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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策略] 王华: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及其环境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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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09: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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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01、生物文化多样性的学术逻辑及其发展
  生物文化多样性不是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简单叠加,而是二者的有机融合。生物文化多样性在生物多样性的自然科学维度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科学的社会和文化维度。因此也可以说,生物文化多样性的研究路径是生物多样性研究的一次社会文化转向,是跨学科研究普遍化的产物。
  生物多样性研究最初由生物学家和生态学家发起和关注,受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规范,依循“自然的”尺度,人和人类社会被基本排除在分析框架之外。在自然科学家们注意到某些“非工业化”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存在变化的相对同步性之后,文化多样性才被作为关联领域引入生物多样性研究,二者间的关系开始受到关注,生物文化多样性概念及跨学科融合研究方法进而初步形成。但此时对生物文化多样性的认识仍是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简单集合,它“或可被认为是世界多样性的总集合,无论这些差异因何而来。它既包括从基因到数量到种群到生态系统各种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也包括文化多样性的所有表现形态,从个体观念到文化整体,以及很重要的生物和文化相互间的互动”。
  当民族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等社会科学家也积极加入,基于“类中心”的社会研究和文化研究视野被充实进来。社会科学家从“人类的”尺度出发,探究民族、文化、语言、经济等人类社会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有机联系,与自然科学家形成跨学科互动,试图协力打通人与生物、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推进更全面、更具融合意义的世界多样性研究。自然与社会本就是“彼此相互构成、相互生产、相互建构”的共存关系,对二者交叉领域的研究自然不该固守所谓“人类力量”和“非人类力量”的机械划分。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发展至此,才相对平等地代入自然和人类两个核心尺度,发掘出二者间的密切关联和互动特性,从而走向更具实质性的跨学科融合。诸如社会生态系统、生态经济、生态政治以及人类生态学、环境人类学/生态人类学等跨学科概念和领域的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其表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物文化多样性初步显露其跨学科有机融合的学术逻辑。
  生物文化多样性在学术逻辑上的另一个成就是促进了从遗存保护到可持续发展、从危机和直接原因认知到深层动因和制度探究、从特殊性关注到普遍性关怀的研究发展。现代世界中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的损失是一种现实结果,对其进行保护和恢复本应是目的,却首先表现为一种“止损”式的保护策略——对目前仍遗存或部分遗存的生物和文化多样性予以抢救性发掘和保护,在此意义上开展的学术研究和政策行动难免变成一种试图让局部结果不至于更糟糕的权宜之计,其特殊性和狭隘性显而易见。当可持续性和整体性考虑被置于学术讨论的中心,研究者就必须深入探究多样性为何会损失,其究竟是局部现象还是整体性的存在,决定这一进程结果的深层动力机制是什么,有无可能及如何更持久而全面地改变乃至解决问题。当研究者开始系统性思考,便日渐深刻地发现,生物多样性乃至世界多样性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生物多样性问题几乎伴随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全过程,近代以来的工业化、全球化和现代性的世界扩张,更导致生物多样性危机的加剧,并且引发文化等其他类型多样性问题的严重化。因此,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环境生态的互动关系,才是理解并进而解决生物多样性以及世界多样性问题的关键。
