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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的通知 便函资〔2020〕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森林经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集长期性和复杂性于一体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科学开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林资发〔2019〕104号)要求,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组成
专家组由管理、教学、科研、规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二、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研究森林经营重大技术问题,为全国森林经营宏观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二)负责森林经营成效监测和评价结果的审核工作。
(三)提供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审核的技术支持。
(四)提供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社会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服务。
(五)完成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组工作制度
(一)专家组在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专家组日常工作。
(二)专家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专家组工作情况,讨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
(三)秘书处每年要选定2—3个森林经营工作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四)专家组成员将根据业务需要、履职情况等因素每两年调整1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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