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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底线任务之一,并对“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作出明确部署。近日,围绕农民种粮收益有关情况,课题组利用2021年7~10月在全国29个省份、269个区县调查获得的6773份农户问卷,并结合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等地产粮大县的实地调查,对农民种粮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调查了解到:在自然灾害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下,当前粮食种植成本持续攀升,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农民惜售现象突出,土地撂荒又有所抬头,尤其是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粮主体面临的风险更高、承受的压力最大,需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
一、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值得高度重视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不能光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但对于农民而言,种粮主要还是考虑经济层面。愿不愿意种,愿意种多少,关键要看能不能赚到钱。根据6773份农户问卷结果显示,2020年有承包地的农户种粮比例为58%,种粮面积平均为11亩。与2018年相比,农户种粮比例下降了6.3个百分点,种粮面积均值下降0.7亩。综合来看,如果只计算购买农资、雇佣人工、租赁农机等方面的成本支出,2020年有14.3%的农户种粮净收益为负值。如果算上自有人工、土地等其他支出,种粮净收益为负的比重将更高。具体来看,种粮收益下降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资成本上涨明显。受原材料涨价、物流成本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明显涨价,抬高了种粮成本。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农民种粮亩均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6年增加的比例分别为31.3%和20.8%。与此同时,化肥等农资价格持续上涨,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尿素、钾肥、磷肥的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一位江苏省种粮大户反映,2020年土地租金为650元/亩,加上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每亩成本为1300元。但由于2021年化肥、种子、农药、柴油等价格均有上涨,物化成本相比往年上涨200元/亩,加上洪涝灾害的影响,水稻出现大面积倒伏,收割成本几乎翻倍。总体核算下来,每亩成本为1700元,而2021年水稻销售价格并不高,预计亏损达30多万元。
二是土地租金居高不下。近年来,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的发展,抬高了租地成本。问卷调查显示,2021年全国亩均耕地流转成本为547.2元,东部地区流转成本最高,为746.2元/亩。另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数据库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江苏耕地流转平均交易价格为891.8元/亩,分别比2018年和2019年同期上涨了43.6元和33.6元。同时,土地流转合同期限普遍较短、稳定性不高,不仅影响了种粮主体长期投资行为,也进一步推高了租地成本。问卷调查显示,转入土地农户中,只有27%的农户签订了书面合同,42%的农户表示转入耕地的长期使用很不稳定或不太稳定。在江苏省实地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地区规定流转合同租期为3~5年,到期之后必须重新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招投标。一些土地转出户为提高地租,时常发生不种田农户假意参与竞争土地经营权,以达到哄抬租金的目的,而规模化种粮主体受限于已经投入的农机、土地整治等沉没成本,只能被迫接受高价地租。一些村集体通过返租倒包的形式将集中起来的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每亩收取30~100元的管理费,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租金成本。调查中发现,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甚至出现了每亩土地租金1261斤水稻的“天价”,受土地租金影响,当地某村的规模种粮主体土地续租率只有16%。
三是人工成本持续上升。调查中,农户普遍反映人工成本也在增加,成为种粮成本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山东省鱼台县的一位种粮大户反映,往年雇用一名工人从事田间劳作一天100元即可,2021年雇用工人从事同样工作需花费150元。近年来,机械化及无人机飞防作业的普及虽然能够减少用工数量,但雇工价格的上涨依然使得人工总成本上升。2020年一项针对江苏省778家粮食类家庭农场的调查显示,53.86%的农场主表示人工成本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一位家庭农场主反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用工紧张,一个人工的价格从往年的每天100元涨到近200元。除工价提高之外,用工数量也大量增加。浙江省绍兴市的一项调查显示,一方面由于除草药剂效果欠佳,人工拔草用工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涨;另一方面,梅雨期拖长,收割期稻田泥泞,导致收割机械难以下地,需要加大人工补割。可以预计,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继续增加,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逐渐减少,未来农村劳动力成本将持续上升。
四是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冲击比较严重。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提高了生产集中度,也放大了种粮经营风险。由于秋季连续降雨问题,2021年河南省、山东省等地农机下不了地,需要人工来抢收,明显增加了收获成本。课题组通过对江苏省扬中市三个家庭农场的走访调查发现,2021年这三个农场平均有60%以上水稻发生倒伏,倒伏100%和50%的亩均收割费用分别为250元和183元,分别是未倒伏的3.9倍和2.9倍,且受潮水稻销售价格还要低20%左右。
二、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的有关建议
粮食足天下安。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结合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提出4点建议:
第一,帮助种粮主体节本增效。提高种粮主体收益是确保粮食安全的根本之策。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市场配置机制要更加完善,调控手段要进一步创新,更加细化、多元化,让农民种粮不吃亏、种粮有收益。种粮收益下降是一个系统性问题,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涉及,单靠增加补贴解决不了问题。建议针对种粮主体出台专门文件,突出产粮大县、规模化种粮主体两类重点对象,设计出台一揽子政策予以统筹支持。
第二,加强政策衔接配合。在专门文件出台之前,建议优化整合现有政策,加大对种粮主体的精准扶持。要瞄准农产品主要成本的变动趋势,优化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水平。支持种粮主体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节水节能等,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种粮主体普遍面临的农机设备投入大、附属设施用地难等突出问题。引导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政府贴息或免息等方式,帮助筹集生产资金,保护和调动种粮积极性。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要联乡联村联户抓粮食生产,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协助种粮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健全土地流转和设施用地政策。要区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建立差异化的用地政策。建立粮食类经营主体土地租金合理定价机制,维持土地流转价格和期限的总体稳定,对种粮主体流转土地租金变化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并适时出台应对举措。在尊重进城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加快探索有助于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优势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和有偿退出机制。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共享附属用房。探索多渠道集约化供地方式,加大对种粮主体建设仓储、晾晒场、机具库房等设施用地支持力度,确保每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种粮主体,提高占用基本农田的政策容忍度。
第四,严防农村耕地撂荒。要把防止耕地撂荒与保护种粮积极性统筹起来抓,建立撂荒地台账制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对季节性撂荒和常年撂荒耕地,在保持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因耕种条件较差而产生的撂荒耕地,有计划地逐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改造计划。强化粮食生产和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的督查考核,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撂荒,持续巩固工作成效。(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2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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