  进而,世界多样性本身尽管是对于某些客观事实的描述呈现,但同时也是人类价值和观念的构建产物。“生物多样性看似固有的价值特性,其实是商品拜物教的感性翻版,一种假定生命形式具有某种可交换性的道德抽象。”长期以来,对地球生物多样性的维持主要依据的是种群动力学理论(theories of population dynamics)。根据该理论,全世界的过剩动物物种通常会在不危及其种群健康的限度下被部分捕杀和绝育,以此来减轻身处困境物种的生存压力。但问题在于,如果人类是作为系统中“身处困境物种”的角色出现,那么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其他生物物种的“过剩”压力?人类是否是在种群动力学所假设的理性实践思维模式下通过人为手段控制其他生物种群数量,又在多大规模和程度上跨越了需要守护的底线?如果人类不是系统中的“身处困境物种”,那么它是作为一个超越系统的存在,还是作为一个对其他物种构成生存压力的过剩物种存在?如果是前者,这个系统就是不完整的;如果是后者,人类是否也自我适用人为方式控制种群数量?因此,抛开人类历史、社会和文化的维度,只寻求从“物种的”“自然的”维度来讨论生物多样性问题,是不现实且危险的。它不仅对我们系统理解生物多样性危机并提供具有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形成阻碍,而且会进一步强化人类中心主义倾向。
  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学术逻辑探寻中不断发展完善。早在概念诞生之初,路易莎·马菲便乐观地展望,“学术环境下对生物文化多样性主题的日益关注,有望为这一领域带来科学严谨性和批判性分析的裨益。……生物文化多样性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被接受,将促进学术界的跨学科转向,……对语言、文化和生物之间的联系作出新的综合阐释”。尽管早期倡导者们已经认识并承认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之间存在强关联,并试图在人与生物多样化环境间建立直接联系,但人作为自然生态和世界多样性最重要的影响和改造者的身份始终未被明确,西方文化固有的自然/文化二元思维难以被突破,二者在学术逻辑上的融合更是举步维艰。同时,生物文化多样性通常只被应用于多样性保护之类的危机叙事,在“有利于保护稀有物种,保护濒临消亡的文化知识、传统技能、地区生态,保护它们从滚滚的全球化浪潮、无孔不入的商业主义和不断扩张的单一文化经济中保存下来”的逻辑中进行研究和阐释。
  2009年,朱尔斯·普雷蒂(Jules Pretty)等人发表文章,探讨推动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实质融合。与普雷蒂立足于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保护思考文化与自然的融合策略不同,德国蕾切尔·卡森环境与社会中心(RCC)在2011年举办“我们为何重视多样性:全球背景下的生物文化多样性”跨学科研讨会,邀请多位跨学科专家,就生物文化多样性的政治、文化、生态、概念研究局限和前景进行集中反思。这次研讨最值得关注的成果,是在人类社会对自然生态变化和多样性保护创新的核心作用、平衡世界多样性的全球图景以及应对全球多样性问题的综合机制与策略等方面达成了相对共识。
  在全球背景下,生物文化多样性是一个综合系统图景,不仅原生社会及其环境是多样性的代表,受到工业化和现代性影响和改造的单一性社会及其环境也是多样性的天然组成部分,不仅文化、语言、民族、生物是多样性的重要体现,经济生活、政治生态、伦理情感同样也是多样性的构成要素。学者们还尝试通过社会生态系统、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知识政治、地缘政治学等多元路径,寻找生物文化多样性的全球解决方案,为系统理解世界多样性并指导创新性的保护实践提供可能的分析框架。这次研讨会在批判性总结的基础上,为生物文化多样性的综合阐释发展勾勒出一些模糊的框架,至于如何对框架进行实质性的学术填充,却是直至今日也未完成的任务。
  后续研究发展中比较值得一提的是,科克斯(Michelle Linda Cocks)和威尔萨姆(Freerk Wiersum)在完善生物文化多样性分类法上所作的努力。鉴于文化多样性缺乏统一而清晰的分类标准,两位研究者提出“生物文化多样性概念应将与景观、物种和遗传等各层面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一切人类价值观和实践包含在内”。他们将文化价值观分成四类:人与自然的关系(或有关自然的世界观)、与人的精神和群体幸福有关的自然价值、给人提供身份感和归属感的自然价值、提供文化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自然价值。以此为基础,可以根据文化价值观对生物多样性的三个主要影响(保护神圣的和具有特定文化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创造农业生物多样性、创造文化景观)再作进一步细分。两位作者尝试构建经验分析模型的努力固然值得肯定和敬佩,但其后续影响和应用成效远没有预想的乐观。众多研究者的学术实践都表明,以多样性保存和保护作为问题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然是当下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的主导逻辑。
  02、“原生”和“地方”的困境
  应用动机驱动下产生的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延续并发展了对“原生”和“地方”的特殊关注,同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忽略(实际也是无力应对)甚至否定了现代性社会、文化、生物条件下的多样性。尽管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者和研究方法不断介入和融合,但是其作用和影响更多表现在对文化多样性的发掘补充,而人类学、民族学等社会学科对地方、原生态和文化多元的重视,更进一步助推了“原生”和“地方”特征的巩固,对该领域的研究发展造成了长期困扰。
