校职责不清,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部分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学校普遍开展从基础到应用的全链条科技创新,致使它们之间存在着职责分工不明确、学科结构趋同化、科研目标同质化等突出问题,影响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质量和应用效果。第二,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仍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而高校和科研院所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对一些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短期内难以产出相关研究成果的农业技术难题开展针对性研究,仍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利于激发创新主体的创造力。第三,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有待健全。目前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够灵活,影响农业生产科技成果供给水平,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两张皮”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科研院校农业研发成果滞后、“科研成果放在抽屉里、锁在办公室”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制约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和质量。从第六次国家技术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农业农村领域处于国际领跑地位、并跑和跟跑阶段的技术分别占10%、39%和51%,总体仍然处于“少数领跑、多数并跑和跟跑”的格局,农业基础研究薄弱、原创性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并未根本性转变。3.从交换和消费关系看,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优化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要素在农产品交换、消费环节的创新性组合,也不利于提高农产品的综合效能。第一,农产品流通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农产品流通标准仅停留在流通全过程中的部分环节,但由于缺乏强制性规定,标准的推广和使用也非常有限。例如,我国水产品、肉制品、冷藏车等涉及冷链相关的标准有近200项,但真正落实的很有限。第二,农产品流通体系管理机制有待优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对应不同的监管部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不清晰,执法区域存在较多的重叠、交叉情况,部门执法缺乏有效合作,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行业监管水平较低。第三,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缺乏有效的产销对接机制。部分地区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市场需求与生产供应无法有效衔接,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户基本是通过邻里乡亲获取产品销售信息的,通过正规渠道和现代传媒手段获取信息的比例不高。这与新型生产关系中消费与生产适配性更高、个性化消费需求满足更充分还有一定距离。4.从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成熟度不高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生产组织方式呈现的是平台化,农业经营管理更加多元化和智能化。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日趋多样,但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仍不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一方面,在具体组织管理中,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普遍沿用传统粗放式的农业经营管理方式,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要求。根据2023年的有关调研结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能力的突出短板就是经营能力不足,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现代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对于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大都处于未知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仅是从形式上进行运营模式创新,而未将现代化管理理念落实于实际运营中,所以其相关管理工作仍停留于传统单一化的形式上,尚未具备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离平台化和扁平化的经营管理还有差距。更有甚者,个别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比较僵化,决策流程长且效率低,难以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变革。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靠的是农业经营主体对现代农业科技以及农产品加工相关科技成果的具体运用。实质上,无论是农业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还是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方式粗放,从根本上说都是农业经营主体自身能力素质不高导致的。这一点从当前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受教育整体水平就能看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数据显示,我国接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仅占7.1%,接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只占1.2%。四、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实现路径 聚焦当前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面临的现实障碍,要通过完善农村土地和数据要素的权利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农业人才培育体制机制等,加快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让各类先进优质的生产要素向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方面顺畅流动,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及创新性配置。1.完善农村土地和数据资源的权利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完善农村土地和数据资料的权利体系和管理利用政策,可以打通土地、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畅通流动和创新性配置。第一,审慎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承包地方面,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继续完善承包地权利体系和权能内容,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土地经营权抵押规章制度。宅基地方面,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和要素市场配置的要求,聚焦保障居住功能和实现财产权益两个制度目标,探索完善农村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健全闲置农户合法住房盘活利用机制,完善闲置农房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构建强化租赁双方权益平等保护制度,完善闲置农房流转合同管理政策和经营性项目发展扶持政策。集体建设用地方面,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主要目标,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并探索其有效实现方式,强化入市配套政策创设和有效供给,探索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机制及有效路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二,深化农业领域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首先,探索构建农业数据权能体系。鉴于“原始信息→数据加工→分析→应用”等多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数据要素的价值增值,因此要明晰不同环节数据要素的权利:原始数据归其创造者所有;对于政府、企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以合法程序等价或无偿收集并处理后的数据,由数据加工者享有其使用、收益和转让等权益;数据提供者依法享有自由不受剥夺、隐私不被窥探、信息不被滥用等数据人格权。其次,完善农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建立明确的数据流通产权、交易、收益分配及治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规范,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确立明确的农业数据治理规范,确保农业基础数据资源合法有序流通,促进数字要素高效利用。最后,完善农业基础数据库共享体系。重点发展大数据中心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构建覆盖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农村宅基地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大数据体系,为农业领域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提供支撑。2.