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同时明确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在即,从以往的发布时间来看,中央一号文件主要集中在1月下旬~2月中旬。从2004年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九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是我们党第一次郑重提出建设农业强国,必将对全党深刻认识新时代农业发展定位、完善农业政策体系、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影响。预计二十大后首个中央一号文将围绕农业强国、乡村振兴进行部署。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汇总
2022年2月2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包括8个部分35条,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主线,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条底线、三项重点、一个加强”。
“两条底线”就是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调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完善落实监测帮扶机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021年2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决不能,两个开好局起好步,一个全面加强”。
“两个决不能”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不能出问题、粮食安全决不能出问题。明确要求“十四五”各省(区、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2020年2月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文件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这两大重点任务。提出要补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8方面短板。
2019年2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共分8个部分,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2018年2月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件对乡村振兴进行战略部署,有两个重要特点:
一是管全面。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20个字5个方面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都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是管长远。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字数最多。
2017年2月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
文件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并强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
2016年1月2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015年2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说明了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1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
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
2013年1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
2012年2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突出强调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统一全党意志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改革发展,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历程中是首次,在科技发展进程中也是首次,有许多创新之处。
2011年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相当好。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历史上增加额度最大。但是农业农村形势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其中一个就是农业的水利设施明显不能适应农业稳定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文件提出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2010年1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包括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等。
2009年2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一号文件呈现四大新亮点:一是农民种粮支持力度再度加大。二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三是农村民生建设重点投向农村电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5个领域。四是农地流转强调进一步规范。
2008年1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全文涉及的政策性要求和措施有40多处,其中让农业和农民直接受惠的可以概括为“三个明显”“三个调整”“四个增加”“四个提高”和“两个大幅度”。体现了中央关于给农民的实惠要逐步增加,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的要求。
2007年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建设现代农业放在首位。
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2006年2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全文共32条,八个部分。文件强调,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
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2005年1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强调,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2004年2月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时隔18年之后中央就“三农”问题再次下发一号文件。
文件共22条,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向明确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1986年1月1日
《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文件明确指出:我国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大国,绝不能由于农业情况有了好转就放松农业,也不能因为农业基础建设周期长、见效慢而忽视对农业的投资,更不能因为农业占国民经济产值的比重逐步下降而否定农业的基础地位。
1985年1月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于此,30年来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被取消。
1984年1月1日
《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984年确立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允许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数量;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1983年1月2日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文件提出,我国农村应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按劳分配方式以及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有所不同;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并强调,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1982年1月1日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其主要内容就是肯定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
这份文件提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明确“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并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取消了包产到户的禁区,且宣布长期不变。文件的另一要点是强调尊重群众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允许群众自由选择。同时还提出疏通流通领域,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的议程,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来源:中华粮网)