  “原生”被认为与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存在“天然联盟”关系。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物多样性便与“原始荒野”(pristine wildness)、“未受干扰”(untouched, undisturbed)、“原生”、“土著”(aboriginal)、“偏远”(outlying)等词语捆绑在了一起,“原生”和“原始”被认为是多样性保存的必要条件。20世纪90年代,当人们发现“所谓的‘荒野地区’实际往往是从业经人化的陆地与海洋文化景观中创造出来的,土著人是且近来一直是其中主要的生态组成部分”,而且土著和传统民族与自然平衡相处的知识、技能以及长期的历史实践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至关重要,这类“自然状态的”人群及其文化于是被文化多样性研究提取出来,与“荒野”一起构成多样性的代表符号,成为多样性研究“原生”取向的发端。此后数十年中,认为“原生态地区对维持世界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和“强调……传统土著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原生物种之间的积极互动关系”俨然成了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以及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者的思维定式。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全球化导致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损失和景观单一化”观念影响下,现代文明成了多样性的对立面,现代性和原生性(传统性)的二元对立被建构起来。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因循了这一二元思维模式,并构建起相应的框架模型:基于经验主义的分析,以亲近自然为特征的传统生态知识及实践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在土著社会生态系统中建构并维持生物和文化多样性,能够对抗因为社会经济现代化而导致的多样性损失。根据这一模型,土著文化价值及其实践创造出时间、地域和景观的特有性,从而产生生物文化多样化景观。对这种土著原生价值观和实践的保护,就是阻止生物文化多样性损失的有效途径。
  对“原生”的偏好使得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停留在了“地方”,因为就像戴维·哈蒙和乔纳森·罗通过全球“生物文化多样性指数”所展示的,丰富的多样性只可能存在于远离现代文明的边缘局部地区。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聚焦“仅与那些其文化形态更深地相融于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的‘真正’原生土著居民有关的环境”,在不断寻找遗存原生多样性并付诸研究和保护的过程中放大并逐渐固化了特殊性——每一处值得保存和保护的多样性样本区都具有唯一性。既然“人类与自然的互动导致独特的文化知识和实践的发展,以确保当地受尊敬的生物多样性元素的持续存在和表达”,那么这种多样性必然也只能是“地方的”。迄今为止,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在研究对象和区域的选择上大致遵循如下规律:在自然生态类型上,假定人为干扰和创造破坏了生物和文化多样性并导致单一化,致使其丧失了多样性研究的价值,因此将“造生态”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在文化生态类型上,假定长期受到现代工业、农业、商业、文化等影响的地区,其在民族、语言、文化、生活方式、知识体系等方面已被现代性同化,丧失了文化生态多样性的研究价值,因此被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在地域类型分布上,假定现代文明发展的中心区已经丧失生物和文化多样性,是多样性的荒漠,因此将其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这种预设性的选择和排除,直接导致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在对象区域选择上远离现代文明的中心地带,并将现代经济、现代政治等与现代性和单一性有关的社会活动领域从议题范畴里去除,成为一个边缘和地方色彩浓重的领域。
  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对原生态和边缘局部的重视,根本上源自自然和文化、传统和现代、多样和单一的二元思维模式。在相关研究者看来,人类文化代表着对原生态自然的干扰和驯化,受人类文化介入越少的自然,其物种就保存得越多样越完整。传统与多样、现代与单一的对应逻辑亦是如此。这其实也正是长期以来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实践所遵循的基本价值逻辑。在强调多样性保存和保护甚于推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只要不彻底打破现代文明与多样性的对立逻辑,重置关系,以多样性保护为导向的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便只会被长时间束缚于挖掘、保存、保护的视野,在原生和边缘的局部空间徘徊。
