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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虞崇胜:深刻理解迈向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政治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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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6 09: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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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崇胜(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01、“三者有机统一”原则提出过程和科学内涵
  1、改革开放之前,党、民、法三者关系的偏差。
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党就十分重视党、民、法各自的作用,但对于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未能够给予科学理解和准确定位,致使不时出现倚重倚轻的问题,从而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一定消极影响。
  2、改革开放以来,党、民、法三者关系逐步走上正轨。
  经过了漫长的探索,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关于“三者有机统一”原则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的明确表述。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比较集中地讨论了如何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问题。此后,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中,都特别讲到了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问题。
  3、十八大以来党、民、法三者关系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和实践创新,不仅在理论上深刻阐明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内在机理,而且在实践中已经找到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实现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党、民、法三者关系问题上,系统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黄金法则,从而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预设了最根本的理论基础。这为今天成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南。
  02、“三个坚持”之于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的战略部署,从2021年起我国正式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我们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时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这样的历史时空和现实时空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发展路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即“三个坚持”),才能保证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凝聚现代化国家建设的蓬勃力量,把正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基本方略。
  1、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保证。
  其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把正现代化国家建设正确方向的需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正确方向,进而才能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进步,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和谐的需要。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历来是中国各族人民最关切的头等大事。历史表明,没有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就没有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安居乐业。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凭借其丰富的执政经验和驾驭全局的能力,统筹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
  其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把亿万人民团结凝聚起来,共同建设美好未来的需要。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且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差异性较大,面临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只有正确调整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顺利解决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才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共建美好未来。
  其四,坚持党的领导,是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的挑战之需要。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敌对势力仍然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下,只有以坚强的政治核心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才能保证我国真正走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能够把人民组织起来、团结起来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政治核心。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要求。
  其一,现代化国家必须确立人民主体地位。现代化国家是主权在民的国家。确立人民主体地位,是所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政治标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就决定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其二,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发展方略,而且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其三,现代化国家必须依靠人民来建设。我国现行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国家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相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3、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治国方略。
  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依托和保证。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其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其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其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四,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03、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制胜法宝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充分注意到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和依赖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彼此联系、相互贯通,但又各有侧重,各自的内涵也有所不同。三者结合起来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有机整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党的领导是保证(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主体),依法治国是方略(方法),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既有所区别又能够整体推进,从而保证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整体性、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为了使“三者有机统一”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报告结合我国政治体系和政治实践实际,具体规范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党、民、法三者关系及其运行机制。这是一幅相对完整的党、民、法有机统一的现代国家权力结构蓝图。其中党处于领导地位,必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但党的领导不是包办一切,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总之,党、民、法任何一方都并非独立行动,而是共同行动。如此,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真正实现“三者有机统一”,进而成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设征程中不可违逆的政治逻辑。
  其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体运行路径是:人民有所呼,党委有所引,法律有所定。展开来就是一个由“四梁八柱”构成的政治逻辑链。“四梁”是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政协协商。“八柱”是人民有所呼、人大有所应、党委有所引、政协有所商、法律有所定、政府有所为、两院有所司、监委有所督。
  如果从现代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权利和权力科学配置的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环环相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现代国家政治运作体系,创造了内涵人类政治文明精华又充分体现中国国情的具有浓重中国特色的新型政治体系。如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黄金法则才得以真正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党、民、法关系政治逻辑的优势也才得以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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