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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国家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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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11: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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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官网9月18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11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农业农村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水利部答复“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的具体内容。农业农村部在成文于9月9日的《答复》中指出,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区域。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支持。不断加大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力度。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具有粮食种植传统的地块划定,因此许多产粮大县都是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重点县,产粮大县奖励对于调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66.7亿元,比上年增加17.14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提出,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时,要求各地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建设范围。
  同时,水利部等部门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功能区内大型灌区提档升级,不断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此外,国家还鼓励各地将稻谷补贴政策资金向水稻生产功能区等优势产区倾斜。今年修订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作为安排各地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的测算因素,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央财力可能,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各项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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