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块   组织振兴   颜昌武:规范化为何在少数地方执行变了味?
返回列表
查看: 733|回复: 0
收起左侧

[治理策略] 颜昌武:规范化为何在少数地方执行变了味?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285万

积分

责任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852615

优秀版主

QQ
发表于 2020-11-24 09: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颜昌武(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基层治理为何需要规范化?
  基层治理需要规范化,是基层工作特性的必然要求。基层工作人员身处一线,直接与个体的民众打交道,既是与民众互动最为密切、最为频繁的工作人员群体,也是党和政府与民众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服务意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品质。那么,如何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的行为既能对上级负责也能对民众负责呢?规范化的引入正是对这一难题的求解所致。
  首先,基层治理的规范化能够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体现了鲜明的法治精神。规范作为组织活动中的“软法”,是对政府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指导、规定和约束,体现了官僚体制自上而下的纪律约束和监察纠偏机制的基本要求。基层治理的规范化,不仅有利于明晰部门权责,减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更有利于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基层民众权益等现象的发生。
  其次,基层治理的规范化能够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个体素质,体现了鲜明的理性精神。就基层组织的管理者而言,规范是在系统原则下设计出来的,管理者依据规范进行管理,能够提高立足本职、纵览全局的管理水平;就基层组织的成员而言,规范是组织对他们的指引性与约束性要求,通过对照规范进行自我管理,组织成员能够较好地掌握组织对自身的要求,确立起努力的方向和标准,进而提升自身素质。
  最后,基层治理的规范化能够方便基层民众办事,体现了鲜明的民本思想。基层民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有时出现跑错路、多跑路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有的地方基层政务不公开不规范所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就是要着力消除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随意性与模糊性,促使基层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更好地满足民众诉求。唯有科学规范、有序规范,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才能真正做到让基层民众满意。
  “过度规范化”是如何出现的?
  规范化管理是为了以规范来指引、规定和约束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效,但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少数地方对规范的理解过于生硬和僵化,忽视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过分追求形式上的“标准化”“简单划一”和“一刀切”;少数地方规定过细、过多、过滥,导致少数基层干部不得不为了达到某个规范化指标要求而弄虚作假。凡此种种,都是“过度规范化”的表现。“过度规范化”重共性、轻个性,重标准、轻创新,重外形、轻内在,实质上是一种以手段替代目标、只顾虚功不重实绩的形式主义。
  危害
  “过度规范化”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捆住了基层手脚,影响了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干实事的积极性,也破坏了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务实担当的良好形象;二是使基层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描眉画眼”等务虚功夫上,既浪费了有限且宝贵的行政资源,也加重了基层负担;三是可能会使少数基层干部“削足适履”,最终可能与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背道而驰。
  根源
  ① 我国少数地方基层治理中出现的“过度规范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简单化的决策思维。在“过度规范化”的形成过程中,这种简单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刀切”;二是“一锅煮”;三是“拍脑袋”。“一刀切”就是为了达成某种政策效果而采用相对单一的执行标准,即“一把尺子量到底”,忽视了各地不同的基础条件和发展特色;“一锅煮”就是不顾各地各部门实际,将各地各部门都放在一个盘子来比较;“拍脑袋”则是在出台规范之前,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甚至搞“一言堂”。
  ② “过度规范化”源于少数地方不健全的考核体系。基层干部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证明自身工作是合规的,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的考核体系是“合规考核”而不是“实绩考核”。因此,规范化演变为“过度规范化”,与少数地方重形式、轻实质和简单粗暴的考核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少数地方领导干部在制定考核指标时,缺乏深入地调查研究,注重文件、台账、表格等形式上的东西,忽视了干事创业的过程,忽视了办成事情、解决问题的成效。在实施考核时,也习惯了拿着规范化清单,看场地、看文件、看台账、看表格、看制度牌,如此考核,考在了纸面上、考在了台账上,反而忽视了基层干了什么事、解决了什么问题、办成了什么事。
  ③ “过度规范化”是少数基层公职人员策略性选择的结果。这种偏好性选择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基层干部眼睛向上,但他们更愿意去完成那些具有显示度的工作。“过度规范化”正是这样一种具有强显示度且工作量相对较小的工作。官员的精力与时间的有限性,迫使基层政府将注意力分配集中于对规范性材料的准备中,主动加压提高规范的标准,不断升级规范化的显示度与可读性,而忽略了实际的治理效果,这就使规范化滑入了形式主义的泥潭。另一方面,“过度规范化”是少数地方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消极地规避责任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基层工作复杂多变,治理对象和场域千差万别,治理信息复杂多变,少数基层公职人员用形式上的忙忙碌碌来掩盖实际的政策执行情况,毕竟摆花架子要比做实事更容易,也更能规避不作为的指责。
  如何治理?
  “过度规范化”使少数基层干部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平衡中滑向了极端的过程管理,也使基层治理深陷形式主义的泥潭,因而是时候对“过度规范化”加以必要的规范。
  首先,要明确基层的权责清单。在政府组织结构中,职责同构导致上下级间、条条与块块间权责不清,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出现权责共担的状况,进而导致少数上级部门容易向下级部门“甩”包袱,最终将责任转移给基层政府。因而,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指引,以打破职责同构的机构设置为突破口,明晰权责关系,用法律的手段推进政府权责优化配置,实现从每级政府都要管所有的事情转向只管特定的事情。要进一步细化职能部门事务下沉的准入机制,厘清基层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明确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纳入基层工作职责之内,不得作为基层的考核项目,防止上级以问责为由,借属地管理之便,不加拆解、事无巨细进行工作下沉。
  其次,要倡导“目光向下”的政绩观。基层政府具有接近民众、了解民众需求、快速解决民众难题的天然优势,其主要职责是为辖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但在实践中,基层政府的职责可能因“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这个兜底条款而走了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基层公职人员要在实绩导向的政绩观的指引下,把解决问题与群众满意度作为基层最实际的政绩,从政治忠诚、职业操守、伦理自主性等方面不断强化自身修养,提升责任意识,强化岗位认同和角色认同,自觉打造对基层民众负责任的行政模式。
  最后,要完善针对基层的考核机制。“过度规范化”大多伴随着“以材料论政绩”的考核方式。要治理“过度规范化”,就要着力规范和完善考核机制。一是要杜绝“千篇一律”“统一僵化”的考核要求,进一步提高“个性分”“创新分”的比值。二是要在考核中明确结果导向,融合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考核评价的落脚点应该在基层治理效果的评价上、在观察问题的解决程度与民众的切身感受上,而非在考核机制上“唯规范唯标准是举”。三是要在考核中引入服务对象评价。作为政策实际受益者的民众,更易识别出实质性的治理举措和“华而不实、面子工程”的“过度规范化”表象。当这种自下而上的评价压力足够大时,基层政府就有更多动力将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收藏:1 | 帖子:2951

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