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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李波:治理重心下移需谨防基层滥权转责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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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3 09: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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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城乡社区社会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基层社区,是社会治理网络的“微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基层社区,社区干部成为“千条线下的一根针”,工作忙、心体累、事务杂。调研中发现,有社区干部因拨打居民电话次数太多,手机被限制呼叫;有的社区一个月制作台账达248项,月均参加会议次数达35次;疫情期间,社区11位工作人员服务7000多居民。社区干部的责任不能拒、工作不能推、任务不能折、服务不能缺、时间不能延。破解基层社区干部“为何忙、能否闲”难题成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
  社区干部在忙什么
  行政事务不敢拒。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行政工作,均涉及基层社区,需要社区干部协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是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现实中,“协助”变“受命”,“有关”变“无限”。社区干部具有信息优势,协助基层行政事务的效率高、效果好,但行政事务“无限”,会造成社区干部难履主责、荒废要事。
  居民事务不能怠。社区干部是社区居民诉求反馈的直接责任主体。“有困难找社区”“群众事务无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邻里纠纷、宠物扰民、儿童教育、环境创造等社区公共事务,均离不开社区干部实时介入,“怠遭骂,慢遭诉”。
  社会事务不可推。促进社区社会治理,离不开商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社区干部需要对接社会资源,尤其是公益资源。商业组织入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提供社区服务、社区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均需要社区干部支持和帮助。
  社区干部为何忙
  社区干部“重管轻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干部理应培育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但长期以来,社区干部精于行政管控,热衷命令,惯于下达任务,善于上传诉求。客观上,阻滞了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损害了基层自治,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忙碌。
  技术应用“供需错位”。新时代信息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互联网+等介入社会治理过程,旨在增强科技赋能,激活智慧社区治理能力。然而,开发人员不懂社区应用场景,智能设备维护滞后。智慧治理平台可操作性差。初始数据的生成渠道多样,内容复杂;数据处理主体,如社区综合数据服务平台、社区居委会、各类社会媒介,清洗、编码、聚合数据的标准和口径不一;跨部门、跨平台应用于社区治理,加重数据应用负担。基层智慧治理平台本应促进信息共享,拓宽居民利益诉求表达和群众监督渠道,但社区治理权责利边界模糊,无法判断何种信息应作为诉求进入技术主体内,也无法确定哪一部门应该为某一诉求承担责任,“转责推事”后,进一步加重社区干部工作负担。
  基层滥权转责推事,社区无权担责忙事。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至基层社区的本意是,问题解决在社区,服务落地在社区,而非让社区干部受命于无限事务。然而,行政事务不敢拒,居民事务不能怠,社会事务不可推,社区工作“形式主义”,社区干部“重管轻治”,技术应用“供需错位”,共同造成社区干部忙。
  何以化解社区干部忙
  领导干部“三带下沉”:人、权力、资源纵向赋能社区治理。领导干部带权、带资源下沉,推动权责利统一,消除权力滥用、有责无权、有责缺利、争利推责等现象。社区干部,进不了企业大门却负责信访和安全生产,上不了高速公路却承担高速安全责任。基层政府有权无责,一些下达社区的命令任务不切实际。会议、讲话、走访调研,浮于表面未下“沉”,不仅不减轻问题,反而加重社区负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领导干部具有政治资源和经验优势,带资源下沉可调动自身资源、协调利益各方。应推动事权、财权、决策权与执法权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权责对等。
  在公共服务决策中赋予社区更大参与权、表达权。社区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最佳场域,提升社区解决问题能力,能够将风险化解在萌芽。推动资源下沉,推动权责利对等,能够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工作效率。“三带下沉”,可通过基层挂职和基层设岗等方式实现。领导干部任社区“第一书记”和最终责任人,一干部负责一社区;或任项目负责人,一干部负责一件事。
  社区干部整合资源:推动“党政群商社”合作共治。提升社区干部组织力、号召力、推动力,基层治理将事半功倍。
  以社区干部为杠杆,撬动、整合各方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干部职位不高要求高,社区有限工作人员承担近百项工作,上传下达、线上线下、与人与事,大到工程建设、小至邻里矛盾,近乎全能。理论知识学习、政策要求落实、治理手段运用,社区工作不是循规蹈矩,社区事务不会一成不变,社区干部需具创新能力。基层政府应筛选和培育“企业家型”社区干部,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整合各方资源。
  用好政府资源。以文明社区、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智慧社区建设等为契机,挖掘社区资源,积极响应政策,将政策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社区积分制,调动居民参与公益行为积极性,激发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的活力。对接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为载体优化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治理社会化。
  整合资源,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党政群商社”五位一体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商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的协同治理功能。社区干部应积极寻找社区社会治理的资源方,搭建多元共治参与平台,实现多方参与、良性互动、持续协商、共赢多赢。通过居民座谈会、居民需求—社会组织对接会、志愿服务进社区等载体联通主体,实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促进。
  智能技术助力协同:智能设备与智慧平台适配治理实践。打造层次多元、结构合理的智能化系统设备开发团队。基层社区委派设备终端操作专员,联合智能科技企业的技术攻关专家,聘请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社区治理理论研究专家,组建“顶层设计—技术应用—治理实践”一线贯通的专业团队。由社区干部担任设备开发团队第一负责人,提升“治理实践”重要性,推动“顶层设计”“技术应用”与之适配。社区干部参与智能设备设计、初试、中试、终试和安装,坚持谁使用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厘清社区治理权责利边界,构建城乡基层智慧治理云平台综合体。智慧治理平台,需要集成式数据收集、标准化数据处理、协同化数据应用。社区党务、人口、服务、民政等信息,经人工收集或互联网客户端采集,进入综合体数据库,实时更新,对接居民诉求、服务需求,保障时效性、交互性、便捷性。在数据应用环节,社区干部作为社区治理的资源整合枢纽,链接各基层部门、治理平台,交流互通,协同发力。(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9月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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