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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6月10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用半年时间,组织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集中开展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钟海涛 局长:6月中旬即将启动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严查粮食流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压级压价、低收高转、拖欠售粮款等,坚决配合有关方面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价格稳定。
为何要开展“亮剑2021”?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是一部极其重要的粮食流通行政法规,系统规范了粮食流通经营行为、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节约和减损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首次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的禁止性行为,补齐了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制度短板。
与修订前相比,一个重要特点是,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从原来顶格处罚20万元罚款,提高到500万元,特别是对违法销售的粮食可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企业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提高了粮食经营主体违法成本;加强了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明确规定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升了执法监管威慑力,为在更高水平上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粮食市场健康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亮剑2021”如何实施?
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总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部署启动阶段,时间为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至6月上旬。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时间为6月中旬至11月底。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各地结合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适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前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垂管局完成本辖区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第四阶段为成果展示阶段,12月下旬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展示行动成果。
目前,各地夏粮收购工作陆续启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夏粮收购监督检查作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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