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一方面要满足劳动者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及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要让科研成果更快速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第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一方面,继续深化农业科研机构改革,明确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层级农业科研机构的功能定位,健全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引导和市场技术协同攻关,针对农业领域“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前瞻性地确立农业技术领域重大攻关项目,调配全国优势力量集中攻关,加快推进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提高农业领域高水平科技的自立自强。第二,完善农业科研管理体制。以新一轮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科研管理体制,针对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加大稳定投入力度,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转让机制,让科技创新者多受益、少受限,为农业科技工作者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第三,完善激励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完善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激励措施和办法,提高研发人员对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的技术难题开展针对性研究的积极性,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建立成果与市场相适配的技术研发机制,支持经济大省、农业强省先行先试,迭代升级各类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园和产业融合园,引进和培育体现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的项目和产业,建立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第四,健全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农业科技项目立项机制,构建一套学术专家设计主导、吸纳基层生产科技需求的项目立项管理体系,多听基层声音,多让农业企业出题,实现科技项目立项与市场需求高度契合。另一方面,要重点建立稳定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开展针对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机制,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全链条高质量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以农业科技创新催生农业领域的新兴产业。3.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可以使农产品在交换环节更具灵活性、流动性,而农产品数字化流通体系可以实现农产品产销有效衔接,满足更多的个性化消费需求。第一,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首先,完善农产品市场政策体系。继续加强法制建设和规划指导,明确不同部门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权责,完善农产品流通管理机制和标准化管理政策,健全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机制,推动形成公平、高效、透明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生产消费高效衔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机制,创新农产品产销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利用自身优势,向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经营链条,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最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农产品直供配送云平台、冷链物流公共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企业等加快数字化建设。第二,完善农产品数字化流通服务体系。首先,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产销对接体系,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其次,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发挥好电商基地、农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等载体的功能作用,探索“电商企业+生产基地+农户”“农业园区+电商企业+农户”等合作组织方式,完善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最后,加大物流、冷链等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有效供给。构建符合区域农产品流通需求的物流空间布局,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强新业态流通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农超对接”的基地到终端的冷链储藏、冷链运输及终端冷链设施项目建设,构建新型零售网络。4.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经营管理创新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离不开完善的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破除当前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从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两方面发力。第一,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在保障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一方面,要考虑家庭经营方式的可塑性、劳动时间的弹性等特征,注重提高分散、小规模农户的组织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有力促进农民合作经营,鼓励和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从事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充分发挥农业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资金整合能力和现代管理能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创新农业产业体系。第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持续加强服务主体的服务设施建设,有力推广土地托管、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等服务模式,创新探索“田管家”等新的服务模式,便捷、高效地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售一条龙服务,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导入家庭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业领域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5.改革创新农业人才培育体制机制更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是新型生产关系中的核心要素,也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资源。因此,要提高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业人才培育体制机制改革。第一,创新涉农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谋划新一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加快建设农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农业领域卓越工程师四支队伍,营造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的软环境,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更多的高端人才从事农业,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注入创新人才“活水”。第二,推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全面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支持、评价使用、引进流动、激励保障机制,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出台农民教育培训相关的专项法规,建立涵盖政府、社会、农民的多渠道共同投入机制,发展多层次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善管理的高素质农业经营人才,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更高素质的从业者。第三,健全农业企业家培养机制。建立农业企业家培育基地,构建农业企业家评优激励机制,加快培育一支掌握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具备现代经营理念、具有战略思维、热心服务“三农”的企业家队伍。创新与完善农业企业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将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于具体产业,培育发展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编辑:澍文 文章见《中州学刊》2024年第11期“‘三农’问题聚焦”栏目“农业新质生产力”专题,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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