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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开展常态化监督的工作要求,天津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抓实“四个深化”,推动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持续对天津市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跟踪监管。一是加快进度。对分配、支出进度较慢的区县,天津监管局联合天津市财政局开展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分析部分区县进度滞后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提醒加快分配支付。二是排查疑点。借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规范性存疑的项目进行排查,通过电话或实地查看予以核实。三是推动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并向财政部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到位。
二、深化基层服务,助力基层单位排忧解难。为全面了解掌握直达资金工作进展情况,天津监管局先后对滨海、西青等区进行实地走访,对和平、蓟州等区开展电话服务,就基层财政部门和资金主管部门在直达资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进行跟踪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困难问题,天津监管局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反映、提出建议,与天津市财政局协调联动、推动解决,积极为区县基层排忧解难,先后帮助区县基层反映直达资金监控数据更新存在困难、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政策口径有待统一等困难和情况,引起了财政部重视,后续完善了系统功能、增设了报表台账,并对政策口径进行了统一。
三、深化绩效监管,推动资金项目落地见效。为发挥直达资金作用,天津监管局将加强绩效监管作为提升资金效益、保证惠企利民的重要抓手。一是对直达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实地走访查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二是与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绩效跟踪监管,指导督促全市各区财政局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工作。三是拓宽监管视野,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就直达资金有关项目参加座谈、走访和联合调研,借力提升监管专业水准,实现监管效果最大化。
四、深化成果利用,提升直达资金监管质效。一方面,建立直达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持续对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将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信息和专题材料,向财政部报告反映、助力参谋决策,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流程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及时将有关情况问题反馈地方财政、督促整改落实,并持续做好问题“回头看”工作,密切跟踪问题整改,督促地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资金绩效。截至目前,天津监管局共计上报直达资金监管各类信息材料20余篇,多篇材料被财政部采用上报部领导,并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财政新闻、财经论坛等栏目刊登,提出的多条意见建议被财政部采纳。( 来源:财政部天津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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