  乌尔苏拉·明斯特(Ursula Münster)通过他对印度南部生物文化多样性保护的考察研究发现:将生物文化多样性概念局限于“野蛮地带”,有可能造成当地社区的本质化、同质化和传统化,从而导致“生态监禁”。这些社群被严格限定于一种森林环境下的“可持续生态生活方式”,它们以外的其他社会部分却能正常消费和发展。作者对此表达出强烈的“绿色新殖民化”(green neocolonization)或“生态帝国主义”(eco-imperialism)忧虑。明斯特所揭示的只是部分问题,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者不得不面对更多困扰和质疑:在现代世界的发展条件下,人与荒野、原生与人为、传统与现代的界限划分是否合理?物种、人群之间的价值等级(hierarchy of values)观念是否依然在主导着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及保护?以原生性和地方性为显著特征的生物文化多样性究竟具有多大的普遍价值?排除了现代文明中心区和“造生态”的生物文化多样性还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意义?面对现代文明发展所造成的多样性危机,给出的应对策略却是对现代文明的回避,这让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多了些悖论的意味。实际上,多样性研究中对原生性和地方性的突出重视是一种简单异质化思维的表现:对现代文明的自我反思需要一面差异性和多样性的镜子,它既不能是受到现代工业文明深刻影响的地区,也不能过于疏离,以至于失却基于直接关联的异质可比性。所以,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不只是有意忽略了被贴以“单一性”标签的现代文明中心区,它同时也将同处文明边缘地带的海洋生物文化多样性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
  究竟该如何认识和应对现代性不断扩张条件下的生物文化多样性?现有的批判性研究提供了一些参考。科克斯等建议,应将生物文化多样性发展成一个在人类领域中以文化价值框定生物多样性的概念,无论人们是想将其应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还是文化景观的发展与保护,都有必要认识并承认:是人类赋予了自然环境以概念化和理解,并直接作用于它;现代化进程不只是造成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的损失,它还创造出杂交的新生态,如农业生物多样性(agrobiodiversity)和多样化的文化景观。因此,生物文化多样性概念应该包含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价值观和实践,无论它们是传统的/乡野的,还是现代的/都市的;用于描述生物文化多样性关系的分析框架不能只立足于保存导向,而应涵盖在文化与生物多样性互动的所有表现形态之中。
  凯文·圣马丁(Kevin St. Martin)对生物文化多样性“抹平了人与自然互动中产生的复杂互动关系和知识”的现状予以尖锐批评,认为它是在强调文化或生态多样性的现状保存而非创新。在他看来,现有的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回避了现代经济、全球化和中心区,只着眼于对边缘的、他者的、文化的、语言的多样性发掘保存,研究者们有意把对生物文化多样性的呈现降格为边缘的和地方的,借此实质性回避资本主义和现代性的前沿,以避免危及资本主义经济和单一性文化。他进而指出,多样性的本体论需要进行调整,生物文化多样性是生物、文化、经济多样性相结合的形态,它必须将经济多样性纳入其中,并走进中心区,接纳单一化的经济和文化类型,在现代化进程和全球化进程中发现地方,在单一化性中发现、保存和发展多样性。
  佐冢实和(Shiho Satsuka)以“里山倡议”(The Satoyama Initiative)的社会生态生产景观理念为借鉴,关注生物文化多样性中的地方化与普遍性的矛盾,认为可以从沟通现代科学与传统生态知识、融合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寻找出路。在他看来,生物文化多样性主流路线的问题是受制于文化的静态化和地理位置的特定性,以及在现代科学和传统知识之间建立的不对称权力关系。主流观点将世界多样性的日趋减少归因于来自中心区的工业化压力,过度强调特定地方环境中的传统知识对多样性保存的重要性。实际上,人类现代文明和现代科技也创造出了新的生物多样性,如农业生物多样性。通过知识的标准化,传统生态知识与现代科技可以融合,人与自然也可以实现和谐发展。
  罗安清(Anna Tsing)则以承认“人类干扰下的生态系统”(human-disturbed ecosystems)和“被污染的多样性”(contaminated diversity)为前提,探讨了在现代文明浪潮中保持和创造生物文化多样性的问题。她认为,在人类世(anthropocene)时代所造就的“人类生态系统”(anthropogenic ecosystem)中,“被污染的多样性”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多样性应该谈论人类如何“减缓干扰”(slow disturbance)其他物种以确保其生存的问题。为此,她将对多样性的关注转向现代文明所造就的生态现实及其未来,提出“文化与生物的协调效应”(cultural and biological synergies)观点:通过减缓干扰,即便在城市的废墟中,多样性也将持续涌现。
  无论这些建议能否彻底解决生物文化多样性所面临的困扰和质疑,至少它们在接受现代文明的全球化是生物文化多样性问题的逻辑前提,应在全球尺度和普遍可持续性的框架追求中开展问题研究这个核心点上,要更具合理性和说服力,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进一步深入拓展的可能。
  03、生物文化多样性与环境史研究
  生物文化多样性问题多年来主要是在生物学和生态学等自然科学学科与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等社会科学学科的交叉领域被思考和研究,历史学鲜有研究直接涉及。即便是在将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作为核心论题的环境史研究领域,生物文化多样性概念的出现频率也很低。当然,概念直接使用的低频率并不代表具体问题研究的匮乏,更不意味着二者之间缺少足够的内在关联。环境史研究有条件为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提供有益的补充和借鉴,生物文化多样性则有发展成环境史研究一个新学术增长点的可能,二者在跨学科交流和知识生产方面存在较大的合作空间。
  环境史研究与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有一定的学科亲缘关系,因而在多方面表现出相似相通性。首先,与生物文化多样性一样,环境史是具有强烈现实关照的学科,其最初兴起也是基于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即便发展到今天,环境史研究仍保持着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深度沟通和互动,其议题选择和问题思考始终体现出强烈的现实导向,研究热点的形成和转换与现实世界的环境、生态关切息息相关。生物文化多样性危机作为一个结果,是特定空间的社会现实,当它作为一个时间脉络上的发展过程,就成为了打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问题。其次,生物文化多样性打开了自然物种与人类社会之间的边界,将生物和文化多样性问题的产生、发展和解决归于人,本质上指向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以及人类社会在缓解这一紧张状态、重归和谐上的主导性和能动性。这也正与环境史研究内在契合。尽管不断经历理论范式的发展演替,环境史研究以人和人类社会为中心探讨人类历史发展与自然环境演变的互动关系这一核心从未发生改变,系统思考和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都是环境史的理论内核和分析框架。再次,生物文化多样性和环境史都对历史和现实中因人类活动而导致的物种损失和景观改造的事实和案例给予集中关注和研究,尽管存在以现状与对策研究为重点和以历史与成因、规律分析为重点的差异,二者在问题意识的逻辑终点上趋向一致,在从具体案例着手、向普遍性归纳着眼的研究追求上也殊途同归,这也为二者之间的互补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最后,正如生物文化多样性被视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跨学科新兴领域,环境史也是历史学研究中最具典型性的跨学科代表。跨学科思维和方法是二者共同的身份标签,也是两个研究领域保持活力、不断取得创新突破的关键因素。不仅如此,二者的学科理论基础均部分源自生态学,生物文化多样性从以生物学和生态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研究向社会科学领域拓展(生物多样性研究的社会科学转向),环境史则是从以历史学为核心的基础社会科学研究向自然科学领域拓展(历史学研究的自然科学转向),实现跨学科融合发展是二者的共同目标。
  跨学科融合对当下研究者最具吸引力的一个方面就是,它可以有效弥补单一学科的既定视野、理论和方法局限,启发新的问题视角,产生新的问题领域,充实新的思路方法,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生物文化多样性和环境史的跨学科对话和结合,也具有这样的积极意义。作为一个历史学分支学科,环境史立足于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研究,尤其擅长于对时间和空间宏观尺度的把握,这一特点对于推动解决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的核心性困扰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第一,在人与自然关系维度上,环境史以世界历史发展的完整性、协调性为依据,承认自然环境的变化是人类社会综合活动的结果。人类是自文明史以来世界发展变化的最重要的能动性力量,人类活动,尤其是工业化以来的人类活动,在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也创造了新的生态和多样性。环境史对人类作用的系统性认知和辩证、批判的反思,有助于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调整其伦理基础和分析框架,平衡自然与人、生态与社会、荒野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发展更具包容性的生物文化多样性内涵和多元的生物文化多样性发展路径。
  第二,在历史时间维度上,环境史可以为生物文化多样性提供动态化研究借鉴。自然科学的生物多样性研究和社会科学的文化研究都在时间的纵深视野上有所欠缺,因此导致在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研究中较为普遍的静态处理问题。而对时间性(历时性)的重视是历史研究的核心特质,在环境史学家眼中,历史是持续动态地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一条完整的时间线,并在任意的历史时间点上以完整的形态呈现。环境史对业已远去的历史的追索分析,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今天的问题寻找答案,并从长时段的历史脉络中找寻规律、总结经验,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持续的动态发展就意味着恒久的变化,环境史研究对这种变化的复杂性深有体认,它源于人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复杂性。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习惯了自然语言的简洁,却对社会文化的复杂缺乏适应,科学家们用自然科学的逻辑搭建的分析模型不断遭遇对其静态化的批评和不具可持续性的挑战。为生物文化多样性添加更具动态复杂性和时间完整性的社会语言,这也是环境史能够做到的。
  第三,在历史空间维度上,环境史能够为生物文化多样性克服“原生”和“地方”限制,提升普遍性意义带来帮助。环境史最初是从环境对人的宜居性考虑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从不拒绝将文明中心地带作为研究的对象区域,并且会深入探讨现代文明与自然环境的互动作用,被生物文化多样性基本排除的城市环境也不例外。当然,它也研究“荒野”和更少受到现代文明影响的原生态环境。受到近些年全球史和海洋史发展的影响,为生物文化多样性所忽视的海洋景观也被纳入当下环境史研究的视野,形成海洋环境史研究。全球史还进一步影响到环境史研究中全球生态系统观念的加强,使得后者更重视整体视野和局部研究的结合,以及共时性的联系和比较,在普遍性关怀中发展局部多元化。这些无疑正是目前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所需要的。
  延至当下,大多数环境史研究者并未将生物文化多样性作为自己的核心研究对象,但它的确具有成为环境史的研究论题乃至问题领域的条件。生物文化多样性及其研究已经为环境史提供了明确的对象、丰富的议题和多样化的视角,研究者们在近几十年开展的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研究,探讨的生物文化多样性问题,大多可以在历史维度上展开,成为环境史的研究题目,并提供资料共享和学术对话的便利。历史学家威廉·贝纳特就注意到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文化多样性与环境史研究中的生态入侵(bio-invasions)议题的关联。他建议环境史研究吸纳生物文化多样性,采用一条兼容社会和自然变化复杂性的整体式研究路线。同时,他也认为历史学家可以为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带来更深入的问题思考,比如帮助它发展出一个能够容纳环境变化、文化变化和杂交性的更具流动性的文化概念和生物多样性概念,探索一条承认生物交换和人类文化影响的更具弹性的研究路径。此外,景观(landscapes)也是二者间一个可以深度交流的话题,生物文化多样性的景观研究主要集中在具备足够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景观和以原生性为特征的文化景观;环境史则在人文景观研究方面具备良好的积淀,可以有效地填补前者在城市景观、农业景观、海洋景观等社会生态生产景观研究方面的不足。
  生物文化多样性与环境史的对话和融合,能够为两个领域的研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二者的学术结合也注定会充满挑战。毕竟,跨学科知识生产不是仅靠不同领域知识生产主体的协同合作便可实现,更需要研究者个体进行跨域思维流动与对话,需要知识生产过程中理论、概念和方法的跨学科借鉴融合和跨学科理论与应用的交互作用发生机制的创设。对于生物文化多样性和环境史这两个跨学科领域来说,敢于接受并应对这类挑战正是它们保持生命力的关键。
  04、结语
  人类的知识生产本质上无法跳脱对于人类自身的认识和关怀。自然科学对有机自然界的事物和规律的孜孜探求,社会科学对人类社会的现象和规律的深入分析,思维科学对人类思维活动的形式和规律的系统研究,其目的都是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福祉提供更客观的认识,寻求更可行的方案,创设更合理的机制。人们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深层关怀亦出自于此。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最基础的物质条件,是其精神文化的基础来源,也是对它的约束力量。人和自然不是对立的关系,现代文明发展也不是多样性的必然对立面,其中的关键取决于在这组关系中居于主动地位并具有能动性力量的人的选择。
  生物文化多样性议程设置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倡导差异化,而是基于对人类自我命运的忧虑,呼吁对人类社会活动消极性的抑制,阻止现代人类文明在无节制干扰、改造自然的同时走向自我伤害乃至毁灭。生物文化多样性要追求和体现的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是全球生态生产系统的平衡、稳定、健康、可持续,是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发表的主旨讲话中指出,“与自然应和谐共生”,我们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保护生物和文化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进行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和保护的现实意义所在。(来源:《学术前沿》2022年2月下《生物文化多样性研究及其环境史意义》(微信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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